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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各相關部門:
《高陵縣居民住宅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與建設規劃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高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27日
高陵縣居民住宅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與建設規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居民住宅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置與建設規劃,建設規模適當、布局合理、服務方便適宜、居民信任滿意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居住區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2014〕35號)、《高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陵縣居住區公建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高政辦發〔2015〕2號)、《西安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實施意見》和《西安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驗收標準》等相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按照高陵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統籌城鄉、整體規劃、結合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的實際,以維護社會公平、服務居民為出發點,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現有衛生資源,進一步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現社區衛生服務基礎設施全面達到標準化,切實提高社區衛生服務能力,使城鄉居民享有安全、適宜、方便、有效、質優、價廉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二、規劃目標
規劃設置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具備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健康教育、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六位一體”的綜合衛生服務功能,與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建立起分工合理,雙向轉診的有效機制,發揮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網絡的網底作用。
三、建設規劃
(一)建設原則。
1.社區衛生服務站標準化建設要與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要求、醫療機構設置規范的要求相一致。
2.同一地域內不同主體舉辦的衛生機構,均納入社區衛生設施統一規劃建設,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
3.社區衛生服務站設施建設要滿足公共衛生和全科診療服務設施規范需要,要符合醫學服務流程規范,具備避免交叉感染、污水處理的要求。符合無障礙設施要求,在保證老、幼、殘、孕等重點人群安全的基礎上,兼顧便捷、舒適。
4.為整合衛生服務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服務半徑在1公里范圍內可以不再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
(二)建設標準。
依據《西安市衛生局關于印發西安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驗收標準的通知》(市衛發〔2007〕313號)要求(詳見附件),社區衛生服務站應為獨立或相對獨立的地面建筑,建立和完善無障礙設施,達到相應類別的用房建筑面積。劃分預防保健區、診療區等,滿足所承擔的服務功能的需要,基本設備設施齊備,實行統一標識。
(三)設置規劃。
1.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集中安置區社區衛生服務站設置規劃
根據居住區服務人口規模、人口密度、地域環境和社區類型等因素,確定社區衛生服務站的類別與數量:
A類:服務人口規模在1-2萬,業務用房建筑面積≥350平方米;基本具備綜合社區衛生服務功能。
B類:服務人口規模在0.5-1萬,業務用房建筑面積≥250平方米;基本滿足預防、基本醫療、健康教育功能的需要。
C類:同一路段服務人口規模分別<0.5萬,可共同設置一所社區衛生服務站,業務用房建筑面積≥200平方米;基本滿足預防、基本醫療、健康教育功能的需要。
2.農村新社區衛生計生服務站設置規劃
按照《中共高陵縣委辦公室高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陵縣縣鎮村醫療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實施方案》的通知(高辦字〔2013〕28號)及《高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高陵縣農村社區衛生計生服務站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高政辦發〔2014〕97號)的具體要求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縣建住局會同縣衛生局在住宅小區規劃論證時,根據城市住宅區建設總體規劃和居民醫療衛生服務需要,確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具體布點。
(二)開發建設單位應根據地塊規劃要求,預留、建設配套社區衛生服務用房。在開發項目設計階段明確配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的具體位置及面積,并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平面圖報縣衛生局審核備案。
