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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
2023年11月
目 錄
1 總則...................................................................................................... 6
1.1 編制目的................................................................................. 6
1.2 編制依據................................................................................. 6
1.3 適用范圍................................................................................. 6
1.4 事故分級................................................................................. 7
1.5 工作原則................................................................................. 7
2 應急組織體系..................................................................................... 8
2.1 應急指揮機構......................................................................... 8
2.2 工作機構................................................................................. 8
2.3 成員單位................................................................................. 9
2.4 現場指揮部........................................................................... 10
2.5 專家指導組........................................................................... 13
2.6 燃氣企業............................................................................... 13
3 監測預警........................................................................................... 14
3.1 預防....................................................................................... 14
3.2 監測....................................................................................... 14
3.3 預警....................................................................................... 15
4 應急響應........................................................................................... 19
4.1 信息報送............................................................................... 19
4.2 先期處置............................................................................... 20
4.3 響應分級............................................................................... 21
4.4 響應級別調整...................................................................... 26
4.5 應急結束............................................................................... 26
4.6 信息發布............................................................................... 27
5 后期處置........................................................................................... 27
5.1 善后處置............................................................................... 27
5.2 調查、評估和總結.............................................................. 27
5.3 恢復重建............................................................................... 28
6 應急保障........................................................................................... 28
6.1 通信信息保障...................................................................... 28
6.2 防護避險保障...................................................................... 28
6.3 應急隊伍保障...................................................................... 29
6.4 物資裝備保障...................................................................... 29
6.5 應急資金保障...................................................................... 30
6.6 交通運輸保障...................................................................... 30
6.7 醫療救治保障...................................................................... 30
6.8 治安秩序保障...................................................................... 30
7 預案管理........................................................................................... 31
7.1 宣教培訓............................................................................... 31
7.2 應急演練............................................................................... 31
7.3 審批與備案........................................................................... 32
7.4 預案修訂............................................................................... 32
8 獎勵與責任追究.............................................................................. 32
9 附則.................................................................................................... 33
9.1 說明....................................................................................... 33
9.2 預案解釋............................................................................... 33
9.3 預案實施............................................................................... 34
附件1西安市燃氣事故分級................................................... 35
附件2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37
附件3高陵區燃氣事故現場指揮部工作要求.......................... 40
附件4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專家庫通訊錄.............................. 41
附件5規范化格式文本.......................................................... 42
附件6高陵區燃氣事故成員單位應急通訊錄……………………44
附件7高陵區燃氣企業專職搶修隊伍清單.............................. 46
附件8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框架圖................................. 48
