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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政府(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緊急信息報送程序,明確重大緊急信息報送責任主體,現將《西安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關于重申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尤其是公安、安監、衛生、教育、交通、民政、水務、信訪等部門在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送信息時,必須經區政府領導同意后再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重大緊急信息的,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要追究鎮街和部門領導責任和相關人員責任。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8月14日
關于重申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及時、準確、詳實地報送重大緊急信息,對于市委、市政府準確掌握情況、科學進行決策、快速組織應對、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期,我市一些單位在信息報送工作中,因報送流程不規范導致出現了信息遲報、漏報等現象,對市委、市政府及時有效處置突發事件造成了一定影響。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要求,為進一步規范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快速有效處置。現就重大緊急信息報送有關問題重申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工作
報送重大緊急信息是一項政治任務,是一項政治責任,更是一條政治紀律。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重大緊急信息的報送和辦理工作,要充分認識加強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向市委、市政府報送重大緊急信息作為一項必須履行的政治任務,認真負責地做好重大緊急信息的報送工作,要確保在第一時間了解情況,快速傳遞信息,便于領導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預防、遏制和減少突發事件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帶來的影響和損失。
二、準確把握重大緊急信息級別
凡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社會動態,緊急災情、疫情以及其它重要緊急情況,都屬于重大緊急信息。在操作時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死亡3人以上的(含3人)突發事件;
2.兒童受傷害的突發事件;
3.社會影響面較大的預警信息或突發事件;如:爆炸、械斗、槍殺、搶劫、暴獄、投毒、劫機、公共交通、地鐵施工、生產安全、需要政府立即救援的突發事件信息等;
4.受傷人數在5人以上的突發事件;
5.集體上訪、請愿、游行、罷工、非法集會等事件;
6.重要時期、重要場合、敏感問題的事件;如“兩會”期間的進京訪,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門前訪,重大活動中的堵塞交通、圍觀鬧事,有反黨反社會苗頭的活動;
7.地震,嚴重疫情,風災、雪災、水災、旱災等極端天氣;
8.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關注的事項。
三、嚴格執行重大緊急信息報送程序
在報送重大信息時,要堅持初報、續保、反饋三個環節,即重大緊急情況發生后,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級有關部門要立即上報,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報送信息。初報信息可以“先報事后報情”;通常情況下,電話報告要在事發后30分鐘以內,最遲不得晚于1小時,文字信息須在1小時30分鐘內上報。特別重大和緊急事件,工作人員可以邊上報邊履行正常審簽手續,任何單位不得以各種借口壓報和阻擋。在初報的基礎上,要及時、準確、詳實地續報重大緊急信息處置進展情況;特別重大緊急信息的續報,應一日一報或一日數報。各單位要以制式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單(已下發)的形式進行上報,簽發人必須是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市級部門帶班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時,帶班領導或分管領導要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處置,要報告事件處置現場的領導姓名和到達現場的時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履行工作職責,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若遇市委、市政府領導對重大緊急事件有批示,要做好跟蹤工作,將本單位落實批示精神、工作措施、群眾反響及時反饋給市委、市政府。要加強對緊急信息的審核把關,對于信息中涉及到的時間、地點、人物、原因、目前狀況等要素要進行認真核實,防止出現誤報、錯報等問題。
市級各部門在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上報信息時,必須同時向市政府(總值班室)報送;重大緊急和敏感信息需經市政府領導同意后再上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四、嚴格落實重大緊急信息報送責任制
做好重大緊急信息報送工作,關鍵在于嚴格落實信息報送工作責任制。向市政府報送重大緊急信息,各區縣、市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負有領導責任,分管信息報送工作的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各區縣辦公室主任和市級各部門承擔信息報送工作的處室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各鄉鎮、街道、高等院校、重點企業等單位主要領導是直接責任人。今后,哪一級政府發生重大緊急信息遲報、漏報、瞞報,由哪一級負責,并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重大緊急信息的,由市應急辦組織約談,并進行通報批評;問題嚴重的,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要追究區縣和部門領導責任和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