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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6月19日
西安市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 則... 6
1.1 編制目的... 6
1.2 編制依據... 6
1.3 適用范圍... 6
1.4 工作原則... 7
1.5 火災事故分級標準... 7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8
2.1 區應急指揮部... 8
2.1.1 區應急指揮部構成... 8
2.1.2 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9
2.1.3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10
2.1.4 區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職責... 10
2.1.5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0
2.2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4
2.2.1 辦公室職責構成... 15
2.2.2 辦公室職責... 15
2.3 現場指揮部... 15
2.4 應急工作組... 16
2.4.1 滅火處置組... 16
2.4.2 秩序管控組... 16
2.4.3 醫療衛生組... 17
2.4.4 環境監測組... 17
2.4.5 綜合保障組... 17
2.4.6 宣傳輿論組... 18
2.5 專家組... 18
3 風險管控與監測預警... 18
3.1 風險管控... 18
3.2 監測... 19
3.3 預警... 19
3.3.1 預警級別... 19
3.3.2 預警發布、調整和解除... 20
4 應急響應... 20
4.1 信息報送... 20
4.1.1 報送時限和方式... 20
4.1.2 報送內容及要求... 21
4.2 響應分級... 21
4.2.1 響應分級... 21
4.2.2 應急響應級別調整... 22
4.3 先期處置... 22
4.4 應急響應程序... 22
4.4.1 Ⅲ級應急響應(先期響應)... 22
4.4.2 Ⅱ級應急響應(基本響應)... 23
4.4.3 I級應急響應(擴大響應)... 23
4.5 響應措施... 23
4.6 指揮協調... 24
4.7 安全防護... 24
4.8 應急終止... 24
5 后期處置... 25
5.1 善后處置... 25
5.2 調查與評估... 25
6 應急保障... 26
6.1 應急力量保障... 26
6.2 后勤保障... 26
6.3 通信及宣傳輿情保障... 27
6.4 交通運輸保障... 27
6.5 醫療衛生保障... 27
6.6 治安保障... 28
7 預案管理... 28
7.1 宣傳... 28
7.2 培訓... 28
7.3 預案編制及評估... 29
7.3.1 預案編制與規劃... 29
7.3.2 預案評估與修訂... 29
7.4 演練... 29
8 附 則... 30
8.1 責任獎懲... 30
8.2 預案解釋部門... 30
8.3 預案實施時間... 30
附件
1.西安市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通訊錄... 31
2.西安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指揮系統... 33
3.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組處置措施... 34
4.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36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防范火災事故風險,規范全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預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建立程序化、科學化、統籌化、系統化的應急機制,進一步增強防災減災綜合管理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迅速有效撲救火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西安市高陵區工作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陜西省消防條例》《陜西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救援總隊災情分級和應急響應指導手冊》《陜西省消防救援總隊滅火與應急救援指揮總體預案》《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修訂稿)》《西安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西安市火災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報告》《西安市火災事故應急資源調查報告》等有關規定以及《西安市高陵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區域范圍內發生的火災事故處置工作,以及發生在其他行政區域可能影響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區域的火災事故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在區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在各街道辦事處的配合下,分工負責火災事故的應急組織指揮和應急處置工作。
(2)以人為本,救人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區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組織、指揮協調作用,充分發揮消防救援隊伍的骨干作用,各類專家的指導作用,各單位的協同配合作用以及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3)規范程序,科學施救。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操作性。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全區消防救援隊伍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堅持預防工作與應急救援相結合,加強救援力量建設,修訂完善區級應急預案,開展實戰演練等工作。
1.5 火災事故分級標準
按照火災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火災事故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一般火災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2)較大火災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3)重大火災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2 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區火災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區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及區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指揮部、應急工作組、專家組組成。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協調、領導指揮全區較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 區應急指揮部
