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事項名稱 |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建議書審批 | |||
受理條件 | 項目單位按照項目建議書編制的有關要求編制項目建議書后提交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項目建議書的要求包括:項目建議書由項目單位組織編制,主要內容包括項目建設的必要性,主要建設內容,擬建地點、擬建規模、投資匡算、資金籌措以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項目建議書的編制格式、內容和深度應當達到規定要求。 | |||
辦理流程 | 窗口受理—后臺審批—批復辦結 | |||
辦理類型 | 承諾件 | |||
法定時限 | 20個工作日 | |||
承諾時限 | 5個工作日 | |||
送達方式 | 窗口領取或免費郵寄 | |||
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
辦理時間 | 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 |||
辦理地點 | 高陵區一中路政務服務中心2層 | |||
咨詢電話 | 029-86926503 | |||
投訴電話 | 029-86910058 | |||
材料清單 | ||||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來源 | 材料要求 | |
1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 自備 | 復印件1份 | |
2 | 項目建議書申請文件 | 自備 | 原件1份 | |
3 | 項目建議書 | 自備 | 原件1份 | |
4 | 確定實施該項目的政府會議紀要或相關文件 | 自備 | 原件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