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健全和完善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處置機制,防范和化解燃氣事故風險,及時、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燃氣事故監測預警、應急準備和信息報送、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燃氣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事故影響,保護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西安市燃氣管理條例》《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西安市突發事件應急指揮與處置管理辦法》《西安市高陵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稿)》(市政辦函〔2021〕5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文件規定,結合《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資源調查報告》《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風險評估報告》,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陵區行政區域內燃氣儲存、輸送、經營和使用過程中的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發生燃氣事故的應急響應和后期處置工作。
本預案與《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稿)》銜接。當啟動《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時,本預案服從其規定并構成其組成部分。
1.4 事故分級
根據《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稿)》規定,燃氣事故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其中特別重大(I級)為最高級別。西安市燃氣事故分級見附件1。
1.5 工作原則
1.5.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立足于保證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1.5.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燃氣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由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各成員單位按照自身職責,落實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和應急保障相關工作。
1.5.3 依法依規,科技支撐
燃氣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同時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支撐,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1.5.4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持續推進落實燃氣行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由城市管理、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監管,預防燃氣事故發生,同時由行業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開展科學的燃氣風險評估工作,做好應急準備,確保事發時第一時間控制事態,最大限度降低危害和影響。
2 應急組織體系
2.1 應急指揮機構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成立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全區燃氣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 揮 長: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
區燃氣指揮部的職責如下:
(1)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燃氣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針、政策;
(2)審批高陵區燃氣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項;
(3)部署和落實區委、區政府、西安市應急指揮部對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要求和任務;
(4)領導和協調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本預案的啟動、調整和終止等工作;
(6)指導建立和完善燃氣事故的各項應急保障,組織應急處置和后期工作考核。
2.2 工作機構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分管領導兼任。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為:
(1)根據國家、省、市燃氣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制定相關工作方案;
(2)傳達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指示和批示,并對燃氣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事項提出建議;
(3)承擔燃氣風險信息和事故信息流轉的中樞職能,并組織開展統計、分析和研判;
(4)根據燃氣風險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向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預警和響應的相關建議,經批準后發布或傳達相關信息;
(5)組織專家根據燃氣事故的預警和響應措施制定相關技術方案;
(6)督導協調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和后期處置工作的落實,制定各項應急保障方案;
(7)負責本預案的修訂、演練、宣教、培訓等預案管理工作;
(8)完成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成員單位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以下簡稱成員單位)包括: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總工會、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各街道辦事處、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陜西通匯天然氣配送有限公司、陜西通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玉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六縱路加氣站、西安高陵區昊尊閩陜貿易有限公司高陵區東關加氣站、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陜西西安石油分公司高陵南環東路加油站、陜西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陵區釣北加油加氣站、西安中燃百江德高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區利民液化氣站、西安市高陵區利民加氣站。各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2.4 現場指揮部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處置實際需要,可成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由指揮長擔任或指派任命。現場指揮部工作要求(見附件3)。
現場指揮部主要負責落實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指揮決策,協調和調度現場應急力量開展各項應急監測、救援和處置,組織重大突發情況和次生衍生事件的緊急處置。本預案啟動時,各相關成員單位立即組成專業處置、風險監測、警戒疏散、醫療救治、新聞輿情、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可根據燃氣事故的實際情況設立其他工作組,并確定其牽頭單位和成員。
2.4.1 專業處置組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成員單位: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陜西通匯天然氣配送有限公司、陜西通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玉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六縱路加氣站、西安高陵區昊尊閩陜貿易有限公司高陵區東關加氣站、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陜西西安石油分公司高陵南環東路加油站、陜西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陵區釣北加油加氣站、西安中燃百江德高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區利民液化氣站、西安市高陵區利民加氣站等事發企業。
職 責:負責組織燃氣事故危險區域內受傷和被困人員的救援;組織受損燃氣設施、設備和管網的搶修、關停和放散;組織開展事故現場的火災和爆炸險情排除,撲救火災;當燃氣事故對周邊的道路、各類管線和線路及相關設施、建(構)筑物造成影響時,協調相關處置工作;協調開展對搶險救援工作產生影響的道路、設施、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拆除和破拆。
