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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陜政辦發〔2022〕27號)和《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市政辦發〔2022〕41號)要求,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明晰行政許可權力邊界,規范行政許可運行,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三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決策部署,按照條塊結合、協同聯動的要求,依法依規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將依法設定在我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加強對清單內事項全鏈條全領域管理,制定統一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更新調整辦事指南,完善監管規則標準,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運行,在“十四五”時期基本實現行政許可事項在不同地區和層級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同規則監管。
二、重點任務
(一)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并公布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將依法設定在我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清單自上而下編制,逐層向下覆蓋。街道一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編入區級清單,不單獨編制。采取雙重領導管理體制的部門、垂直管理機構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同步納入清單。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和公布工作。區審改辦負責組織各相關單位從《西安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中確認我區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匯總形成《高陵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區級清單(2022年版)》)。各單位在區級清單范圍內梳理確認本單位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編制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報區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并抄送市審改辦。
(二)制定細化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對中央、省級、市級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對照國家、省級、市級相關部門確定的實施規范和《區級清單(2022年版)》,及時做好銜接。在實施規范過程中,上級部門已經明確的實施要素,下級部門要保持一致。涉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的行政許可事項,應按照實際情況明確具體實施機關。
(三)更新調整行政許可辦事指南。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依照實施規范更新調整辦事指南,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實施規范明確的要素內容,不得有兜底性條款。辦事指南要向社會公布,一經公布,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此前尚未制定辦事指南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抓緊在實施規范基礎上補充相關服務性信息,制定辦事指南。在嚴格執行辦事指南的同時,要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要求,不斷深化告知承諾、集成服務、一網通辦、跨區域通辦等改革舉措,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
(四)建立健全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區審改辦負責對全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規范進行動態管理,及時研究解決清單管理和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重大問題。因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需要動態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相關部門應當充分研究論證,專門作出說明,并征求區審改辦、區司法局及有關部門意見,涉及的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向區審改辦提出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申請,區審改辦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整。此外,上級清單作出動態調整的,本級清單要及時相應調整。
(五)嚴格規范行政許可實施。嚴格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變相許可。在清單之外,有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要求行政相對人經申請獲批后方可從事特定活動的,應當認定為變相許可,要通過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完善設定依據等予以糾正,區級各相關部門及街辦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將清理整治情況報送區審改辦備案。本級各類改革清單中涉及的行政許可事項,應當嚴格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并做好銜接,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的,有關清單要適時作出相應調整。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省級、市級有關部門制定的過渡方案,認真研究行政許可事項調整期間的銜接辦法,確保事項調整不影響企業群眾正常辦事。區審改辦要與權責清單主管部門做好溝通對接,及時將權責清單中的行政許可事項作出相應調整。
(六)推動審管聯動有序銜接。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際,對已劃轉至行政審批服務局的事項,要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原則,逐項明確監管主體、監管事項和監管措施,確保審管無縫銜接、協調聯動。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三定”規定和《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審管聯動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辦函〔2021〕152號)要求,厘清審管邊界,明確審管權責,建立完善事前審批與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銜接和高效聯動機制。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要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監管事項動態管理系統。
(七)加快線上線下融合。落實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規范、辦事指南等線上線下同源發布、同步更新要求,做到線上線下辦事一個標準、一套材料、一體化辦理。推動各行政許可業務辦理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深度對接,實現數據及時交互共享。積極探索創新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應用場景,提升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滿意度。
(八)及時公開相關內容。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規范、辦事指南應及時通過政府門戶網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向社會公布。各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提升企業群眾對相關情況知曉度,強化群眾監督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推動工作落地落實,要將編制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工作納入優化營商環境目標考核。
(二)嚴格時限要求。2022年9月底前,編制完成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11月中旬前,完成變相許可清查整治,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制定,辦事指南更新等工作。
(三)強化監督問責。區級審改牽頭機構要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和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及時總結推廣改革創新舉措和典型經驗做法。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政府門戶網站、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等接受社會監督。對違法違規編制清單、清單之外實施行政許可的,要加大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問題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附件:西安市高陵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西安市高陵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共260項,其中承接中央、省級、市級層面設定事項252項,垂直管理機構實施事項8項)
(一)承接中央、省級、市級層面設定事項
序號 | 區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區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
1 | 區委辦(檔案局) |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 | 區委辦(檔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 |
2 | 區委宣傳部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商務部、文化部令第21號公布,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51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 | 區委宣傳部 | 出版物零售業務 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出版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4 | 區委宣傳部 | 印刷企業設立、變更、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 區委宣傳部 (市新聞出版局部門權限委托至區縣新聞出版管理部門) | 《印刷業管理條例》 《出版管理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50號) | |
5 | 區委統戰部 (區民宗局) | 宗教活動場所籌備 設立審批 | 區行政審批 服務局(初審) | 《宗教事務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6 | 區委統戰部 | 宗教活動場所設立、變更、注銷、登記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7 | 區委統戰部 (區民宗局) | 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部分審批,部分初審)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 | 區委統戰部 (區民宗局) | 宗教臨時活動地點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9 | 區委統戰部 (區民宗局) | 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境外捐贈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 | 區委編辦 | 事業單位登記 | 區委編辦 |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央編辦發〔2014〕4號) | |
11 | 區發改委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準(含國發〔2016〕72號文件規定的外 商投資項目)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2 | 區發改委 | 可能影響石油 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施工作業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3 | 區發改委 |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審批 | 區發改委(市發改委權限依法委托至區縣電力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50號) | |
14 | 區發改委 | 新建不能滿足管道保護要求的石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 | 區發改委(市發改委權限依法委托至區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50號) | |
15 | 區教育局 | 民辦、中外合作開辦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籌設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 | 區教育局 | 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設置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 《陜西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7 | 區教育局 | 從事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 | 區教育局 | 校車使用許可 | 區政府(由區教育部門會同區公安機關、區交通運輸部門承辦)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西安市校車安全管理辦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04號) | |
