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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高陵區“雙隨機、一公開”聯席會議要求,結合《西安市高陵區關于開展2022年度代理記賬機構《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6月6日至6月17日對“西安乾昊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等4家代理記賬公司,開展了2022年度代理記賬機構《會計法》執行情況的專項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行政許可法》和《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公司對陜西益民財務管理有限公司等六家單位進行了實地檢查。通過檢查,總體情況良好,六家單位均具備代理記賬機構規定資質;從業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符合規定要求;均制定了內部管理制度,簽訂了代理協議,編制了工作計劃;遵循稅收法律法規,及時上交稅款;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告;規范會計檔案管理。
二、檢查單位、內容及程序
1.接受本次檢查的4家單位分別為:西安乾昊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西安德越財務咨詢有限公司、陜西溯源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陜西和聚泰財務管理有限公司。
2.本次檢查的內容包括:代理記賬機構具備規定資質;代理記賬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代理記賬業務約定書(協議)的規范情況、執行情況;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內部業務規范的制定、落實情況;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情況;資產管理、會計檔案管理情況;遵循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等11個方面。
3.檢查組對每家檢查單位抽取了不同企業類型的代理單位,通過與被檢查單位財務人員的交流,查看相應的資質證書等,了解單位基本情況;認真查閱2021年度的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財務管理制度等資料,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建議。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代理記賬公司內部制度制定及落實方面
4家被檢查單位均建立了《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會計核算流程制度》《會計崗位職責和出納職責》等相應的內控制度,制度建立相對完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未嚴格履行《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規定,執行相關工作計劃時還存在不嚴格、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如:發生的借款業務,未附借款單,現金收據無相關責任人簽字,無借款合同,看不到領導審批意見,財務審批流程不嚴格,存在一定內控管理風險。
(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方面
1.原始憑證內容要素不完整。
4家被檢查單位普遍存在原始憑證內容要素不完整;原始憑證不齊全,無法確認會計信息真實性的問題。如:陜西益民財務管理有限公司抽查的五家代理記賬公司,費用報銷均未附報銷審批單,無經辦人、驗證人、復核人簽字或蓋章。例如西安乾昊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譽文駿騰機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4月23#憑證,支付工資15200元,其中;現金支付900元,銀行支付14300元,無銀行回單。西安德越財務咨詢有限公司所代理的西安興偉開元軸承有限公司2021年10月3#憑證,支付工資14540元,后附工資表無領款人簽字。
2.原始憑證不齊全,無法確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
抽查所代理記賬公司的財務資料,普遍存在:月底結轉主營業務成本,無結轉依據(出庫單),取得現金收入,無現金收據。如:西安乾昊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晨夢澤商貿有限公司2021年4月3#憑證,結轉主營業務成本159513.82元,無出庫單;2021年7月2#憑證,外部往來借款89000元,未附借款單,無借款合同;2021年5月3#憑證,取得現金收入59193.69元,無現金收據。
3.記賬憑證內容要素不完整。
抽查代理記賬公司的財務資料,記賬憑證下方均無相關責任人簽字或蓋章。
4.記賬憑證金額與所附原始憑證金額不一致。
檢查中發現4家檢查單位均存在記賬憑證金額均與所附原始憑證金額不一致問題,例如:陜西和聚泰財務管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德臻品悅工貿有限公司2021年3月16#、4月12#憑證,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合計金額853638.13元,所附出庫單無金額,記賬憑證金額均與所附原始憑證金額不一致。陜西溯源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正為實業有限公司2021年4月1#憑證,支付差旅費627元,所附原始憑證中:加油票200元、過路費及停車費427元。違反了《會計法》第九條:“各單位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規定。
5.記賬憑證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內容不一致。
檢查中發現4家檢查單位所代理的記賬公司存在記賬憑證“摘要”與記賬憑證“內容”及所附“原始發票”不一致現象,例如:陜西和聚泰財務管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屹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7月7#憑證,報銷差旅費194元,所附原始發票內容為“餐費”。陜西溯源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都客潤商貿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憑證,收支總額824918.61元,內容包括:支付銀行手續費1166.53元、收銀行存款494745.47元、收現金329006.61元、將不同類別款項合并匯總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以上違反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三十八條:“各單位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的前后期相一致”的規定。
6.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業務事項合并記賬。
抽查所代理記賬公司的財務資料,普遍存在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業務事項合并匯總在一張記賬憑證上,導致記賬憑證內容混亂。如:陜西和聚泰財務管理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金澤博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9月2#憑證,收支總額72153元,內容包括:銀行手續費16.6元、利息-7.13元、應付賬款67153元、應收賬款67153、其他應付款5000元,將不同類別款項合并匯總在一張記賬憑證上。
以上違反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三)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一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干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填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一張記賬憑證上”的規定。
(三)會計核算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檢查中發現:4家檢查單位普遍存在科目使用不正確,未能反映經濟業務實質。例如:西安乾昊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一諾承成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9月16#憑證,支付餐費1572元,計入“管理費-職工福利費”科目,應通過“管理費-招待費”科目核算;所代理的陜西晶駿科工貿有限公司2021年1月9#、10#憑證,收承兌匯票合計金額220000元,計入“應付賬款”科目,應通過“應收票據”科目核算。
以上違反了《小企業會計制度》關于“管理費用-職工福利費”、“管理費用-招待費”、“應付賬款”、“應收票據”科目使用的規定。
(四)資產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1.實物資產管理方面。
未能督促代理的企業定期(最少一年)對存貨和固定資產等實物資產進行盤點,所代理的客戶配合度也相對較低,不能做到對實物資產與會計賬務進行定期核對,資產管理存在安全隱患。
2.往來款項管理方面。
所代理的客戶不能做到在年底對往來款項與相關債權債務人進行確認并做好對賬記錄,無法確保往來資產賬實相符。
以上違反了《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六十二條:“各單位應當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者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賬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的規定。
3.庫存現金管理方面。
存在大額現金支付的現象。如:西安乾昊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所代理的陜西一諾承成物流有限公司,2021年9月9#、10憑證,繳納車輛購置稅合計金額28318.58元;9月13#憑證,支付柴油費19848.54元,上述兩筆業務均用庫存現金支付。
以上違反了《現金管理暫行條例》中:“錢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的規定,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者銀行本票支付”的規定。
(五)會計檔案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檢查中發現4家單位均未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范管理,所有會計憑證裝訂,封面填寫不規范,無憑證編號、數量、相關責任人簽章等信息。
以上違反了《會計法》第二十三條:“各單位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的規定;不符合《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一)雙方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各自應承擔的責任;(二)會計資料傳遞程序和驗收手續;(三)編制和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要求;(四)會計檔案的保管及相應的責任”等相關規定。
四、工作建議
(一)組織員工認真學習《會計法》《小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代理記賬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二)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一條規定進行整改,完善原始憑證的內容,加強對原始憑證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的審核,并規范記賬憑證下方各相關責任人欄的設置,把好會計核算第一關。
(三)嚴格按照《會計法》及《小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如實反映符合確認和計量要求的各項會計要素及其他相關信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四)嚴格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加強貨幣資金的管理和內部控制,嚴格控制現金的使用范圍及限額標準。
(五)督促代理企業進行資產盤點、往來賬項核對,做好相關核對記錄工作,并根據核對結果及時調整賬務,確保賬實相符。
(六)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認真準確填寫會計憑證封面相關信息及責任人,按照代理記賬單位名稱及年份統一分類管理,提高查找會計資料的工作效率。
(七)嚴格執行內控管理制度,強化內控組織管理架構和管理責任,有效控制和降低業務風險,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西安市高陵區財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