2.4.2 風險監測組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成員單位:區發改委、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水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職 責:負責組織協調燃氣事故中燃氣應急儲備和氣源、燃氣設備壓力、特種設備狀態、道路和建筑物沉降、管網和管線狀態、點火源、周邊空氣中特征污染物濃度、氣象條件等情況的應急監測,報送相關信息。
2.4.3 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公安高陵分局
成員單位:區教育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總工會,各街道辦事處。
職 責:負責建立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和管控區域,疏導周邊交通,開辟應急處置和人員疏散專用路線;組織危險區域內教育機構、企事業單位、商業單位、文旅單位、居民區內的人員疏散避險,維持相關秩序;配合區交通運輸局組織、督導公共交通運力開展疏散轉運工作。
2.4.4 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區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職 責: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對受傷人員進行轉運和救治,監督相關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使用安全和質量安全。
2.4.5 新聞宣傳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區委網信辦、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燃氣事故信息發布內容涉及行業的區級主管部門和燃氣企業。
職 責:負責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發布燃氣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統一進行現場媒體接待;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的監測和應對。
2.4.6 物資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各街道辦事處。
職 責:負責保障搶險救援、疏散轉移、醫療救助、現場辦公所需的裝備、設備和物資,并根據需要協調相關裝備、設備和物資的生產和征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撥付應急資金;保障因燃氣事故受到影響的燃氣、水電臨時供應。
2.5 專家指導組
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專家依托西安市城鎮燃氣行業教育培訓專家庫專家或邀請、聘請消防救援、輿情應對、應急管理等專業專家組成(見附件6)。
在燃氣事故預警發布、應急響應和后期處置期間,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選調組成專家指導組,為燃氣事故的預警行動、搶險救援、風險監測、警戒疏散、善后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科學有效的技術支持及決策咨詢,必要時直接參與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6 燃氣企業
各燃氣企業根據本預案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單位燃氣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隊伍,在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揮下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并做好應急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3 監測預警
3.1 預防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制定計劃開展針對燃氣儲存、輸送、經營和使用單位(企業)的全面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檢查,督導其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發現隱患,按照“定人員、定責任、定措施、定時限、定資金”的原則進行整改,對重大隱患進行掛牌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消除燃氣事故風險,統計相關工作結果形成臺賬,定期開展分析,根據結果實施新一輪督導檢查,確保預防工作形成閉環。
3.2 監測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申報燃氣承壓特種設備定期檢驗檢測,協調燃氣承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開展定期檢驗檢測工作,參與收集分析評估結果,督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檢測燃氣承壓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狀況。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照高陵區燃氣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要求,定期評估燃氣風險源的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分析其安全趨勢,保證及時了解和掌握相關風險源變化狀況。
燃氣儲存、輸送、經營和使用單位(企業)對本單位燃氣風險源進行辨識、評估和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備案;利用本單位燃氣設備監測技術平臺,收集和統計燃氣風險數據并進行分析,將發現的燃氣事故風險上報屬地燃氣行業主管部門。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重要時期、重大節日、用氣高峰時段、事故易發時段,結合氣源供應量和其他地區發生燃氣事故等信息,要求各燃氣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和加強燃氣風險監測并及時上報信息,確保燃氣事故風險信息的及時獲取。
3.3 預警
3.3.1 預警分級
根據西安市燃氣事故風險緊急程度、涉及燃氣承壓特種設備的類別、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個級別。
3.3.2 風險信息報送
各成員單位根據各項監測工作總結評估結果中可能導致燃氣事故風險增加的信息,第一時間報送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相關燃氣風險信息,或在重大節日、用氣高峰時段等重要時期或事故易發時段和其他地區發生燃氣事故等情況時,協調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研判,分析燃氣事故風險嚴重程度、燃氣承壓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和影響區域范圍,提出預警級別和預警發布的建議,上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
3.3.3 預警發布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應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1)收到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涉及高陵區;
(2)收到氣象、自然資源等部門發布的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可能對區燃氣供應和管網安全造成重大影響;
(3)根據各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情況,當發現的隱患達到一定程度或一定數量;
(4)高陵區出現一起燃氣事故或其他區域出現一起重大燃氣事故或全國在一段時間內多個區域出現燃氣事故;
(5)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和上級單位下發的要求及通知;
(6)當燃氣儲量不足且采購計劃短時內無法落實或上游氣源供應不正常,導致能源出現短缺,可能對居民用氣、生產用氣造成影響,且影響時間較長;
(7)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認為其他應發布預警信息的情形。
高陵區燃氣事故藍色預警的發布,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上報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審批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預警信息,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發預警信息。
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的發布,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上報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審批相關預警發布建議,經審批通過后,由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照預警發布范圍進行發布,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及時轉發,并向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信息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相關成員單位接到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發布的預警信息后需及時轉發給各應急工作人員,并向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反饋預警信息接收和預警行動落實情況。