19 | 區教育局 | 教師資格認定 | 區教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教師資格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0 | 區教育局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 區教育局、各街道辦事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
21 | 區民政局 | 社會團體成立、 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22 | 區民政局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23 | 區民政局 | 宗教活動場所法人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宗教事務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24 | 區民政局 | 慈善組織公開募捐 資格審批 | 區民政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 |
25 | 區民政局 | 殯葬設施建設審批 | 區民政局 | 《殯葬管理條例》 | |
26 | 區民政局 | 地名命名、更名審批 | 區民政局 | 《地名管理條例》 | |
27 | 區財政局 | 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省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45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28 | 區人社局 | 職業培訓學校籌設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行政事項的通知》 (市政發〔2020〕11號)《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29 | 區人社局 | 職業培訓學校 辦學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行政事項的通知》(市政發〔2020〕11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0 | 區人社局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陜西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1 | 區人社局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等項目的決定》(陜政發〔2016〕34號)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細則〉的通知》(陜人社發〔2013〕43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2 | 區人社局 | 企業實行不定時 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陜政發〔2015〕6號) 《陜西省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陜勞發〔1995〕201號)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發〔2016〕22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3 | 區住建局 | 單位、組織和個人 投資建設除城市道路外的其他市政公用設施的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4 | 區住建局 | 城鎮污水排入 排水管網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5 | 區住建局 | 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6 | 區住建局 | 燃氣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7 | 區住建局 | 燃氣經營者改動 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市政發〔2014〕19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8 | 區住建局 | 特殊車輛在城市 道路上行駛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39 | 區住建局 | 新建、改建、擴建 燃氣工程核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燃氣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40 | 區住建局 | 建設工程施工需要 遷移、改建排水、 防洪設施批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41 | 區住建局 | 在排水、防洪設施保護范圍內臨時進行施工作業批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42 | 區住建局 | 遷移、拆卸、改動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或在設施上拉線接電、懸掛物品的批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43 | 區住建局 | 在城市供水、供熱、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施工作業的批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44 | 區住建局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45 | 區住建局 |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 | 區住建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2號修正)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省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45號) | |
46 | 區住建局 | 商品房預售許可 | 區住建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省取消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45號) | |
47 | 區住建局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區住建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陜建消發〔2020〕7號)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陜西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部分條款的通知》(陜建消發〔2021〕2號) | |
48 | 區住建局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區住建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陜建消發〔2020〕7號)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陜西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部分條款的通知》(陜建消發〔2021〕2號) | |
49 | 區住建局 | 建筑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 區住建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
50 | 區住建局 | 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項目報建審批 | 區住建局 | 《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 | |
51 | 區住建局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 | 區住建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 |
52 | 區住建局 | 集中供熱經營 許可證核發 | 區住建局 | 《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 | |
53 | 區住建局 | 改裝、拆除、遷移、連接供水、供熱、燃氣管道設施的批準 | 區住建局、 區水務局 | 《陜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 | |
54 | 區住建局 |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公共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等設施審批 | 高陵區各街道 辦事處 |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 |
55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設置商業攤點、電話亭、宣傳娛樂活動點、機動車停車場、非機動車保管站和堆放物料、施工作業的批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發〔2020〕11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56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50號)《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57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58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59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市綠化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60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城市管理局部門權限依法委托至區縣城市管理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50號) | |
61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遷、改建、封閉環境衛生設施的審批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 | |
62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城市公園內舉辦展覽、文體表演等活動審批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陜西省城市公共空間管理條例》 | |
63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
64 | 區交通運輸局 | 涉路施工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1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65 | 區交通運輸局 | 更新采伐護路林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1號修正) 《陜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66 | 區交通運輸局 | 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67 | 區交通運輸局 | 道路旅客運輸站 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68 | 區交通運輸局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17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69 | 區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70 | 區交通運輸局 | 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核發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71 | 區交通運輸局 | 占用國防交通控制 范圍土地審批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
72 | 區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設計 文件審批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 |
73 | 區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1號修正) | |
74 | 區交通運輸局 |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號)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 |
75 | 區交通運輸局 | 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 |
76 | 區交通運輸局 | 海域或者內河通航水域、岸線施工作業許可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
77 | 區交通運輸局 | 船舶國籍登記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 |
