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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區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15〕67號),設立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承接學前教育機構等級(市二級園、市三級園)評估、考核評估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并指導協調、貫徹實施。
(二)負責指導全區義務教育、高中和學前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街鎮(管委會)和各相關部門的教育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合并的組織實施。
(三)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和落實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積極推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五)負責教育經費、預決算的管理及組織實施,負責學?;窘ㄔO及有關項目的管理,改善辦學條件。檢查、指導全區教育經費的安排和使用情況;負責組織實施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六)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各類學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指導學校思想品德、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組織實施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工作及相關考試工作。
(七)負責各類學校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推進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工作;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
(八)負責全區學校的穩定和安全保衛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負責教育督導工作和掃除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九)負責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教育改革發展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
(十)負責語言文字和推廣普通話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班子隊伍管理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教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計財科)。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及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執法監督、應訴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對外交流、接待工作;負責教育史志編纂工作和愛衛工作。負責教育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中小學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建、群團、工會等工作;指導學校全面推行政務、校務公開工作;承辦上級黨、團、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制定安全教育及預防突發事件工作預案并組織實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系統內部校車安全工作、非法邪教組織的防范和處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防汛工作;負責學校保衛干部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工作和各類安全宣傳活動;負責開展安全檢查并督促隱患整改;負責制定各級各類學校安全責任書并進行有效地監督落實;負責學校健康教育、飲食與交通安全教育等相關安全工作。
負責教育系統經費預算、決算的編制、實施、審核和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各類教育經費的籌措、使用和審核;負責教育行政性和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及統計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钔顿Y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負責國有資產及設備的配置和管理;負責全區教育事業中長期建設發展規劃;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年度計劃和建設項目管理;抓好中小學布局調整相關工作;制定教育系統基本建設計劃和校舍修繕計劃;負責學校建設項目規劃、圖紙設計與會審、工程招標、合同簽訂、質量監督、進度管理、竣工驗收、辦理建設工程各項手續,做好工程檔案管理工作;嚴格按照項目資金管理規定,審查工程付款資料,并按工程進度擬訂資金撥付報告,按審批程序辦理工程付款手續;抓好學校建設工程預決算審計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校舍安全普查工作。
(二)教育科。
綜合管理指導全區中小學基礎教育工作;負責國家教學計劃的落實及中小學新課程改革工作;負責教育教學、教育科研和教育改革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與衛生教育、藝術教育、科技教育、勞動教育、人口和青春期教育、法制教育及環境保護教育等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中小學校及非學歷機構的審查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語言文學工作和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負責中小學大型體育活動、藝術與科技節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學前教育改革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學前教育的綜合管理、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幼兒園的審批、信息統計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學前教育的政策措施,規范學前教育辦學行為;協調做好學前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中等職業教育、職教中心發展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教育系統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出國政審等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人事爭議調解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工的喪葬、撫恤和善后處理工作;負責師范教育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擬訂全區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教師師德、繼續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學科帶頭人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評優樹模和違規違紀教師處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和老干部工作;督導區教師進修學校的專業設置及其干部、教師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督學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五、其他事項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設在區教育局,設主任1名(由總督學兼任),副主任1名(科級)。主要職能包括:制定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制度、計劃、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實施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對區政府有關部門、街鎮(管委會)執行教育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兩基”鞏固提高以及實施素質教育進行督導、評估;負責對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幼兒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進行督導評估;負責對農村義務教育新機制改革和教育綜合改革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六、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