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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處、信息處、利用處、詳規處,市資源規劃局各分局、各縣資源規劃局,土儲中心、信息中心、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不動產權籍調查中心、不動產信息檔案管理中心: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建立以不動產單元代碼為主線的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信息關聯共享管理機制,積極落實自然資源部運用地籍調查成果供地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證”,強化不動產單元代碼在地籍調查更新中的應用,建立以不動產單元代碼為基礎的數據共享機制,我局制定了《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實現“一碼管地”數據關聯共享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參照執行。
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4年8月14日
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實現“一碼管地”數據關聯共享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建立以不動產單元代碼為主線的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信息關聯共享管理機制,積極落實自然資源部運用地籍調查成果供地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證”,強化不動產單元代碼在地籍調查更新中的應用,建立以不動產單元代碼為基礎的數據共享機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構建業務協調、數據互通、結果互認的建設工程項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體系,依托我市“一碼管地”系統,新供應土地的建設項目,全面建立以不動產單元代碼進行“一碼管地”數據關聯的共享機制,串聯資源規劃內部的用地預審(單獨選址項目)、用地審批、土地供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規劃監督、竣工驗收、不動產登記等資源規劃內部業務,形成規范統一、高效共享、業務協同的新機制。按照先新后舊、逐步覆蓋的思路,2024年9月起新供應土地的建設項目全面實現“一碼管地”,2024年底全面實現存量不動產“一碼管地”。
二、工作流程
(一)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批階段
分縣局通過“一碼管地”系統,對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地塊、用地審批地塊使用系統自動生成的信息碼。
(二)土地供應前的地籍調查
省、市、區用地審批及土地收儲完成后,土地供應前,供地部門(市土地儲備中心、分縣局)委托測繪機構開展地籍調查,權籍調查中心配合受托的測繪機構完成擬供應土地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賦碼工作,測繪機構完成地籍調查(帶賦碼信息)后,由權籍調查中心審核入庫,并將調查成果推送不動產登記系統。
(三)土地供應階段
供地部門(市土地儲備中心、分縣局)利用已帶賦碼信息的地籍調查成果中的界址點成果表、宗地圖進行規劃條件核提、擬定供地方案等供地工作,并在“一碼管地”系統采集錄入不動產單元代碼,在供地批復下達、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后,將地籍調查成果資料移交用地單位,在用地單位繳納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后,既交地前的4個工作日,由用地單位申請不動產登記,登記中心完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后,與供地部門配合進行“交地即交證”。
(四)工程規劃許可階段
分縣局在工程規劃許可審批中,沿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不動產單元代碼。
工程規劃許可審批完成后,對于在建工程抵押、預售的建設項目,用地單位委托測繪機構開展地籍調查(房屋預測),權籍調查中心配合受托的測繪機構完成房屋定著物單元的賦碼工作,測繪機構完成地籍調查后,由權籍調查中心審核入庫,并將調查成果推送不動產登記系統。用地單位申請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或預告登記,登記中心完成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或預告登記。
分縣局在工程規劃監督中,沿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不動產單元代碼。
(五)竣工驗收階段
分縣局在工程規劃條件核實中,沿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的不動產單元代碼。
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和竣工驗收完成后,用地單位委托測繪機構開展地籍調查(房屋實測),權籍調查中心配合受托的測繪機構完成房屋定著物單元的賦碼工作,測繪機構完成地籍調查后,由權籍調查中心審核入庫,并將調查成果推送不動產登記系統。用地單位申請房屋首次登記和商品房轉移登記,登記中心完成房屋首次登記和商品房轉移登記,配合用地單位進行“交房即交證”。
三、工作內容
(一)不動產單元代碼賦碼
供地部門(市土地儲備中心、分縣局)在明確擬供宗地的范圍后,委托測繪機構開展地籍調查,測繪機構登錄“不動產權籍調查業務管理系統”,上傳相關資料(包含委托書、宗地坐標、調查情況等資料),由權籍調查中心核驗后進行系統編碼,并將編碼結果反饋測繪機構,測繪機構使用反饋的不動產單元代碼,出具《地籍調查報告》,經權籍調查中心審核入庫后,完成擬供應土地的不動產單元代碼賦碼工作。在后續的核提規劃條件、擬定供地方案、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規劃條件核實、房屋首次登記、商品房轉移登記等各項工作中,均填寫、使用該宗地的不動產單元代碼,實現“一碼管地”。
(二)不動產單元代碼應用
不動產單元代碼是不動產在空間位置上的唯一標識。土地供應前的地籍調查審核入庫完成后,使用該地籍調查成果中的不動產單元代碼,替代原“一碼管地”系統的信息碼,實現用不動產單元代碼串聯從土地報批、規劃條件、土地供應、不動產權證(宗地)、一書兩證、批后管理、規劃條件核實、不動產權證(房屋)等業務,作為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不動產登記簿證的唯一標識,關聯各階段業務完結后生成的圖形、屬性和附件材料,實現“一碼關聯”,便利信息共享應用和查詢追溯,并推進“交地即交證”“驗登合一”“交房即交證”等業務開展。
