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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全區《2019年營商環境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高辦字〔2019〕85號)安排部署,現就開展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結合機構改革及法律政策立改廢釋情況,對近年來我區出臺的涉企服務政策措施進行全面清理,將阻礙企業發展的區域性政策措施堅決予以取締,整理形成高陵區涉企服務政策措施目錄,為支持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二、清理范圍
本次清理范圍是:全區(包括撤縣設區以前)出臺的現行依然有效的所有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文件。
三、清理標準
列入清理范圍的文件,按照予以廢止、作出修改、繼續有效三種方式進行處理,具體如下:
(一)主要內容與上位法相抵觸,特別是與“放管服”改革決定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所代替的,予以廢止。
(二)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以及主要規范事項已經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已經消失的,予以廢止。
(三)主要內容明顯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不符合市場經濟原則,對市場和企業干預過多,實行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地方保護主義色彩嚴重,妨礙公平競爭,嚴重束縛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嚴重增加企業負擔的,予以廢止或者修改。
(四)個別條款內容與上位法不一致、與同位法不協調、與“放管服”改革決定相抵觸的,或者部分內容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不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作出修改。
(五)個別條款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依據,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的,作出修改。
(六)不存在上述問題的,繼續有效。
四、清理步驟
清理工作從2019年6月10至6月底,分以下三個步驟實施:
(一)集中清理(2019年6月10日—6月20日)。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文件由起草或者實施部門進行清理;幾個部門聯合起草的或者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文件,由牽頭起草或者實施部門做好溝通協調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起草或者實施部門被撤銷或者職權已調整的,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部門負責清理。各部門清理完畢,填寫《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清理意見表》(附件一)、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清理結果匯總表(附件二)并形成清理工作報告,經主要領導簽字并蓋章后,連同電子版于2019年6月20日前報送區司法局法制科匯總審查。
(二)匯總審查(2019年6月21日—6月25日)。區司法局對各部門報送的清理工作報告、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清理表進行匯總和審查,編制《高陵區涉企服務政策措施目錄》,2019年6月25日前報區政府審定。
(三)統一公布(2019年6月26日—6月30日)。《高陵區涉企服務政策措施目錄》經區政府審定后,于2019年6月30日以前,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凡未列入目錄的涉企服務政策措施一律無效,不再作為管理依據。
五、清理要求
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本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相應的工作機構,指定專人負責,抓緊開展清理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填報報表,堅決杜絕漏報、瞞報的發生,保質保量地完成清理任務。
區司法局聯系人:張君
聯 系 電 話:86913534
法 制 科 郵 箱:glqfzk@163.com。
2019年6月10日
附件一:
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清理意見表
單位(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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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政策措施名稱 |
文件字號 |
發布時間 |
清理意見 |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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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
修改 |
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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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清理結果匯總表
填報部門 :(蓋章) 填報人 填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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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清理前現行有效的政策措施文件數(件) |
本次全部清理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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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廢止(件) |
擬修改(件) |
保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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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涉企服務政策措施清理負責人及聯絡人名單
填報部門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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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姓名 |
單位及職務 |
聯系電話 |
傳真 |
手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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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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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備注:此表由收文單位填寫后傳真發送至區司法局法制科。傳真電話:8691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