78 | 區交通運輸局 | 船員適任證書核發 | 區交通運輸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79 | 區水務局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修建水庫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0 | 區水務局 | 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1 | 區水務局 | 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漁塘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2 | 區水務局 | 拆除、改動、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審核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城市供水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3 | 區水務局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4 | 區水務局 | 取水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5 | 區水務局 | 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6 | 區水務局 | 河道采砂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7 | 區水務局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 保持方案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8 | 區水務局 | 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批 | 區政府(由區 行政審批服務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89 | 區水務局 | 挖掘、占用、利用、跨(穿)越水工程設施建設活動批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水工程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90 | 區水務局 |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的節約用水設計方案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西安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91 | 區水務局 | 地下水鑿井施工核準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西安市地下水資源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92 | 區水務局 | 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 | 區水務局 | 《城市供水條例》 | |
93 | 區水務局 | 河道管理范圍內特定活動審批 | 區水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
94 | 區水務局 | 利用堤頂、戧臺兼做公路審批 | 區水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
95 | 區水務局 | 壩頂兼做公路審批 | 區水務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
96 | 區水務局 | 蓄滯洪區避洪設施 建設審批 | 區水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97 | 區水務局 | 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設施設計方案審查 | 區水務局 | 《西安市城市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條例》 | |
98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農藥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農藥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99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獸藥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獸藥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0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農作物種子生產 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1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食用菌菌種生產 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部分審批,部分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2號公布,農業部令2015年第1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2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使用低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種用標準的農作物種子審批 | 區政府(區行政審 批服務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3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養蜂管理辦法(試行)》(農業部公告第1692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4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蠶種生產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蠶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8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5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動物防疫條件 合格證核發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6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動物診療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 (農業部令2008年第19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8號修正)《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7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生鮮乳收購站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8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09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受省農業農村廳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農業部令1999年第15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正)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受理10種(類)陸生野生動物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公告2017年第14號)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委托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省政府令第235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10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水產苗種生產經營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水產苗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5年第46號)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11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漁業捕撈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12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農業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植物檢疫條例》 | |
113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農業植物產地檢疫 合格證簽發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植物檢疫條例》 | |
114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農業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購、野外 考察審批 | 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受理采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
115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發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6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正) | |
116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發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117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118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審批 | 區政府(由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1年第1號) | |
119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漁業船舶船員證書核發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20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水域灘涂養殖證核發 | 區政府(由區 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
121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批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 | |
122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專用航標的設置、撤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漁業航標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8年第13號) | |
123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漁業船舶國籍登記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農業部令2012年第8號公布,農業部令2013年第5號修正) | |
124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林草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植物檢疫機構) | 《植物檢疫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省取消和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45號) | |
125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 |
126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
127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審批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
128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進入森林高火險區、草原防火管制區審批 | 區政府(由區 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承辦)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省取消和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45號) | |
129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林地經營權審批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 |
130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采集、出售、收購、出口省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審批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負責采集、出售、收購初審) | 《陜西省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
131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臨時占用濕地恢復 方案核準 | 區農業農村和 林業局 | 《陜西省濕地保護條例》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陜政發〔2015〕6號) | |