預警信息的發布可采用文件、電話、短信、傳真、內網、社交軟件工作群等方式發送,發送時需填寫《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預警信息發布單》(見附件5-1)。
3.3.4 預警行動
燃氣事故預警發布后,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督導燃氣企業或可能受影響區域內相關單位,配合落實以下一項或多項預警措施。
(1)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預警期間值守工作,相關成員單位開展值守并保持聯絡暢通;
(2)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確定風險信息報送頻次和內容,并要求相關單位報送燃氣事故風險信息變化情況;
(3)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指導組,聯合制定燃氣事故風險控制方案和幫助進行相關協調工作;
(4)相關成員單位督導或落實燃氣事故風險控制方案;
(5)相關成員單位成立檢查組,督導可能存在同類風險企業或設備的排查、檢測和隱患整改工作;
(6)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成員單位統計可能發生燃氣事故區域周邊道路交通、避難場所等情況,檢查燃氣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確保其處于可用狀態,聯絡協調燃氣專職搶修隊伍,要求其做好響應準備;
(7)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督導燃氣企業對存在風險的燃氣設施、管網進行緊急關?;蚍派?,估算影響的時間和區域,在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的指導下發布相關信息,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開展受影響區域內群眾的疏導和安撫;
(8)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與相關成員單位制定疏散計劃,組織燃氣事故風險影響區域內人員提前撤離,有序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9)公安高陵分局組織維持治安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閉高風險區域;
(10)區委網信辦組織開展網絡輿情監測,區委宣傳部適時發布權威信息,避免造成過度恐慌;
(11)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調集相關應急物資、裝備、設備于指定地點存放,要求集燃氣專業處置隊伍、消防救援隊伍趕赴燃氣事故風險區域參與風險控制工作;
(12)上級指揮機構和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領導認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3.5 預警調整
當通過預警措施使燃氣事故風險降低,或燃氣事故風險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時,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過研判,認為應該調整預警級別時,應向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相關預警發布建議,經審批后調整預警級別,并按照預警發布相關要求進行發布和上報。
3.3.6 預警解除
通過預警措施使燃氣事故風險消除后,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長提出預警解除的建議,藍色預警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上報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批準后,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督導有序解除預警措施。
黃色以上級別預警地解除由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后,根據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解除預警信息,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督導有序解除預警措施。
4 應急響應
4.1 信息報送
燃氣事故信息報送分為首報、續報和終報。
首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區政府、區應急管理局或其他部門、企業的燃氣事故信息后,對其進行核實并上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
續報和終報:現場指揮部匯總各應急工作組的應急處置信息,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整理報送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其中終報在應急響應結束后進行。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向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報送信息的同時,須將事故信息向區委、區政府上報,較大(Ⅲ級)以上級別燃氣事故須按照相關規定向上級指揮機構報送。
燃氣事故的首報、續報和終報均采用第一時間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書面報告的形式,電話報送需明確報送單位、報送人和聯系方式,書面報告需填寫《高陵區燃氣事故信息報送單》(見附件5—2);并采用文件、傳真、內網等形式于電話報送后30分鐘內提交;燃氣儲存、輸送、經營和使用單位(企業)發生燃氣事故后,第一時間上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首報內容包括:燃氣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類型和簡要經過,發生事故的設備類型,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類型,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續報內容包括:燃氣事故搶險救援進展,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醫療救治情況,已經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事發地周邊風險監測和氣象情況,人員疏散避險情況,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情況等。
終報包括:燃氣事故應急處置的措施、過程和結果,次生、衍生事件風險的控制情況,事故初步調查結果,需要善后處置的事項等。
4.2 先期處置
各成員單位在接到燃氣事故信息的報送后,應按照燃氣事故首報要求進行信息報送,同時督導事發燃氣企業,聯絡醫療急救和消防救援隊伍,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設備關停搶修、燃氣放散置換、撲救火災、傷員醫療轉運、現場人員疏散避險、信息收集統計、基礎資料準備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態和影響擴大,為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置工作準備和提供必要的支撐。
4.3 應急處置
4.3.1 響應分級
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響應從低到高分為Ⅲ級、Ⅱ級和I級。當燃氣事故發生在重大節日等重要時期、用氣高峰時段、氣源供應緊缺時段和其他地區發生燃氣事故時段等期間時,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應結合以上情況確定響應級別。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響應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啟動和結束,其中:
1)Ⅲ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結束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副指揮長批準執行;
2)Ⅱ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結束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指揮長批準執行;
3)I級應急響應的啟動和結束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區委、區政府批準后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執行。
4.3.2 Ⅲ級應急響應
燃氣事故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燃氣事故發生,初步判斷為無人員傷亡、影響較?。?/p>
(2)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險情需要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相關成員單位發布關于啟動Ⅲ級響應的通知,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協助事發企業開展各項支援工作。
(2)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派出應急工作組指導事發企業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了解現場處置情況向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信息。
4.3.3 Ⅱ級應急響應
燃氣事故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事故發生,初步判斷為一般級別事故;
(2)事故超出事發企業應急救援能力,需要區政府采取支援;
(3)事故現場已導致人員受傷、燃氣斷供或交通中斷等情況;