區應急指揮部在發生火災事故時行使應急指揮職能。
2.1.1 區應急指揮部構成
總 指 揮: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委統戰部(區民宗局)、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涇河工業園管委會、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公安高陵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武警中隊、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網西安市高陵區供電分公司、國網西安市涇渭新城供電公司、中國電信高陵分公司、中國移動高陵分公司、中國聯通高陵分公司、中國郵政高陵分公司、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各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以上成員單位設負責領導、聯絡員各1名,聯絡員由各單位職能科室負責人擔任。
區政府可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對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
2.1.2 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根據火災等級研判應急響應等級,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配合省、市應急指揮部做好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收集整理救援處置相關信息,及時向市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3)研究確定火災撲救方案,協調統籌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應急處置力量,調用各種火災撲救物資和交通工具,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4)組織、整理收集應急處置信息,及時發布有關信息。
(5)負責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他善后處置等重要工作。
2.1.3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職責
(1)組織審定和批準《西安市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2)組織領導本應急預案的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演練效果及時組織各成員單位補充和修訂預案。
(3)在發生一般火災事故時,決定啟動預案,下達處置指令,全面組織指揮各相關單位進行現場救援。
2.1.4 區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職責
協助總指揮抓好本預案所涉及的各項工作,在總指揮因特殊情況不在職位時。按照區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的順位來履行總指揮職責。
2.1.5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負責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和新聞媒體開展火災事故防范宣傳引導,確保火災事故的預警信息、事故信息發布的一致性和權威性。
(2)區發改委:積極支持消防救援培訓、消防救援保障、消防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立項、建設;按照區應急指揮部指令,配合組織調配區級應急救援物資。
(3)區教育局:指導學校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學校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和培訓內容,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協調并參與學校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4)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督促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將消防科技進步納入科技發展規劃和區科技計劃并協調通信運營商做好受災區域應急通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商貿服務等行業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火災事故救援中部分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5)區委統戰部:負責指導督促宗教活動場所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公安高陵分局:負責事故區警戒及治安秩序維護;視情況依法對事故區域交通管制,協調交警做好消防救援車輛、救護車輛的通行保障;協助事故區域人員安全撤離或物資轉移。
(7)區民政局:負責督促指導區養老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民政服務機構健全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其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開展消防專業知識培訓及應急演練;定期組織區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負責對符合條件的受災困難人員給予救助。
(8)區司法局:將消防法律法規納入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做好救援過程中的法律支持工作。
(9)區財政局:負責保障應由區財政局承擔的滅火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并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協調各級財政部門保障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經費。
(10)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做好轄區職業培訓機構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11)自然資源和規劃高陵分局:協助做好火災可能威脅的自然資源的保護工作。
(12)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負責組織協調火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評估等工作,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提出消防廢水的處理意見。
(13)區住建局:做好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備案等工作,督促建設工程責任單位加強建筑、市政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組織專家或第三方對建筑結構安全進行鑒定;組織專家參與建設工程火災調查。
(14)區城市管理局和綜合執法局:根據區應急指揮部指令協調天然氣專業經營企業做好火災事故區域的天然氣相關處置工作及灑水車調集工作。