(三)配套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與開發項目同步建設,同步交付給縣衛生局,縣衛生局參與項目的驗收工作。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業務用房不得改作它用,在開發項目竣工交付后應及時向社區居民提供相應服務。
附件:西安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驗收標準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社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社區基本醫療服務,在符合各項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部下發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準》的基礎上,還應達到以下標準:
一、服務區域及設置
(一)有明確的社區服務區域。
(二)一個居民社區可設置一個社區衛生服務站,其各項服務覆蓋本社區的行政區劃范圍,直接服務人口為1-2萬。
(三)選址應使社區居民能夠步行15分鐘左右到達。
二、床位
設日觀察床3-5張,不許設病床。
三、科室設置
(一)臨床科室:全科診室、中醫診室。
(二)公共衛生科室:預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可根據需要增設計劃免疫接種室等。
(三)醫技及其他科室:檢驗室、藥房、治療室、處置室;可根據需要增設理療按摩室、康復訓練室等。
四、人員配備
(一)按社區內服務人口每萬人配備2名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服務人口不足一萬人的,至少配備2名全科醫師。
(二)所配備的執業醫師中至少有一名為中級以上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至少有一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執業醫師。
(三)每名執業醫師至少配備1名執業護士。
(四)從事社區衛生服務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上崗前須通過全科醫學及全科護理知識轉崗培訓或全科醫學規范化培訓,具有醫師(護士)執業證書和《陜西省全科醫學培訓合格證書》。
(五)配備1名經過專業培訓的慢病防治管理人員(應具備執業資質,同時承擔健康教育和精神病社區管理工作)。
(六)配備1名婦幼保健醫師或婦產科、兒科醫師。
(七)配備1名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如開展計劃免疫工作,應設置計劃免疫接種人員2名(其中計劃免疫接種人員應從事防疫工作2年以上,受過區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并持有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預防接種人員任職資格證》)。
(八)從業人員應佩帶全市統一的社區衛生服務人員標識。
五、業務用房
(一)業務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
(二)全科診室應一人一間,充分體現保護患者隱私。
(三)如開展計劃免疫工作,計免用房面積要在30平方米以上,應設立候種及預診室(反應觀察、宣傳教育、登記、詢問、體檢)、接種室(一苗一臺、卡介苗應設專室)。
(四)各科室布局合理,有獨立用房,房屋布局符合所開設科室的國家衛生學標準,體現無障礙設計要求。
六、基本設備
(一)診療設備:診床、診桌、診椅、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身高體重計、血糖檢測儀、心電圖機、觀片燈、紫外線燈、現場急救器械、出診箱、急救箱、電冰箱、疫苗冷藏包、輸液設備、高壓滅菌設備、供氧設備、換藥器材、藥品柜、治療推車、脈枕、針灸器具、火罐、電針治療儀、刮痧板、一般理療設備,還應有消毒等必備設備。
(二)健康教育設備:健康教育影像器材、健康教育專欄及健康教育宣傳品等。
(三)辦公通訊設備:健康檔案柜、電腦及打印設備、電話等通訊設備。
(四)有與所開診療科目相應的其它設備,如計劃免疫接種器材、理療器材、康復器材、口腔保健設備等。計劃免疫接種室應配備取暖、防暑降溫設備,至少4張接種臺,1臺專用普通冰箱和至少5只(每苗1只)冷藏包(或冰瓶)及足夠數量的冰排,接種器材按最高接種預約人數的120%配備。
(五)有與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相適應的常用藥品和急救藥品,中成藥藥品數量不少于50種。
(六)開展中醫藥服務的,中藥飲片應在250種以上。
七、組織管理制度和信息資料
(一)至少建立健全以下規章制度:
1.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與行為準則。
2.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3.人員聘用、培訓、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
4.技術服務規范與工作制度。
5.服務差錯及事故防范制度。
6.服務質量管理制度。
7.財務、藥品、固定資產、檔案、信息管理制度。
8.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9.社區協作與民主監督制度。
10.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1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12.計劃免疫管理工作制度。
13.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4.慢性病管理工作制度。
15.其他有關制度。
(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統一標識、收費標準、服務區域平面示意圖、便民措施、晝夜服務電話等公布于醒目處。
(三)建立健全以下信息檔案資料:
1.社區診斷調查、統計圖表,社區衛生工作計劃。
2.西安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季報表、原始記錄及報表統計臺賬。
3.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管理、婦女、兒童、老齡等重點人群健康管理調查、登記、統計冊、圖表。
4.婦女兒童保健調查、登記、統計冊、圖表。
5.計劃生育調查、登記、統計冊、圖表。
6.傳染病管理卡、冊、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