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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西安市高陵區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切實加強對我區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配合,提升社會救助工作水平,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此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在區政府領導下,研究、制訂、完善我區社會救助體系、制度、政策和機制,向區政府提出相關社會救助工作意見建議;統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救助與醫療、教育、住房、臨時救助、特殊人員供養等其他社會救助政策以及促進就業、扶貧開發政策的協調發展和有效銜接;研究解決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及跨部門信息核對、共享問題;督促推進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區衛計委、區編辦、區統籌辦、區殘聯等27個部門組成。總召集人為常務副區長,召集人為分管副區長。區民政局為牽頭單位,區民政局局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負責確定。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民政局分管局長兼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主要職責:一是負責聯席會議召開前的有關材料收集和審核工作。二是按照會議總召集人要求,組織召開聯席會議準備會,形成會議決定事項初審意見后報聯席會議審定。三是負責聯席會議的事項匯報或工作通報,以及有關會務工作。四是負責督促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事宜。五是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據區政府領導指示或工作需要,也可臨時召集會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要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聯席會議要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并上報區政府。重大問題需經聯席會議討論后,由區民政局上報區政府決定。
四、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社會救助工作有關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研究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處理社會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各成員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