(15)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的人員、物資運輸保障工作,調配緊急救援、人員撤離及物資疏散等所需的運輸工具,協調相關單位為應急救援車輛開設綠色通道;負責加強交通運輸系統消防安全監管工作;督促責任單位落實公路建設工程的消防安全責任。
(16)區水務局:負責指導協調供水企業做好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用水保障工作。
(17)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配合做好農機、漁業生產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保障工作;做好火災事故可能威脅到的森林或重要林業設施的保護工作。
(18)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負責涉及圖書館、群藝館、游藝廳、A級旅游景區及星級酒店等行業領域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導、監督行業領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火災風險防范措施。
(19)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調度醫療衛生技術力量,組織醫療機構做好火災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及醫療保障工作。
(20)區應急管理局:按照突發事件應對職責參與指揮協調工作;指導地方及社會救援力量建設;協調相關專家對易燃易爆等場所發生的火災事故和涉及生產安全的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負責提出全區受災群眾生活安置類應急物資的儲備需求,統一調度應急救災物資。
(21)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有關承壓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負責提供搶救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22)涇河工業園管委會:負責協調區內應急物資的生產。
(23)區氣象局:負責火災應急處置期間的氣象監測并提供相關氣象資料信息;必要時出動移動氣象臺,進行現場氣象服務。
(24)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火災事故信息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區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做好消防救援隊伍專業訓練、日常培訓和熟悉演練;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救援力量的專業調度指揮;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協助提出消防廢水防控的意見建議。
(25)武警中隊:負責加強武警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據區應急指揮部指令,組織所屬部隊參與滅火救援工作;配合公安部門維持火災現場秩序。
(26)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做好城市開發建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火災風險防范措施。
(27)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公司負責的城市開發建設項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8)國網西安市高陵區供電分公司:負責搶修管轄區內受火災事故影響的電力線路,負責火災應急處置期間的電力保障工作。
(29)國網西安市涇渭新城供電公司:負責搶修管轄區內受火災事故影響的電力線路,負責火災應急處置期間的電力保障工作。
(30)中國電信高陵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現場的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通暢。
(31)中國移動高陵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現場的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通暢。
(32)中國聯通高陵分公司:根據火災事故處置工作需要,負責現場的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救援指令、信息傳遞通暢。
(33)中國郵政高陵分公司:落實郵政分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協助做好救災物資運輸工作。
(34)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負責做好火災事故區域內天然氣管線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2.1 辦公室職責構成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救援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兼任,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為辦公室成員。
2.2.2 辦公室職責
(1)負責區應急指揮部日常事務,貫徹落實上級指示和部署,辦理區應急指揮部文電、會務等工作;
(2)負責日常接收、統計高陵區一般火災的火警信息,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
(3)匯集、分析、研判、上報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與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協調、督促成員單位落實應急工作;
(4)組織成員單位和專家分析火災事故發展趨勢,評估其損失及影響,提出應急處置與救災建議;
(5)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
根據火災事故情況,區應急指揮部可設立現場指揮部,作為滅火救援的前線指揮力量。
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指揮長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擔任,現場指揮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制定并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方案,指揮、協調有關單位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各類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后,應及時與現場指揮部做好對接工作,接受統一指揮調度,服從工作安排,并及時報告救援進展情況。
主要職責:
(1)負責火災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調度協調工作;
(2)掌握應急救援力量綜合實力,根據實際救援情況調集救援力量,確定行動方案,部署救援任務,協調各應急工作組聯動配合;
(3)及時將火災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向區應急指揮部匯報;
(4)全面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滅火救援行動。
2.4 應急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下設滅火處置組、秩序管控組、醫療衛生組、環境監測組、綜合保障組、宣傳輿論組6個應急工作組。
