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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區各參保單位、廣大參保居民:
為進一步方便參保職工、居民享受門診慢性病待遇,做好2024年度門診慢性病零星報銷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高陵區2024年度參保職工、居民門診慢性病零星報銷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高陵區參加西安市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門診慢性病資格認定或復審認定后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補助范圍的人員,在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后,在異地產生的門診慢性病相關醫療費用,未在異地直接結算(因當地沒有開通慢特病異地結算或者醫保網絡結算系統故障)的可納入申報范圍。
二、申報時間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工作日)可進行申報,逾期不再辦理。
三、申報資料:
1、2024年度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票據報銷聯(收據聯或發票聯)原件,處方和檢查單,化驗報告單(復印件)。
2、2024年度定點零售藥店票據報銷聯(發票聯)原件、處方復印件和費用明細小票。
3、患者本人身份證或戶口頁復印件。
4、患者本人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須注明預留銀行賬戶的開戶支行名稱、戶名,銀行賬號、聯系電話。
注:未成年人無銀行卡的需填寫付款委托書(粘貼患者本人戶口頁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 及銀行卡復印件)。
5、《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補助費用個人報銷單》(職工使用)(附件1)或《西安市高陵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補助費用個人報銷單》紙質版(附件2)。
6、如有電子發票,需提供《電子發票承諾書》(附件3)。
7、《西安市高陵區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費用報銷初審匯總表》(附件4)(由業務辦理點匯總填報生成電子版并打印加蓋公章)。
四、申報流程
1、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將門診慢性病票據等相關資料交給參保單位醫保經辦人員,統一收集后交至西安市高陵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待遇一科。
2、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將報銷資料報送至各街道醫保服務站。
五、申報要求
1、各業務辦理點醫保經辦人員應認真按要求核對參保居民報送的票據及費用明細等資料,確保資料完備。
2、發票需為2024年度門診現金支付的有效發票,且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門診慢性病補助零星報銷范圍內。
3、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費用不在報銷范圍。
六、領取補助費用
為保證參保人員門診慢性病零星報銷費用及時、有效支付,請參保人員在提交門診慢性病零星報銷資料時確保預留銀行賬戶的開戶行、戶名,銀行賬號、聯系電話各項信息準確無誤。2024年度門診慢性病零星報銷審核結算完成后,由基金財務部門將補助費用支付給參保人員預留銀行賬戶。
七、注意事項
1.參保人員應在慢性病定點醫藥機構直接掛賬結算門診慢性病費用,除異地就醫特殊情況外,不受理其它門診慢性病補助零星報銷資料。
2、對于不屬于醫療保險目錄內的藥品及診療項目不予報銷,不在待遇期內的票據資料不予報銷。
3、與患者本人申報的門診慢性病病種無關的藥品或診療項目不予報銷,已經在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窗口結算支付過的醫療票據不能重復報銷,非定點醫藥機構的票據資料不予報銷。
4、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藥品和門診特殊病種(門診血液透析除外)范圍內的藥品,不能在門診慢性病中進行報銷。
5、所有發票、處方、檢查化驗報告單等報銷資料受理登記后不再退還,有其他報銷需求的居民請在提交資料前做好復印備份。
聯系電話
居民待遇科:02986919668
職工待遇科:02986910302
西安市高陵區醫療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1:《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補助費用個人報銷單》(職工使用)
附件2:《西安市高陵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補助費用個人報銷單》(居民使用)
附件3:《電子發票承諾書》(職工或居民使用)
附件4:《西安市高陵區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費用報銷初審匯總表》
附件1:西安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補助費用個人報銷單.doc
附件2:西安市高陵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補助費用個人報銷單.doc
附件4:西安市高陵區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費用零星報銷初審匯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