(4)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險情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Ⅱ級應急響應啟動后,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相關成員單位發布關于啟動Ⅱ級響應的通知,相關成員單位按照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部署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長指派或擔任現場指揮長進行現場指揮調度。
(3)相關成員單位趕赴事發現場,按照各應急工作組分工,由牽頭部門將聯絡方式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保持聯絡暢通。
(4)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了解現場處置情況向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信息。
(5)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召集相關領域專家進駐現場指揮部,協助開展救援方案制定,風險監測,信息研判等工作。
4.3.4 I級應急響應
燃氣事故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啟動I級應急響應:
(1)事故發生,初步判斷為較大或以上級別事故;
(2)事故超出區政府應急救援能力,需要市政府采取支援;
(3)事故現場已導致人員傷亡、燃氣斷供或交通中斷等情況;
(4)燃氣事故對毗鄰行政區造成影響;
(5)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險情需要啟動I級應急響應。
I級應急響應啟動后,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相關成員單位發布關于啟動I級響應的通知,由區委、區政府統一組織處置與救援工作。
(2)指揮長擔任現場指揮長,在上級指揮機構到來前進行現場指揮調度。上級指揮機構到達后,移交指揮權,報告先期應急處置情況。
(3)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在執行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全面加強值班值守、會商研判、搶險救援、群眾轉移、醫療救護等各項處置措施,積極配合上級指揮機構的各項工作部署。
現場指揮部組織各應急工作組召開應急工作會議,部署應急處置措施,明確任務與分工,開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應急工作:
(1)專業處置組在嚴格遵守燃氣安全規定的前提下,穿戴防護裝備,開展設備的搶修、堵漏、隔離、降溫、關停、放散、燃氣置換、火災撲救;
(2)專業處置組攜帶救援裝備,對燃氣事故中受傷行動不便和被困人員開展搜救,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地帶,由醫療救治組進行緊急治療;
(3)專業處置組組織因事故破壞的供排水、電力管線設施的搶修和保護,對影響搶險救援的道路、設施、建筑物或構筑物進行破拆或拆除;
(4)風險監測組監測燃氣事故設備和管網的壓力、溫度等狀態,以及鄰近燃氣設備和管網的狀態,監測事發地道路和建筑物沉降、其他市政管網和管線狀態,監測周邊空氣中特征污染物的濃度及變化情況,當出現次生、衍生事件風險時,及時通知區指揮部辦公室;
(5)警戒疏散組根據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于場地的需求,設立核心處置區、安全警戒區和外圍管控區并清空場地實施封閉,合理設置出入口和邊界警示標志,除應急救援處置人員外,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處置現場或無人機飛入處置現場空域;
(6)警戒疏散組根據事發地周邊道路交通情況,規劃疏散避險、醫療轉運、應急隊伍和物資運輸路線,分別派專人引導和維持秩序,同時對事發地周邊其他交通行為實施疏導和管制,清理主要交通道路,保證相關路線安全暢通;
(7)警戒疏散組統計需要疏散人員所在的場所,按不同分類由相關成員單位組織疏散避險,指導相關疏散避險人員穿戴必要的個人防護、防范靜電、熄滅火源并嚴禁使用明火,切斷氣源、關閉電源和電氣設備,有序停止相關生產和生活活動。同時維持疏散避險過程中的秩序,防止發生踩踏事件,并在疏散避險全過程中保持與現場指揮部和區指揮部辦公室的聯絡;
(8)醫療救治組對專業處置組運送至安全地點的傷員及時實施院前急救并進行轉運救治,對參與應急處置負傷人員、疏散避險過程中受傷人員和避難場所中出現身體不適癥狀的人員進行醫治,統計并報送人員傷亡和治療情況;
(9)新聞宣傳組采用廣播、擴音器、音響等設備對疏散避險人員進行指導,防止出現恐慌情緒導致秩序混亂,對已經到達避難場所的人員進行安撫;
(10)新聞宣傳組協調相關燃氣供應單位(企業)通知受影響用戶,組織輿情監測和應對,在警戒區外設立固定的媒體接待點統一接待新聞媒體,根據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安排組織事中發布或在上級領導下參與信息發布工作;
(11)物資保障組對轉移至避難場所中的人員統一分發飲用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并安排住宿,保證臨時生活需求;
(12)物資保障組調集并運輸燃氣事故應急裝備、設備、物資和能源保障,購買或征用應急處置需要的物資裝備,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調撥和分配使用;
(13)物資保障組按照受燃氣事故影響區域內燃氣、水電等基本生活保障臨時供應方案要求,協調開展應急調配工作;
(14)其他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認為有必要采取的措施。
4.4 響應級別調整
當燃氣事故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及時提升響應級別。當燃氣事故危害已經減緩或消除時,應相應調整或解除響應級別。
4.5 應急結束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專家指導組和相關應急工作組,對Ⅱ級和Ⅲ級響應的燃氣事故現場情況進行研判,認為事故現場火災、爆炸、泄露等情況全部得到有效處置,相關風險被全部排除,且無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可能性時,可作出應急結束的決定,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知各應急工作組和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安全有序地終止各項應急措施。
I級響應在上級宣布應急結束后,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轉發相關信息。
4.6 信息發布
區燃氣事故的信息發布包含事中和事后信息發布兩個階段,通過接受采訪、發布通告或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及時、主動發布相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新聞宣傳組根據有關規定及授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統一組織相關單位發布信息。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一般燃氣事故的善后處置由區政府部署安排有關部門開展實施,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傷亡人員家屬,統計和撫恤殉職和死亡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基本生活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故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鑒定評估損失,開展保險理賠等工作。對因應急搶險行動臨時征用的設備和設施應及時歸還,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賠償。
較大以上燃氣事故的善后處置根據上級安排做好相關工作。
5.2 調查、評估和總結
燃氣事故的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相關規定開展。
重大(Ⅱ級)以上級別燃氣事故由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按上級要求參與和配合;較大(Ⅲ級)燃氣事故由市政府組織;一般(Ⅳ級)燃氣事故由區政府組織,市政府認為必要時,可以組織相關調查、評估和總結工作。
一般燃氣事故由區政府組織開展,根據需要積極配合上級開展的相關調查工作;較大以上級別的燃氣事故,根據上級相關要求參與事故調查、評估、總結工作。
5.3 恢復重建
燃氣事故應急響應結束、現場勘查和污染處置等工作完成后,恢復重建工作隨即展開;恢復重建工作應制定科學、合理、詳實、可行的計劃和方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審批通過后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包括燃氣設備、設施的重建,燃氣供應的恢復,受損建筑物和構筑物的修復,疏散避險人員的回遷,燃氣事故影響范圍內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等。
燃氣事故的恢復重建由區政府或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組織,需要上級支持的,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請求。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信息保障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立值班電話并派專人值守,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各成員單位上報應急聯絡人和聯絡方式,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計形成《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通訊錄》(見附件6),并由各成員單位備份。
燃氣儲存、經營單位(企業)須設立事故報警及故障報修通信平臺或24小時搶修熱線,完善本單位(企業)通信聯絡制度,確保燃氣事故信息獲取和收集。
6.2 防護避險保障
