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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縣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經縣政府同意,現將《高陵縣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工作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高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11日
高陵縣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規范和加強我縣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適當、協調一致,促進行政機關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的通知》(陜政辦發〔2014〕126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印發<陜西省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陜府法發〔2015〕2號),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的通知》(市政辦函〔2015〕45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縣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公布前由本級政府法制機構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的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和《陜西省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辦法》,切實解決規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規范、公眾查詢不方便等問題,為建設“法治高陵”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范圍
本《實施方案》所稱規范性文件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在一定時期內反復適用,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各類行政文件。規范性文件的基本特征:一是文件制定主體具有特定性。只有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才可制定規范性文件。二是外部行政管理行為。它是面向社會發布的,管理的對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如果是行政機關內部或者行政機關之間的管理事項,部門間的協調等事項均不是規范性文件。三是具有一定范圍普遍適用性。即具有普遍約束力,不具體針對某一個或者幾個特定的相對人,而是對符合適用條件的所有不特定的相對人。四是在一定時期反復適用。既可以對同一相對人反復適用,也可以適用于不同的相對人;只要是同一事項都適用這一條件規定,而不是一次性適用;它不僅適用于當下事項,而且適用于往后發生的同類事項。五是內容規定了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相對人的權利義務,既包括實體性權利義務,也包括程序性權利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發規范性文件,都必須納入規范性文件“三統一”的范圍。
三、工作方式
(一)統一登記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以縣政府、政府辦名義制定規范性文件時,應將該文件及起草說明、制定依據一并送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查并予以登記。
各鎮街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以本單位名義制定下發的規范性文件,本單位進行合法性審查,發布前報送法制辦進行備案登記。
(二)統一編號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標注在文件首頁右上角,由三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名簡稱加規范性文件確認代字,規范性文件確認代字—“規”。第二部分為年份加規范性文件流水號,年份為登記當年的公元年份,以阿拉伯數字標識,用六角括號“〔〕”括入,規范性文件流水號為三位阿拉伯數字,緊跟年份后,不留空格,按登記順序每年從“001”起,末尾不用“號”字。第三部分為制定機關簡稱和制定機關發文登記流水號。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緊緊相連,不留空格,第二部分與第三部分之間用占一個西文字符位的短橫杠連接。
(三)統一公布
規范性文件經統一登記、統一編號后,于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政府辦公室在政府門戶網站統一公布,制定單位印發。
四、工作程序
(一)政府制發規范性文件的程序
1.起草單位向政府辦公室報送制發規范性文件草案送審稿的請示,附起草說明、制定依據、各相關部門意見以及本單位法制工作機構的審查意見。
2.政府辦公室按分管負責人批示將草案送審稿和其它有關材料轉交法制辦進行合法性審查。
3.通過法制辦合法性審查的規范性文件,經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其他負責人簽署后,予以登記并核發編號。
未經合法性審查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提請政府常務會審議,不得提請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其他負責人簽署。
(二)政府部門制發規范性文件的程序
1.起草科室將規范性文件草案稿交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2.通過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合法性審查的,由起草科室按照辦文程序提請委(辦/局)會議審議、主要負責人或其授權的其他負責人審簽。
3.起草部門于5個工作日內將規范性文件擬印文本報法制辦進行統一登記。同時提交登記報告、起草說明、制定依據、本部門法制工作機構合法性審查意見。
材料報送齊全的,法制辦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4.法制辦對受理的規范性文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屬急件的于收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符合登記要求的,予以登記并核發編號,不屬于規范性文件或者制定主體、程序、內容等事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記、編號。
法制辦將建立規范性文件登記簿,對全縣所有規范性文件及時準確地進行登記,每半年公布一次已登記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經登記、編號、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法制辦擬建立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系統,及時公布經登記的規范性文件和廢止、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方便公眾查閱、下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安排。縣政府要把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作為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務,加強領導,精心安排,明確政府辦公室與法制辦、部門辦文機構與部門法制工作機構的職責分工及公文處理流程,確保在規定時間內落實到位。要高度重視法制機構隊伍建設,切實保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人員力量。
(二)攻堅克難,密切配合。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作為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創新,任務艱巨。縣法制辦要做好推行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與機關公文處理工作制度、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核、備案審查、定期清理工作的銜接。認真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遇到問題,及時與上級政府法制機構聯系,加強溝通協調,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三)強化考核,落實責任。要將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工作納入全縣依法行政工作評議考核內容,作為衡量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加大推行力度,明確分工,夯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