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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條件
(一)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由政府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個人等建設的為街(鎮)轄區老年人提供托養照護、生活照料、康復保健、文體娛樂、信息管理、技能實訓、能力評估等多樣化服務的綜合養老服務中心。
二、申請資料
(一)申請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補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列入2020年到2022年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規劃。民辦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須與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簽訂服務協議。
2.遵循國家和陜西省現行有關標準,原則上每個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筑面積不小于1500平方米,設置托養床位不少于30張,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
3.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設規范等相關要求;
4.利用租賃房屋形式改建的項目,其房屋用于養老服務的租賃期限須不低于5年;
5.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個人興辦的項目,須在項目完成法人登記、養老機構備案、投入使用后申請補助。
(二)申請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運營補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給予入住老年人運營床位補助和社區居家服務運營補助。對取得星級評定證書的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參照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標準,給予床位運營補助。對運營滿一年及以上,尚未取得相應星級評定證書,參照一星級養老機構給予床位運營補助。
三、補助標準
(一)建設補助標準:
1.新建:對選址新建和利用其他用途的現有設施改擴建的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新建項目,經驗收合格,按照其實際投入資金數量的50%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150萬元。已享受過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和省級示范性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建設補助的,按照差額給予補助。
2.利用養老服務設施改造:對達到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標準的,經驗收合格,按照其實際投入的改造資金數量的50%進行補助,改造補助最高不超過60萬元。
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補助與養老機構床位建設補助、社區養老服務站建設補助不能重復申請。
(二)運營補助標準:
對正常運營滿一年且承擔社區養老服務功能的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根據社區養老服務站運營補助標準給予補助。運營補助資金由市和區縣(開發區)按照5:5的比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