燃氣事故搶險救援隊伍配備的專業防護裝備作為搶險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保障,應做好日常的維護保養;其數量不能滿足搶險救援需要時,物資保障組負責協調、調用和征用,并進行嚴格檢查,確保裝備的質量。
燃氣事故發生地安全區域內的應急避難場所、學校操場、體育場館、公園等空曠場所,作為燃氣事故疏散避險的場地保障,警戒疏散組應根據其位置制定疏散方案,保證人員的安全撤離和有序安置。
6.3 應急隊伍保障
燃氣事故應急隊伍主要由區消防救援大隊以及天然氣企業專職搶修隊伍組成,各燃氣事故應急隊伍須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保證專業搶險能力。高陵區燃氣專職搶修隊伍詳見附件7《高陵區燃氣專職搶修隊伍清單》。
6.4 物資裝備保障
燃氣儲存、經營和使用單位(企業)須根據本單位(企業)燃氣事故風險,配備或儲備相關工具、設備、專用車輛、備品備件等應急物資裝備,做好維護、保養和更新工作,并統計建立本單位應急物資裝備管理臺賬,確保其齊全、有效、可用。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建立應急物資裝備排查制度,各成員單位根據預案職責分工,明確應急物資功能、類型、性能、數量、存放位置和聯系方式。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計以上兩方面應急物資裝備,建立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物資清單,方便統一調配和管理。
6.5 應急資金保障
燃氣儲存、經營和使用單位(企業)應保障燃氣風險監控、監測預警、演練培訓、搶修搶險等工作的資金需求,相關燃氣事故責任單位承擔應急處置費用。
高陵區燃氣事故監測預警、預案修編、宣教培訓、應急演練等應急管理經費,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計劃,按照市、區相關規定審批通過后,在區政府每年財政預算中予以安排。
6.6 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公安交警大隊根據交通管控相關規定,保障疏散避險、傷員轉運、物資運輸等通道的開辟和暢通;區交通運輸局組織、督導公共交通運力。
6.7 醫療救治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根據燃氣事故可能對人體造成傷害的特點,統計選取具有相應醫治能力和實力的醫療機構,保證受傷人員得到有效的治療,同時依托西安市急救中心急救車輛隊伍,保證受傷人員的快速轉運。
6.8 治安秩序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負責組織警力對燃氣事故現場開展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和保護事故現場等工作,保護防衛燃氣事故周邊重點區域、重要場所及設施,保障搶險救援、疏散避險、醫療救援和事故調查的順利開展。
7 預案管理
7.1 宣教培訓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燃氣儲存、經營、使用單位(企業),開展本預案法律法規、應急職責、指揮協調、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援、疏散避險等方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相關單位對于本預案的理解和實際應用操作能力。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督導燃氣儲存、經營、使用單位(企業)開展面向本單位工作人員和公眾燃氣安全教育培訓,廣泛宣傳燃氣安全知識,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并監督檢查應急隊伍搶險搶修技能培訓情況,做到常備不懈。
應急宣傳培訓應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可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平臺開展,也可通過預案解析、應急演練和印發資料等方式開展。做到針對性強,可操作性高,保證宣傳培訓質量和效果。
7.2 應急演練
本預案至少每年舉行1次應急演練,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稿)》相關規定組織制定方案和實施演練,演練方案應經過專家評審,演練結束后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開展評估,也可聘請、委托第三方進行評估,在演練結束后15日內形成演練評估報告;并將演練計劃、演練方案及評審意見、演練腳本、總結評估報告和有關音像資料及時歸檔備查。
應急演練可能對周圍人民群眾正常生產和生活造成影響的,應在演練一周前進行公示告知,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和相關部門。
7.3 審批與備案
本預案經區政府審批后印發實施,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抄送市城管執法局。
7.4 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依照《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適時修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級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燃氣事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其他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8 獎勵與責任追究
區燃氣指揮部負責考核燃氣事故預警和應急響應的工作,對燃氣事故信息上報和先期處置及時,采取和落實各項措施得當,有效降低或避免事故損失,表現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依照相關規定給予通報或獎勵。
對未完成應急處置任務安排、未按要求落實預警措施,或未按本預案規定履行相關職責,行動不力、處置不當、貽誤時機導致燃氣事故發生或危害擴大的,或出現不服從統一指揮,遲報、謊報、瞞報、漏報燃氣事故信息,或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截留、擠占、挪用應急資金等情況的,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較大(Ⅲ級)以上級別燃氣事故的獎勵與責任追究依照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9 附則
9.1 說明
(1)本預案中有關級別和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包含本級(數),“以下”不包含本級(數)。
本預案所稱的燃氣事故,是指燃氣在儲存、輸送、經營和使用環節中突然發生的泄漏、爆炸、中毒、火災事故等。
本預案中燃氣包含天然氣和液化石油氣。
(2)按照燃氣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事故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IV級(一般)。
預警級別依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IV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等級(I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以上燃氣事故,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橙色等級(Ⅱ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燃氣事故,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黃色等級(Ⅲ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燃氣事故,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藍色等級(IV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燃氣事故,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9.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高陵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解釋。
9.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西安市燃氣事故分級
2.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3.高陵區燃氣事故現場指揮部工作要求
4.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專家庫通訊錄
5.規范化格式文本
6.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通訊錄
7.高陵區燃氣企業專職搶修隊伍清單
8.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框架圖
附件1
西安市燃氣事故分級
1.特別重大(I級)燃氣事故
(1)發生燃氣突發性泄漏、著火、爆炸直接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停氣的事故;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燃氣事故。
2.重大(Ⅱ級)燃氣事故
(1)發生燃氣突發性泄漏、著火、爆炸直接造成5萬戶以下、3萬戶以上居民停氣的事故;
(2)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事故,或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下、5萬人以上的燃氣事故。
3.較大(Ⅲ級)燃氣事故
(1)發生燃氣突發性泄漏、著火、爆炸直接造成3萬戶以下、1萬戶以上居民停氣的事故;
(2)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或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下的燃氣事故。