132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 | 高陵區各街道 辦事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133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 許可證核發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省取消和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45號)《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34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中省取消和承接和下放一批行政事權的通知》(市政辦發〔2019〕45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35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人工繁育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許可證核發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陜政發〔2015〕6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36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經營野生動物及其 產品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陜政發〔2015〕6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37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38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營業性演出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公布,文化部令第57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39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0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 營業場所籌建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1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2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健身氣功管理辦法》(體育總局令2006年第9號) 《國務院關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3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 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全民健身條例》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2013年第17號) 《陜西省體育局關于做好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陜體發〔2013〕59號)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市政發〔2014〕19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4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 設施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5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許可 | 區政府(由區 行政審批服務局承辦,征得市文物局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6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 區行政審批 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7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于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變用途審批 | 區政府(由區 行政審批服務局承辦,征得市文物局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8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49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50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51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由本級廣電部門受理并逐級上報廣電總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152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廣播電臺、電視臺 設立、終止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 體育局(地方廣播電臺、電視臺設立、終止由其本級廣電部門受理并逐級上報廣電總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153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廣播電臺、電視臺變更臺名、臺標、節目設置范圍或節目套數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 體育局(由本級廣電部門受理 并逐級上報廣電總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154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和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 體育局(初審)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廣播電視站審批管理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2號) | |
155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工程驗收審核 | 區文化和旅游 體育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156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 業務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 體育局(由本級廣電部門受理 并逐級上報省廣電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5號公布,廣播電視總局令第9號修正) | |
157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 | 區文化和旅游 體育局(初審)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暫行辦法》(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60號公布,廣播電視總局令第10號修正) 《廣電總局關于設立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機構審批事項的通知》(廣發〔2010〕24號) | |
158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 | 區文化和旅游 體育局(初審)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 |
159 | 區衛生健康局 | 飲用水供水單位 衛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0 | 區衛生健康局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1 | 區衛生健康局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2 | 區衛生健康局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3 | 區衛生健康局 | 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4 | 區衛生健康局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5 | 區衛生健康局 | 母嬰保健技術 服務機構執業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7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7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6 | 區衛生健康局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 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7 | 區衛生健康局 | 醫師執業注冊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3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8 | 區衛生健康局 | 鄉村醫生執業注冊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69 | 區衛生健康局 | 母嬰保健服務人員 資格認定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7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7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70 | 區衛生健康局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執業注冊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71 | 區衛生健康局 | 中醫醫療機構設置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72 | 區衛生健康局 | 中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73 | 區衛生健康局 | 單采血漿站設置審批 | 區衛生健康局(初審) | 《血液制品管理條例》 | |
174 | 區衛生健康局 | 護士執業注冊 | 區衛生健康局 | 《護士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75 | 區衛生健康局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資格認定 | 區衛生健康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 |
176 | 區應急管理局 |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77 | 區應急管理局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78 | 區應急管理局 | 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 設計審查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79 | 區應急管理局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0 | 區應急管理局 |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1號修正)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國家取消和下放投資審批有關建設項目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政法〔2013〕120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3〕14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號)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1 | 區應急管理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 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野外用火審批 | 區政府(由區 行政審批服務局承辦)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2 | 區應急管理局 | 石油天然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區應急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明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3〕143號) | |
183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4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企業登記注冊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5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個體工商戶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6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農民專業合作社 登記注冊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7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小作坊生產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8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小餐飲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89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90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西安市高陵區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4號) | |
191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生產許可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4號) | |
192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4號) | |
193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70號公布,質檢總局令第140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94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計量標準器具核準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
195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
196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科研和教學用毒性藥品 購買審批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41項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陜政發〔2014〕13號) | |