深化不動產單元代碼應用,以不動產單元代碼作為數據關聯互認的關鍵字段,縱向連通建設項目用地、規劃、建設、銷售、交易各階段,橫向關聯簽約、貸款、核稅、繳費、司法、公證、水電氣熱過戶等事項,構建新建項目全生命周期業務高效協同、系統共享集成的管理體制,探索在社會治理、政府管理、社區服務等領域更多場景應用。
四、職責分工
(一)確權登記局
統籌協調各項工作,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督促各相關處室按時完成業務銜接、系統對接、不動產單元碼賦碼以及應用,配合行政審批處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二)行政審批處
指導、督促各分縣局在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規劃條件核實工作中落實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
(三)信息處
統籌協調“一碼管地”系統的完善,便利資源規劃系統內部的信息共享應用,加強與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市工改系統等平臺的對接,擴展信息共享集成應用。
(四)市土地儲備中心
組織開展土地供應前的地籍調查工作,在土地供應工作中配合做好不動產單元代碼的應用,在業務辦理和完結后及時將圖形、屬性和附件材料上傳“一碼管地系統”(包括審批土地件、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便利相關業務部門的信息共享應用,與登記中心配合完成“交地即交證”、收儲土地內的不動產注銷登記工作,利用不動產單元代碼獲取收儲土地內的登記狀態信息(登記、抵押、查封等)。
(五)分縣局
組織開展土地供應前的地籍調查工作,在土地供應、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工程規劃監督、規劃條件核實等工作中配合做好不動產單元代碼的應用,在業務辦理和完結后及時將圖形、屬性和附件材料上傳“一碼管地系統”(包括審批土地件、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總平面方案圖、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建設工程竣工規劃實測成果),便利相關業務部門的信息共享應用,與登記中心配合完成“交地即交證”“驗登合一”、征收收儲土地內的不動產注銷登記工作,根據業務需要,利用不動產單元代碼,從不動產登記系統獲取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宗地)和不動產登記狀態信息(抵押、查封、注銷等),從“一碼管地”系統獲取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信息。
(六)局信息中心
組織技術單位,負責“一碼管地”系統和不動產登記系統、權籍系統的對接和數據安全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系統開發、對接、升級工作,將不動產單元代碼作為規劃條件核提、土地供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的唯一標識,便利資源規劃系統內部的信息共享應用。
(七)登記中心
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宗地),從“一碼管地”系統調用審批土地件、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結合地籍調查成果資料、用地單位繳納出讓金、稅費等資料,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首次登記,生成電子不動產證書(宗地),與市土地儲備中心、分縣局配合,完成收儲、供應土地內的不動產注銷登記工作,便利相關業務部門的信息共享應用。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宗地),從“一碼管地”系統調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結合電子不動產證書(宗地)、地籍調查成果資料、業主資料及完稅憑證辦理房屋首次登記、轉移登記,配合用地單位進行“交房即發證”。
(八)權籍調查中心
承擔不動產單元代碼的設定、編制、變更、維護等基礎工作,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宗地),從“一碼管地”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調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總平面方案圖、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建設工程竣工規劃實測成果、電子不動產證書(宗地),完成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的審核、入庫、推送登記系統工作。
(九)信息檔案中心
根據業務部門的需求,修改權籍系統,滿足賦碼工作需要,通過不動產單元代碼,在權籍調查審核工作中獲取“一碼管地”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在供地、工程規劃、規劃竣工、不動產登記(宗地)等業務數據以及附件材料,不動產登記后,登記狀態同步至權調數據庫。根據業務部門的需求,修改不動產登記系統,通過不動產單元代碼,在不動產登記工作中獲取“一碼管地”系統在供地、工程規劃、規劃竣工附件材料。配合市局信息中心實現資源規劃系統內部的信息共享應用。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局成立以不動產單元碼為唯一碼的“一碼管地”工作領導小組,市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確權登記局、行政審批處、信息處、市土地儲備中心、分縣局、局信息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權籍調查中心、市信息檔案中心分管負責人為組員,確權登記局統籌協調指導各項工作,各部門要積極落實工作責任,主動銜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代碼應用和信息共享。各業務部門在業務辦理和系統應用中,按系統要求填寫不動產單元代碼、上傳共享資料,便利相關部門利用不動產單元代碼獲取共享資料信息,實現應用不動產單元代碼進行“一碼管地”數據互通關聯共享。
(三)做好培訓和指導檢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權籍調查中心、市信息檔案中心組織全市登記中心、權籍調查中心、測繪機構進行業務和系統優化更新內容的培訓。局信息中心組織分縣局進行“一碼管地”系統優化更新內容的培訓,并及時將系統應用情況向工作領導小組反饋。確權登記局、行政審批處組織對分縣局工作責任落實情況進行指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