2.4.1 滅火處置組
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伍及其他滅火救援力量參與。
主要職責:根據區應急指揮部命令或火災事故現場情況,研判火情,組織專家組對火情進行評估,提出處置措施及建議;負責擬定火災救援行動方案,劃分滅火救援區域,部署應急力量,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2.4.2 秩序管控組
由公安高陵分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武警中隊和事發單位等參與。
主要職責:做好事故區域的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物資轉移等工作;加強人員疏散路線、救援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的治安管控。
2.4.3 醫療衛生組
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各醫療機構參與,公安高陵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配合。
主要職責:組織醫療救治隊伍趕赴現場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報告人員傷亡情況。
2.4.4 環境監測組
由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氣象局等參與,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
主要職責:對火災事故周邊環境及受影響的環境敏感點進行監測,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
2.4.5 綜合保障組
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發改委、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網西安市高陵區供電分公司、國網西安市涇渭新城供電公司、中國郵政高陵分公司、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各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參與。
主要職責:組織做好應急救援相關設備、物資、駐防、飲食、衛勤、交通等保障工作,根據救援實際需求及時調撥補充救援裝備和物資;負責處置應急結束后的善后工作;做好事故區域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2.4.6 宣傳輿論組
由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牽頭,區委網信辦、區融媒體中心、公安高陵分局、國網西安市高陵區供電分公司、國網西安市涇渭新城供電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中國電信高陵分公司、中國移動高陵分公司、中國聯通高陵分公司)參與,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事發單位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輿情監測,組織記錄救援行動進程,指導做好現場發布會和新聞媒體服務管理,統籌輿情管控;組織指導各事發單位做好現場采訪和宣傳報道工作。
2.5 專家組
專家組由陜西省建設工程消防技術專家庫中的消防審驗專家和陜西省、西安市應急專家庫中的相關火災應急救援的專家組成(包含消防、建筑、電力、輸配電、爆破、燃氣、軌道、危化品應急處置等專業)。
主要職責:提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的技術咨詢服務,向區應急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提出處置措施及建議;受區應急指揮部委托進行處置方案評估和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3 風險管控與監測預警
3.1 風險管控
公眾聚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老舊小區群租房及其它可能引起一般及以上火災的單位應加強火災事故風險管控工作,落實火災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機制管理責任,按照重大活動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的相關規定,對火災事故風險進行辨識、分析、分類,確定風險等級和影響,建立火災事故風險臺賬,制定詳細的風險管控責任清單,采取多種措施做好火災事故風險的消除、轉移和化解工作,健全風險信息公開共享機制,對不可回避的火災風險要加大防控力度,落實風險防控主體責任。
3.2 監測
按照“早監測、早預防、早準備、早預警”的原則,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現有的監測預警平臺,落實監測預警的責任,建立短期監測與長期監測相結合、重點監測與區域監測相結合、通報監測與定點監測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監測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并關注網絡輿情信息。對于可能導致一般火災事故的預警信息,各成員單位應及時將監測情況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3 預警
3.3.1 預警級別
按照火災事故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一級):火勢逐步擴大,預判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橙色預警(二級):火勢逐步擴大,預判將要發生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黃色預警(三級):火勢擴大,預判將要發生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藍色預警(四級):發生一般火災事故,火勢可能會擴大。
3.3.2 預警發布、調整和解除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啟動相應級別的預警行動。
當火勢擴大,預判將要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時,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藍色預警,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各工作組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做好設備、車輛、醫療物資等緊急調集工作,以及其他各項準備工作。當達到一般火災條件時,應及時啟動本預案的應急響應程序;如火災進一步擴大,有發展成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的趨勢時,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向上級反映,由省、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情況發布黃色、橙色或紅色預警。
當火情減弱,經分析評估,降低預警級別;當火情撲滅,危險消除時,經分析評估,確定達到解除條件的,由預警發布單位及時解除預警。
4 應急響應
4.1 信息報送
4.1.1 報送時限和方式
區消防救援大隊在接到市119指揮中心一般火災事故出警任務后,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區委、區政府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報告,請求啟動應急響應,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報告時間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重大節日、重要政治活動時期或發生在政治敏感區域、重要地區的火災事故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立即報告。