4.一般(Ⅳ級)燃氣事故
(1)發生燃氣突發性泄漏、著火、爆炸直接造成1萬戶以下居民停氣的事故;
(2)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3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燃氣事故。
附件2
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 序號 | 名 稱 | 職 責 |
1 | 區委宣傳部 | 負責組織指導燃氣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的發布,處置燃氣事故相關輿情;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和應急知識宣傳。 |
2 | 區委網信辦 | 負責燃氣事故相關網絡輿情的監測,指導涉事單位開展輿情應對和處置。 |
3 | 區發改委 | 負責協調市發改委及相關天然氣長輸管線管理單位,保障天然氣應急儲備的供應。 |
4 | 區教育局 | 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燃氣使用中的安全預防工作,及時報送相關燃氣事故信息;組織協調受事故影響教育機構的人員疏散和避險,開展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 |
5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負責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應急救援通信信號保障工作;組織協調受事故影響的工業企業人員有序撤離和企業停產。 |
6 | 公安高陵分局 | 負責制定燃氣事故現場管控警戒方案并實施;對現場開展交通秩序疏導,開辟應急救援和人員疏散通道并維持秩序;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和涉及刑事方面的原因分析工作。 |
7 | 區財政局 | 根據區政府領導要求,負責撥付應急資金,并對使用過程進行監督。 |
8 | 區人社局 | 負責協調燃氣事故善后處置工作中工傷的認定,依法依規支付工傷保險。 |
9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負責組織協調燃氣事故周邊大氣質量的監測,及時上報相關信息,組織因燃氣事故衍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
10 | 區住建局 | 負責協調對受燃氣事故影響建筑的安全鑒定和應急監測;督導物業服務企業和公共場所管理單位配合應急處置和協助人員疏散避險。 |
11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承擔區指揮部辦公室職能;負責督導燃氣企業行業安全預防工作和事故隱患的整改;協調燃氣企業對燃氣事故可能影響的管線和設備開展應急監測,估算停供影響;組織協調燃氣企業和其下屬燃氣應急隊伍開展燃氣搶修、關停和放散工作;協調開展對搶險救援工作產生影響的道路、設施、建筑物或構筑物的拆除和破拆;組織開展應急征用工作;組織協調受燃氣應急儲備和協助應急送水;組織指導燃氣設施的恢復重建和燃氣的恢復供應工作;組織燃氣事故的調查工作。 |
12 | 區交通運輸局 | 負責組織、督導公共交通運力配合開展人員的疏散避險。 |
13 | 區水務局 | 負責督導供水管線、設施產權單位開展監測,對相關因燃氣事故受影響供水管線、設施進行關停或搶修,督導對因燃氣事故導致供水中斷區域的應急供水。 |
14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負責指導文化旅游單位燃氣使用中的安全預防工作,及時報送相關燃氣事故信息;組織協調受事故影響工作人員和游客的疏散和避險,開展游客的安撫工作。 |
15 | 區衛生健康局 | 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機構對燃氣事故中受傷人員進行院前急救和轉運醫療。 |
16 | 區應急管理局 | 負責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
17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負責督導對燃氣承壓特種設備的檢驗檢測和隱患整改;協調承壓特種設備專家制定設備搶修方案;參與事故調查并協調開展承壓特種設備的技術鑒定。 |
18 | 區氣象局 | 負責在燃氣事故應急響應時提供事發區域氣象信息,協助對可能影響應急處置的氣象信息進行研判。 |
19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負責組織指揮火災事故現場的滅火救援工作,承擔燃氣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及遇險人員搜救和轉移工作。 |
20 | 區總工會 | 負責協助相關受燃氣事故影響的企業職工進行疏散避險;參與對受傷人員的慰問和安撫;參與事故調查工作。 |
21 | 區供電分公司 | 根據燃氣事故應急處置需要,負責提供電力保障;組織對燃氣事故周邊供電線路、設施的監測,對相關因燃氣事故受影響供電線路、設施進行保護或搶修。 |
22 | 各街道辦事處 | 負責建立燃氣事故應急工作機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或專業公司開展自身行政區域內燃氣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編制應急預案并做好與本預案的銜接,細化并落實相關職責;督導自身行政區域內燃氣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預警措施的落實,收集與上報相關風險和事故信息;組織預案啟動前的先期處置工作,收集相關信息;組織疏散避險和臨時安置,協助維持相關秩序和提供臨時生活保障,做好群眾的宣傳和勸導;協助提供應急處置辦公后勤保障;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燃氣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配合職能部門協調電力公司保障臨時電力供應。 |
23 | 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陜西通匯天然氣配送有限公司、陜西通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陜西玉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六縱路加氣站、西安高陵區昊尊閩陜貿易有限公司高陵區東關加氣站、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陜西西安石油分公司高陵南環東路加油站、陜西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陵區釣北加油加氣站、西安中燃百江德高能源有限公司、西安市高陵區利民液化氣站、西安市高陵區利民加氣站 | 建立應急隊伍,在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揮下實施搶險救援工作,并做好應急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
附件3
高陵區燃氣事故現場指揮部工作要求
| 序號 | 燃氣事故現場指揮部工作要求 | |
1 | 設立 | 1.明確現場指揮人員,Ⅲ級響應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指派或擔任現場指揮,Ⅱ級響應由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指派或擔任現場指揮,I級響應在上級指揮人員到來前由指揮長進行現場指揮調度。 2.選取在不會受到燃氣事故直接傷害和次生衍生事件造成傷害的地點,盡量靠前指揮。 3.標識明確、交通便利、便于后勤保障。 4.減少或避免不利氣象造成的影響。 5.設置固定聯絡方式、通信暢通。 6.同時發生多起燃氣事故時,可設立多個現場指揮部。 |
2 | 工作制度 | 1.會議制度:適時召開會議匯總應急救援處置信息和情況,部署下一階段行動任務。 2.會商制度:組織各工作組和相關專家對事故救援處置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會商,制定解決方案。 3.通訊制度:統計各工作組聯系方式,保持通訊設備完好、通訊頻道暢通。 4.信息報告制度:按照預案信息報送要求,確定頻次進行信息報送。 |
3 | 指揮辦公 配備 | 1.舉行會議和會商的場所。 2.燃氣事故設備相關資料和圖紙。 3.燃氣事故區域地圖,圖上應標明各應急組情況、警戒隔離區域、應急救援路線、疏散路線等情況。 4.電腦、打印機、傳真機等用電辦公設備。 5.地圖、筆、紙、尺等辦公文具。 6.固定電話、手機、衛星電話、手持對講機、傳真機、無線上網設備等通訊設備。 7.電腦、照相機、攝像機、打印機等電子辦公設備。 8.指揮帳篷、行軍桌椅、行軍床、睡袋等野外露營裝備。 |
4 | 信息收集 | 1.收集遇險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情況。 2.燃氣裝置、設備、設施的損毀情況。 3.燃氣火災、燃爆或泄露影響范圍及其變化情況。 4.燃氣事故事發地周邊建筑、居民、電源、火源、環境等情況。 5.燃氣事故發生地天氣氣象信息。 6.各工作組處置任務進展信息。 |
附件4
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專家庫通訊錄
| 序號 | 姓名 | 單位 | 辦公電話 | 手機 |
1 | 張志俊 | 原西安市天然氣總公司 | 85221535 | 13571878728 |
2 | 郭建明 | 西安石油大學 | 88383081 | 13991853680 |
3 | 楊森科 | 西安數字技師學院 | 15129236259 | |
4 | 梅光勇 | 陜西高科建筑設計院 | 86228159 | 13992829159 |
5 | 郭宗華 | 陜西省燃氣設計院 | 83227359 | 13909257915 |
6 | 田利鋒 | 陜西省燃氣設計院 | 83287613 | 15829399233 |
7 | 袁 亮 | 陜西首創天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 68220076 | 13609275235 |
8 | 陳志平 | 西安市燃氣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 88389888-8311 | 13186077155 |
9 | 袁忍科 | 原西安市天然氣總公司 | 13709252796 | |
10 | 康 華 | 西安交通燃氣有限責任公司 | 84236439 | 13571912811 |
11 | 范積亮 | 西安交通燃氣有限責任公司 | 84236738 | 13991260050 |