197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權限依法委托至區縣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 《西安市特種設備安全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50號) | |
198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第三類醫療器械 經營許可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權限依法委托至區縣市場監管部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委托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市政府令第150號) | |
199 | 公安高陵分局 | 民用槍支及槍支主要零部件、彈藥配置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 |
200 | 公安高陵分局 | 舉行集會游行示威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實施條例》 | |
201 | 公安高陵分局 | 大型群眾性活動 安全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 |
202 | 公安高陵分局 | 公章刻制業特種 行業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于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 | |
203 | 公安高陵分局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于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 | |
204 | 公安高陵分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 | 公安高陵分局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205 | 公安高陵分局 | 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貫徹執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公治〔2010〕592號) | |
206 | 公安高陵分局 |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運達地或者 啟運地)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關于優化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發〔2019〕218號) | |
207 | 公安高陵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208 | 公安高陵分局 |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運達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209 | 公安高陵分局 |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210 | 公安高陵分局 |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211 | 公安高陵分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 運輸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
212 | 公安高陵分局 |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審批 | 公安高陵分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213 | 公安高陵分局 | 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除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外)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214 | 公安高陵分局 | 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215 | 公安高陵分局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方案審批 | 公安高陵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86號) | |
216 | 公安高陵分局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工程驗收 | 公安高陵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86號) | |
217 | 公安高陵分局 | 機動車登記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18 | 公安高陵分局 | 機動車臨時通行 牌證核發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19 | 公安高陵分局 | 機動車檢驗合格 標志核發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20 | 公安高陵分局 |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審驗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21 | 公安高陵分局 | 校車駕駛資格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
222 | 公安高陵分局 | 非機動車登記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223 | 公安高陵分局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審查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
224 | 公安高陵分局 | 戶口遷移審批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
225 | 公安高陵分局 | 犬類準養證核發 | 公安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 | |
226 | 公安高陵分局 | 普通護照簽發 | 公安高陵分局 (受國家移民局委托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
227 | 公安高陵分局 | 內地居民前往港澳 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公安高陵分局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
228 | 公安高陵分局 |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 通行證簽發 | 公安高陵分局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
229 | 公安高陵分局 | 大陸居民往來臺灣 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公安高陵分局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
230 | 公安高陵分局 |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 通行證簽發 | 公安高陵分局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 |
231 | 公安高陵分局 | 收容流浪犬場所審批 | 公安高陵分局 | 《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 | |
232 | 公安高陵分局 | 犬類展覽、競賽、 表演許可 | 公安高陵分局 | 《西安市限制養犬條例》 | |
233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 | |
234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號) | |
235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權 分割轉讓批準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 |
236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鄉(鎮)村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區政府(由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237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區政府(由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238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臨時用地審批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239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
240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
241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
242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于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審批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測法字〔2006〕13號) | |
243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歷史建筑實施原址 保護審批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會同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244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拆除歷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審批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會同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245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 | 歷史建筑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筑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審批 |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會同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246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 影響評價審批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 |
247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 |
248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排污許可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 |
249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批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央編辦關于生態環境部流域生態環境監管機構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編辦發〔2019〕26號) | |
250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 |
251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放射性核素排放許可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
252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輻射安全許可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 |
(二)垂直管理機構實施事項
| 序號 | 區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區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1 | 國家稅務總局 西安市高陵區稅務局 |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 國家稅務總局 西安市高陵區稅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2 | 高陵區煙草專賣局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 | 高陵區煙草專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3 | 高陵區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 設計審核 | 高陵區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4 | 高陵區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 竣工驗收 | 高陵區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御條例》 |
5 | 高陵區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 高陵區氣象局 | 《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 《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
6 | 人民銀行高陵支行 | 銀行賬戶開戶許可 | 人民銀行高陵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7 | 人民銀行高陵支行 | 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 | 人民銀行高陵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8 | 高陵區消防 救援大隊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 安全檢查 | 高陵區消防 救援大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