區消防救援大隊在處置一般火災事故過程中發現火災有進一步擴大趨勢,預判可能發展為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的,應當及時向市119指揮中心匯報。
4.1.2 報送內容及要求
報送要做到及時、客觀、全面、準確,信息報告內容應當簡明扼要,重要信息包括火災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起火單位基本情況、火災事故性質、人員被困及傷亡情況、基礎設施損毀情況、現場救援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報告采取首報、續報和終報制。
4.2 響應分級
4.2.1 響應分級
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應當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根據火災事故的嚴重程度,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響應。當接到重大、特大火災事故報告時,啟動火災事故Ⅰ級響應,由區政府配合市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
Ⅱ級響應。當接到較大火災事故報告時,啟動火災事故Ⅱ級響應,由區政府配合市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應急處置;
Ⅲ級響應。當接到一般火災事故報告時,市應急指揮部啟動火災事故Ⅲ級響應,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應急處置。
4.2.2 應急響應級別調整
當火災事故發展趨勢或影響發生變化時,可視具體情況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3 先期處置
發生初期火災后,區應急指揮部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火災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及時組織職工或群眾疏散,控制火情蔓延;指示、引導消防車道和水源,幫助維持現場秩序,防止產生次生或衍生災害;按要求參加人員生命搶救,切斷電源、油氣管道等。
區應急指揮部應先行趕赴現場根據火災事故現場情況,組織傷員搶救、滅火處置、群眾疏散工作;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開辟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專用通道;維護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全力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請求支援的建議。
4.4 應急響應程序
4.4.1 Ⅲ級應急響應(先期響應)
達到Ⅲ級響應條件的,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立即啟動市級Ⅲ級應急響應,由區政府組織進行火災處置工作。區應急指揮部需啟動本應急預案,積極組織火災撲救工作。各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趕赴區應急指揮部集合。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確定參與應急工作的具體人員,并帶領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區應急指揮部應與市應急指揮機構隨時保持聯系,匯報火災撲救情況,當火災危害持續擴大,需要繼續補充應急救援力量或火災危害超出本級響應能力時,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向市應急指揮機構報告,請求擴大響應。
4.4.2 Ⅱ級應急響應(基本響應)
達到Ⅱ級響應條件的,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立即啟動市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政府組織進行火災處置工作。區應急指揮機構繼續進行現場指揮,部署好本級的先期處置工作,同時將火場情況上報市應急指揮機構。當市應急指揮機構到現場后,區應急指揮機構服從市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進行指揮權的移交,并在其指揮領導下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4.3 I級應急響應(擴大響應)
達到I級響應條件的,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立即啟動市級I級應急響應,由省政府組織進行火災處置工作。區級各單位在其指揮領導下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5 響應措施
(1)現場指揮部及時到達現場,根據任務分工情況,派出工作組實地查看現場,初步掌握災害事故范圍、危害程度、毗鄰情況、道路水源及前期作戰力量部署等情況。
(2)聽取事發單位負責人匯報,詢問相關人員,查看圖紙資料,全面掌握先期處置情況。
(3)召開現場會議,召集事故單位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應急成員單位、相關專家等人員分析研判災情,制定火災事故處置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并向全體應急工作人員進行通報。
(4)各應急工作組根據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詳見附件3)。
(5)根據應急救援力量到場情況,劃分任務區域,明確各應急隊伍任務,實施統一指揮。
4.6 指揮協調
現場指揮部負責整個現場的滅火救援組織指揮,確定戰術措施、下達作戰指令、調整作戰部署、控制火情發展,減少事故損失。增援隊伍到場后要向本級現場指揮部請示任務,服從組織指揮。市級現場指揮部到達現場后,現場指揮部應與其交接指揮權,主動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和處置措施、方案,服從指揮,協調指揮災害事故現場的滅火救援力量部署,完成作戰任務。
4.7 安全防護
在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救援人員應加強自身安全防護;開展現場安全評估時,如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現場指揮部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暫時撤離救援人員。
4.8 應急終止
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經區應急指揮部研判確定后,終止應急響應。現場指揮部做好以下工作:
(1)下達撤離命令,加強撤離中的指揮與協調,督導應急工作隊伍有序安全撤離。
(2)視情況派專人留守,負責指導事發單位所在地區做好后續工作。
(3)隊伍撤離后,應急工作組應當及時了解有關情況,并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4)其他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按職責要求做好相關設施的恢復及治理工作。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要及時恢復和完善基本設施,加強現場監測,撤離救援隊伍和相關器材,恢復正常的運行秩序。