12 | 黃振梅 | 西安秦華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 88389888-8300 | 13709265699 |
13 | 楊 森 | 西安交通燃氣有限責任公司 | 88389888-5010 | 13609125022 |
14 | 陳再緒 | 西安城投集團 | 88389888-5003 | 18629303900 |
15 | 趙勇輝 | 西安秦華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 88389888-5009 | 13319232828 |
16 | 李來虎 | 陜西安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3759963039 | |
17 | 張景文 | 西安市臨潼區機關供熱服務中心 | 13909228699 | |
18 | 范居仁 | 原西安市煤氣公司 | 13630250294 | |
19 | 孫 濤 | 陜西燃氣集團交通能源發展有限公司 | 86119156 | 13032990001 |
20 | 陳興財 | 西安秦華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 85211070 | 13992829826 |
21 | 李 直 | 陜西省城市燃氣熱力管理中心 | 87456719 | 13891858206 |
22 | 周 中 | 西安市長安天然氣有限公司 | 84167517 | 13319187005 |
附件5
規范化格式文本
5-1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預警信息發布單
| 簽發(蓋章) | 聯系電話 | ||
預警級別 | |||
保密要求 | |||
預警發布范圍 | |||
燃氣風險 情況概要 | |||
預警行動措施 及責任單位 | |||
發布時間 | |||
5-2西安市高陵區燃氣事故信息報送單
| 報送單位(蓋章) | 報送時間 | ||
填報人員 | 聯系電話 | ||
事件發生時間 | |||
事件發生地點 | |||
報送類別 | □首報 □續報(第 次) □終報 | ||
估計傷亡和影響 | |||
現場概況 | |||
風險監測情況 | |||
已經采取的措施 及實施情況 | |||
計劃采取的措施 | |||
附件6
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通訊錄
| 序號 | 類別 | 名 稱 | 辦公室電話 | 值班電話 |
1 | 辦事機構 | 區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 029-86917221 | 029-86917221 |
2 | 區級部門 及單位 | 區委宣傳部 | 029-86912038 | 029-86912038 |
3 | 區發改委 | 029-86912034 | 029-86912034 | |
4 | 區教育局 | 029-86913380 | 029-86913380 | |
5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029-86912401 | 029-86912401 | |
6 | 公安高陵分局 | 029-86759715 | 029-86759715 | |
7 | 公安交警大隊 | 029-86913340 | 029-86913340 | |
8 | 區財政局 | 029-86913448 | 029-86913448 | |
9 | 區人社局 | 029-86913475 | 029-86913475 | |
10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029-86925585 | 029-86912750 | |
11 | 區住建局 | 029-86912249 | 029-86912752 | |
12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029-86917221 | 029-86913405 | |
13 | 區交通運輸局 | 029-86921802 | 029-86911472 | |
14 | 區總工會 | 029-86911860 | 029-86911860 | |
15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029-86912043 | 029-86912043 | |
16 | 區衛生健康局 | 029-86912214 | 029-86912214 | |
17 | 區應急管理局 | 029-86912272 | 029-86917200 | |
18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029-86926804 | 029-86925591 | |
19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029-86759760 | 029-86759760 | |
20 | 街道辦事處 | 鹿苑街道辦事處 | 029-86912090 | 029-86912090 |
21 | 涇渭街道辦事處 | 029-86030100 | 029-86030100 | |
22 | 崇皇街道辦事處 | 029-86040089 | 029-86040089 | |
23 | 姬家街道辦事處 | 029-86035378 | 029-86035378 | |
24 | 耿鎮街道辦事處 | 029-86060010 | 029-86090285 | |
25 | 張卜街道辦事處 | 029-86070005 | 029-86070005 | |
26 | 通遠街道辦事處 | 029-86080125 | 029-86080125 | |
27 | 燃氣企業 | 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 | 18092847584 | 18092847584 |
28 | 陜西通匯天然氣配送有限公司 | 13991811272 | 13991811272 | |
29 | 陜西通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18792851363 | 18792851363 | |
30 | 陜西玉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 西安高陵六縱路加氣站 | 18291447408 | 18291447408 | |
31 | 西安高陵區昊尊閩陜貿易有限公司高陵區東關加氣站 | 15706028902 | 15706028902 | |
32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陜西西安石油分公司高陵南環東路加油站 | 18066769959 | 18066769959 | |
33 | 陜西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高陵區釣北加油加氣站 | 15332486886 | 15332486886 | |
34 | 西安中燃百江德高能源有限公司 | 17502906298 | 17502906298 | |
35 | 西安市高陵區利民液化氣站 | 13319186471 | 13319186471 | |
36 | 西安市高陵區利民加氣站 | 13319186471 | 13319186471 | |
37 | 熱線 | 電力搶修:95598 火警:119 報警電話:110 醫療急救電話:120 | ||
附件7
高陵區燃氣企業專職搶修隊伍清單
序號 | 所屬單位 | 隊伍名稱 | 專業領域 | 人數 | 隊伍地址 | 聯系人 | |
姓名 | 電話 | ||||||
1 | 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 | 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搶險隊 | 燃氣事故類型:天然氣中、低壓管道泄漏、火災、爆 炸、停氣、設備故障事故; 搶修的設備類型:門站過濾器、調壓器、流量計、各類 燃氣閥門以及安全設施;管道及閥門井、調壓設施;低壓管道及附屬閥門。 | 35 | 西安市高陵區上林一路765號 | 楊天財 | 18092847584 |
2 | 陜西通匯天然氣配送有限公司 | 陜西通匯天然氣搶險隊 | 燃氣事故類型:管道漏氣、火災、爆炸事故、停氣、設備故障事故; 搶修的設備類型:CNG 槽車、干燥器、緩沖罐、壓縮機、儲氣井、加氣機、各類燃氣閥門以及安全設施。 | 9 | 涇河工業園長慶西路15號 | 李黨中 | 13991811272 |
3 | 陜西通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陜西通源天然氣搶險隊 | 燃氣管道、用戶燃氣、LNG/CNG加氣站事故。 | 9 | 涇河工業園長慶西路15號 | 趙 凱 | 18792851363 |
4 | 陜西玉祥燃氣集團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六縱路加氣站 | 陜西玉祥燃氣西安高陵六縱路搶險隊 | LNG/CNG加氣站事故。 | 21 | 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崇皇街道六縱路南段西側 | 馬玉崗 | 18291447408 |
5 | 西安高陵區昊尊閩陜貿易有限公司高陵區東關加氣站 | 西安高陵區昊尊閩陜搶險隊 | LNG/CNG加氣站事故。 | 7 | 高陵區310國道與新210國道十字西北角 | 張 晨 | 15706028902 |
6 | 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陜西西安石油分公司高陵南環東路加油站 | 中國石化高陵南環東路搶險隊 | LNG加氣站事故。 | 5 | 西安市高陵區鹿苑街道田家村西禹高速出口南環東路 | 牛 樂 | 18066769959 |
7 | 陜西日新能源有限公司高陵區釣北加油加氣站 | 高陵區釣北搶險隊 | LNG/CNG加氣站事故。 | 8 | 高陵區310國道與涇惠八路十字東南角 | 楊 濤 | 15332486886 |
8 | 西安中燃百江德高能源有限公司 | 西安中燃百江德高能源液化氣搶險隊 | 液化氣充裝站事故。 | 4 | 西安市高陵區姬家管委會涇吳村南 | 翟海亮 | 17502906298 |
9 | 西安市高陵區利民液化氣站 | 高陵區利民液化氣搶險隊 | 液化氣充裝站事故。 | 5 | 西安市高陵區高永路北側 | 姚元海 | 13319186471 |
10 | 西安市高陵區利民加氣站 | 高陵區利民搶險隊 | CNG加氣站事故。 | 5 | 西安市高陵區高永路北側 | 姚元海 | 13319186471 |
附件8

高陵區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框架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