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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審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審核、區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13日
西安市高陵區審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15〕67號),設立西安市高陵區審計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 職能轉變
加強對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的跟蹤審計、審計調查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全區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審計工作規劃、計劃,確定審計工作重點。
(二)向區委、區政府及市審計局報告并向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宏觀管理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直接進行下列審計: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財務收支和資金使用情況;街鎮預算和決算情況,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股份制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區級建設項目預算(概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區政府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基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
(四)向區政府提交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作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按照區委安排,依法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七)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業務質量,組織審計專業知識培訓。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審計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組織安排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審務會議、局全體會議的會務;起草行政公文,負責印信管理、文書處理及保密、信訪、信息及人事勞資、財務、離退休干部管理;負責機關綜合協調、督辦、后勤福利、安全保衛、財產管理及計算機應用管理等工作。負責編制審計工作計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負責編制審計統計報表,協調業務科室的審計事項;負責業務工作的目標管理和考核;研究財經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有關建議,組織審計普法教育及相關的崗位知識培訓等。負責審計方案、審計程序、審計證據、審計定性、審計結論、審計處理及依據等審計業務審理工作;負責審計項目檔案管理。
(二)行政事業審計科(固定資產投資及企業審計科)。
負責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對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對區政府重點建設項目的預(概)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根據審計署和省審計廳委托,審計國家和省、市在我區的重點建設項目的預(概)算執行和決算;對區直單位財政撥款的建設項目的預(概)算執行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對區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根據授權,組織實施對中央、省、市、區屬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組織實施對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組織專項審計與審計調查。
(三)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對區屬行政、機關、事業、國有控股企業的黨、政、企業主管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建立經濟責任審計檔案。負責區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區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財政決算審計。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四、人員編制
區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五、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