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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西安市高陵區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
工作機制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進一步規范城鄉居民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各項社會救助制度,促進全區社會和諧穩定,按照《西安市民政局關于下發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民發〔2015〕80號)要求,現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通過建立平臺、完善制度、整合資源、落實政策等措施,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促進全區社會救助事業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它社會保障制度相關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基層落實的原則。
三、目的意義
通過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讓困難群眾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讓國家的社會救助政策得到充分的落實,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進一步推動我區社會救助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四、主要任務和工作流程
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區、街鎮(管委會)兩級社會救助服務平臺建設,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流程,全面實行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
(一)建立綜合服務平臺。
由區民政局結合工作實際,牽頭制訂統一規范的窗口服務標準,統一窗口標識,規范窗口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
1.建設區級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
依托區黨務政務服務中心(城區和園區黨務政務服務中心),在綜合窗口加掛“社會救助”標識牌,建立區級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由綜合窗口的民政、經貿、物價、教育四個部門,受理各街鎮(管委會)社會救助服務中心轉送的和申請人難以確定的社會救助管理部門的救助申請。
2.建設街鎮(管委會)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
在完善街鎮(管委會)社會救助“一廳式”服務的基礎上,建立街鎮(管委會)社會救助服務中心,負責受理、承辦、轉送、引導、轉介救助申請。
(二)明確工作流程。
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分類登記、分項處置、情況反饋四個環節。
1.申請受理。各街鎮(管委會)是受理救助申請的責任主體(困難群眾也可直接到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直接或委托社區(村)居民委員會向街鎮社會救助服務中心提出救助申請,并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按照相關救助規定提供必需的證明材料。
2.分類登記。受理單位接到救助申請后,工作人員要對申請時間、申請人基本信息、遭遇困難情況、申請救助類別等進行分類登記,并填寫《社會救助窗口受理事項登記表》。
3.分項處置。窗口工作人員就申請的救助項目明確后,進行相應的受理、分辦、轉交、轉介工作,具體按照如下程序辦理:
(1)街鎮(管委會)社會救助服務中心對符合救助條件、能夠直接辦理的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填寫《社會救助申請受理單》后,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街鎮(管委會)社會救助服務中心對不能直接承辦、應由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承辦的,負責提供引導服務,由窗口工作人員填寫《社會救助申請轉辦單》后轉送到其他部門或者其上級管理部門協調辦理;對難以確定社會救助管理部門的,受理申請后協助辦理或轉送到區級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
(2)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在接到居民提交或街鎮(管委會)社會救助服務中心轉送的符合救助條件的申請后,由窗口工作人員填寫《社會救助窗口受理事項登記表》,應由街鎮(管委會)辦理的,轉交申請人戶籍地街鎮相關部門承辦;應由綜合服務窗口辦理的,填寫《社會救助申請受理單》,按照相關政策規定辦理;應由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辦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員填寫《社會救助申請轉辦單》再轉交給相關部門承辦。
(3)救助申請事項較為復雜、救助管理部門之間存在分歧、難以達成一致意見的,或者群眾反響強烈、社會影響較大的個案,由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提交社會救助聯席會議辦公室協調或召開聯席會議確定解決方案,共同研究解決措施。
(4)申請人需要企業單位、慈善公益組織、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等提供專業化、個性化服務的,受理單位可以轉介給有救助意愿和救助能力的社會組織、單位或個人。
4.情況反饋。承辦單位應當及時向申請人反饋辦理情況,同時以書面形式向轉交單位反饋辦理結果。社會組織承接的救助服務,應以適當方式向轉介單位反饋結果。
四、部門職責
區民政局負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教育資助;區衛計委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報銷;區人社局負責就業救助、城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報銷;區殘聯負責重度殘疾人的生活補助及殘疾人康復;區建住局負責住房救助;區教育局負責教育救助;區司法局負責法律援助;區財政局負責社會救助資金預算管理和監督使用;區總工會、區發改委、區衛計委、區農林局、區工商局、區物價局、區統籌辦、區金融辦、公安高陵分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做好社會救助相關工作。各街鎮(管委會)“一門受理”服務平臺在接到救助申請事項后,及時受理、轉辦,實現救助申請人與相關救助部門高效對接,形成“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部門合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街鎮(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加快推進“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各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與社會救助管理部門間的協調配合,為救助對象提供綜合性、多元化的救助服務。
(二)嚴格督導考核。
各街鎮(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對救助工作專人負責,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確保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區政府將把“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平臺建立滯后、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對相互推諉、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成果獲產生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西安市社會救助工作職責及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責任。
(三)注意工作方法。
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涉及廣大困難群眾切身利益,各街鎮、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把握工作方式方法,積極穩妥運用政策,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矛盾。執行政策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解決對象困難既要量體裁衣,也要落到實處。
(四)建立健全機制。
建立健全工作長效機制是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各街鎮(管委會)、各相關部門對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分析、及時整改,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和優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制度化、長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