事發單位應協助綜合保障組共同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及撫恤、救助工作;對因參加撲救火災或者應急救援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對因火災事故而緊急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給予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對涉及有關保險工作的,由相關部門督促保險公司按規定迅速進行理賠。
5.2 調查與評估
事故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區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國務院分別組織對一般火災事故、較大火災事故、重大火災事故和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其相關事發地區政府、公安、消防、工會、街道辦等部門應予以配合。
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處置的一般火災事故,應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及有關參戰部門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 應急保障
6.1 應急力量保障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主力軍、國家隊,因此需加強消防救援力量建設。
除消防救援力量外,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完善本單位應急力量體系建設,其余可能發生火災的單位也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多種形式消防力量。
西安市社會應急隊伍,例如:藍天應急救援隊、曙光救援隊、國邦救援隊、高新特種應急救援隊等,應根據各自所涉專業領域,協助消防救援力量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此外,可依托西安市應急專家庫抽調消防應急方面的專家,組建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建議。
6.2 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包括運輸保障、油料保障、裝備器材保障、滅火藥劑保障、生活保障、衛勤保障、經費保障、社會聯勤保障等8種保障方式,可由區發改委、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聯合保障。
6.3 通信及宣傳輿情保障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協調電信高陵分公司、移動高陵分公司、聯通高陵分公司等單位全力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視情況協調開通專用電話、電臺等通信網絡。火災造成公用電信網絡阻斷時,協調調用應急機動通信設備和保障隊伍,為本區應急處置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部提供臨時應急通信。同時積極協調組織通信事故區域的路由調度以及故障通信設施搶修,必要時對通信資源的使用進行限制,優先保障重要部門的通信需要。
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委網信辦牽頭,各相關部門及事發單位配合,做好宣傳及輿情保障工作,消除負面輿情信息的影響。
6.4 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突發火災事故后,公安高陵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組織其所轄部門立即采取措施,在事故發生地快速疏導交通,設置“救援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車輛優先通行,做好搶險救援及物資投送保障工作。必要時在救災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護秩序,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6.5 醫療衛生保障
發生突發火災事故后,本地區醫療救護應急隊進入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根據傷情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治療。區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報請市應急指揮部協調其他地區的醫療機構參加應急救援工作,盡最大可能減少人員傷亡。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應積極參加醫療衛生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可根據現場情況,組織相關心理咨詢師對受災群眾和參戰人員進行心理疏導和干預。
6.6 治安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組織其所轄部門要立即采取措施,維護火災現場治安,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7 預案管理
7.1 宣傳
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區消防救援大隊和有關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火災預防、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區各媒體應提供相關支持,并開展消防公益宣傳,報道消防一線動人事跡,傳播消防正能量。各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居委會和社區等單位要結合實際,加強自身消防工作的宣傳教育,提升全民的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7.2 培訓
區消防部門在全社會廣泛招募和培訓消防志愿者,發動社會群眾整改身邊的火災隱患,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形成“全民消防”的局面。
7.3 預案編制及評估
7.3.1 預案編制與規劃
本預案編制完成后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并抄送市消防救援支隊。
7.3.2 預案評估與修訂
區消防救援大隊原則上應當每3年對本預案進行評估,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6)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7.4 演練
本預案每年進行1次演練,對演練出現的問題及時改進,進一步完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8 附 則
8.1 責任獎懲
對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2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西安市高陵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通訊錄
| 序號 | 部門(單位) | 辦公電話 |
1 | 區委宣傳部 | 86912038 |
2 | 區委統戰部 | 86910759 |
3 | 區發改委 | 86912034 |
4 | 區教育局 | 86913380 |
5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86912401 |
6 | 區民政局 | 86913302 |
7 | 區司法局 | 86912866 |
8 | 區財政局 | 86913448 |
9 | 區人社局 | 86913475 |
