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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生產(chǎn)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報告表) | |||
受理條件 | 1.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材料包括紅頭申請文件、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水土保持行政許可承諾書。 2.區(qū)級立項,征占地面積在0.5公頃以上5公頃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萬立方米以下的生產(chǎn)建設項目。 | |||
辦理流程 | 窗口受理—審批辦結 | |||
辦理類型 | 承諾件 | |||
法定時限 | 1個工作日 | |||
承諾時限 | 1個工作日 | |||
送達方式 | 窗口領取或免費郵寄 |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 |||
辦理地點 | 高陵區(qū)一中路政務服務中心2層 | |||
咨詢電話 | 029-86926503 | |||
投訴電話 | 029-86910058 | |||
材料清單 | ||||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來源 | 材料要求 | |
1 | 水土保持方案正式有效的紅頭申請文件 | 自備 | 原件1份 | |
2 | 水土保持行政許可承諾書 | 自備 | 原件3份 | |
3 | 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 | 第三方 出具 | 原件4份 | |
溫馨提示 | 報告表內附承諾制管理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專家意見表原件,報告表電子版刻光盤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