10 | 區住建局 | 86912249 |
11 | 區城市管理局和綜合執法局 | 86917221 |
12 | 區交通運輸局 | 86913251 |
13 | 區水務局 | 86912163 |
14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86913117 |
15 |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 | 86912043 |
16 | 區衛生健康局 | 86912214 |
17 | 區應急管理局 | 86917200 |
18 |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86925591 |
19 | 涇河工業園管委會 | 86031348 |
20 | 區氣象局 | 86910031 |
21 | 區消防救援大隊 | 86759760 |
22 | 公安高陵分局 | 86759715 |
23 | 自然資源和規劃高陵分局 | 86910384 |
24 |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86925585 |
25 | 武警中隊 | 18792411935 |
26 | 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86096789 |
27 | 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86011666 |
28 | 國網西安市高陵區供電分公司 | 86913502 |
29 | 國網西安市涇渭新城供電公司 | 86951835 |
30 | 中國電信高陵分公司 | 86913006 |
31 | 中國聯通高陵分公司 | 18602946231 |
32 | 中國移動高陵分公司 | 13609249511 |
33 | 中國郵政高陵分公司 | 86910668 |
34 | 耿鎮街道辦事處 | 86060010 |
35 | 通遠街道辦事處 | 86080125 |
36 | 鹿苑街道辦事處 | 86912090 |
37 | 崇皇街道辦事處 | 86040089 |
38 | 姬家街道辦事處 | 86035378 |
39 | 涇渭街道辦事處 | 86030100 |
40 | 張卜街道辦事處 | 86070005 |
41 | 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 | 86916288 |
附件2
西安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指揮系統

附件3
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組處置措施
| 應急工作組 | 組 成 | 應急處置要點 |
滅火處置組 | 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國家綜合性救援消防救援隊伍、企事業單位專職消防隊伍及其他滅火救援力量參與 | 1.組織若干偵察小組進行火情偵察,利用紅外熱像儀、測溫儀、測距儀、有毒(可燃)氣體探測儀等偵檢儀器,確定被困人員數量、位置及救生途徑,掌握火勢發展變化情況; 2.組織若干救援小組利用應急廣播系統、舉高消防車、消防電梯、避難層(間)、防煙(封閉)樓梯間、室外樓梯、牽頭,國家綜合性救援窗等,對被困人員進行疏散與搜救; 3.根據火勢發展變化,及時采取“強攻近戰、上下合擊、內外結合、逐層消滅”的技戰術措施,科學有序實施作隊伍及其他滅火救戰行動; 4.根據火勢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控制火勢蔓延; 5.利用固定排煙設施、自然通風、移動消防裝備等設備做好火場排煙工作; 6.做好其他技術及保障措施,盡快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
秩序管控組 | 由公安高陵分局牽頭,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武警中隊和事發單位等參與 | 1.到達現場后,根據現場偵察結果合理劃定警戒區域,設定警戒標志,有效控制出入口,清除道路障礙物,保證道路暢通; 2.合理設置交通管制點,劃定管制區域,清理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設置各種明顯的管制標志、標識,禁止無安全防護措施的人員或車輛進入警戒區; 3.統一規劃消防救援隊伍營地位置和作戰人員、車輛、裝備器材集結區以及生活保障區位置,安排警戒人員將進入現場的參戰力量引導至指定位置; 4.組織參戰單位車輛、人員按要求到指定地點集合,管控現場秩序; 5.對任務人員進、出進行登記,做好現場秩序管控工作。 |
醫療衛生組 | 由區衛生健康局牽頭,各醫療機構參與,公安高陵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等予以配合 | 1.負責排查統計現場傷亡人數,做好傷病員轉運工作; 2.設立現場急救點,搶救重傷人員,保障醫療救援物資,做好其他醫療衛生工作。 |
環境監測組 | 由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自然資源和規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氣象局等參與,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 | 1.按照環境安全保障和監測方案,對火災事故周邊環境及受影響的環境敏感點進行監測; 2.負責監測的隊員、分析人員攜帶監測設備迅速趕赴現場做好現場記錄; 3.收樣后第一時間實施分析測試。 |
綜合保障組 | 由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發改委、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高陵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網西安市高陵區供電分公司、國網西安市涇渭新城供電公司、中國郵政高陵分公司、西安市高陵區玉祥天然氣有限公司、各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參與 | 1.負責建立遠程救援力量和物資投送機制:如航空貨物運輸,作為保障人流、物流運輸的“大動脈”,及時將預估的物資種類、數量提供給配載部門,由其對飛機進行載重平衡計算;各類運輸力量做好對接工作,防止救援力量和物資滯留; 2.負責做好現場指揮部遂行途中和救援現場的交通、生活、住宿、飲食等保障工作:遂行途中的交通保障;到現場后應按照現場指揮部命令,根據風向劃分任務區域,設置警戒區、放置區,建立指揮部辦公區; 3.負責做好火災救援現場所需各類戰勤物資的調用工作:包括作戰保障(泡沫、滅火劑、其它滅火救援物資)、生活保障(供電照明、飲食、飲用水、宿營帳篷等); 4.負責做好遂行出動準備工作:主要是根據火災事故的類型清點好參與應急處置人員、車輛和其它物資,并且針對可能的次生和衍生災害準備救援物資; 5.負責善后工作:做好受傷群眾及家屬的情緒安撫,防止負面影響;做好臨時緊急征用物資的安置,防止隨意丟棄,造成浪費和社會不良影響; 6.做好通信應急保障工作:根據現場救援需要,增加基站建設,做好24小時應急值守。 |
宣傳輿情組 | 由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牽頭,區委網信辦、區融媒體中心、公安高陵分局、國網西安市高陵區供電分公司、國網西安市涇渭新城供電公司、各通信運營單位(中國電信高陵分公司、中國移動高陵分公司、中國聯通高陵分公司)及事發單位參與,消防部門予以配合 | 宣傳報道:攜帶宣傳設備,趕赴現場做好現場搶險救援現場視頻、圖片拍攝及后期宣傳報道工作。 輿情處理: 1.采取人工和軟件相結合的方式,利用輿情監控專業軟件和互聯網搜索引擎進行搜索,同時接收上級推送和下級主動發現并報告的輿情事件; 2.關于發現的輿情事件,有明確輿情信息來源的,與事故發生單位聯系,核查輿情、反饋信息、控制發展,并關注輿情發展態勢,啟動輿情研判工作;沒有明確輿情信息來源的,采取技術手段,及時鎖定輿情事件來源; 3.對輿情事件主要采取公開回應、積極引導、取證調查等手段進行處置。 |
附件4
高陵區火災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