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為進一步鞏固農村居民免費參加新農合全覆蓋工作成果,確保新農合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陜西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辦法》和《西安市高陵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就2017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繳原則
2017年新農合籌資標準為630元/人·年,其中個人應繳納150元/人·年,個人參合資金由區財政全額資助。
一是堅持實事求是原則。要嚴格審核參合對象,以戶籍為準,整戶逐人登記,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嚴禁重復登記。二是零收費原則。個人參合資金由區財政全額資助,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群眾參合相關費用。三是堅持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要按規定開展登記造冊、信息修訂、簽字確認等工作,杜絕冒名頂替、簽假名、代簽字的現象,出具《陜西省社會保險費繳費專用票據》,按要求規范填寫《合療證》相關欄目;要及時以村組為單位公布人員名單,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四是不得重復享受原則。農村居民按照規定自愿選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得同時參加、重復享受待遇。五是連續參合原則。凡中斷參合后重新參合的要收取2010年后中斷期間個人應繳的參合費用。
二、基金收繳時限任務和操作程序
(一) 時限任務。
基金收繳工作時限為2016年11月14日-12月31日,基金收繳以各街鎮為單位,做到“應保盡保”,五保戶、低保戶、計生戶和生活困難人員參合率均應達到100%。
(二) 操作程序。
資金收取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登記核實階段(11月14日—11月24日)。各街鎮按照《西安市高陵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登記表》,對轄區參合對象進行核實,并由各戶內人員簽字確認。
對于農村特困供養對象、農村低保對象參加合作醫療,由區民政局統一給各街鎮提供名冊,各街鎮進行參合人員信息維護。
對于農村已領證的獨生子女戶、符合政策生育并采取相應節育措施的雙女戶和子女死亡的現無子女戶參加合作醫療,由區衛計局統一給各街鎮提供名冊,各街鎮進行參合人員信息維護。
對于建檔立卡的生活困難人員參加合作醫療,由區脫貧攻堅辦統一給各街鎮提供名冊,各街鎮進行參合人員信息維護。
第二階段:信息修訂階段(11月25日—12月5日)。各街鎮按照確認后的《西安市高陵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登記表》,在新農合信息系統修改維護,確保《登記表》與信息系統一致。修改完成后,重新以村為單位打印《西安市高陵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登記表》,以街鎮為單位打印《西安市高陵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匯總表》,加蓋印章后,一并報送區合療經辦中心。區民政局、區衛計局將代繳對象匯總表加蓋印章后報送區合療經辦中心(聯系人:張小東 聯系電話:18009274369)。
各街鎮在參合人員信息核對無誤后,以戶為單位開具《陜西省社會保險費繳費專用票據》(金額按照150元/人填寫),并由戶內人員在《西安市高陵區共享開發惠農資金發放表》簽字確認。在開具票據時,應在票據空白欄須注明參合成員姓名及參合人員總人數;將票據粘貼于合療證“參合交費信息”頁;將人員增減情況在合療證“參合人員變動信息”頁進行登記蓋章。
如有中斷參合須另行登記造冊,并收繳其中斷期間的個人資金。
第三階段:資金代繳階段(12月6日—12月15日)。區合療經辦中心依據各街鎮報送的《西安市高陵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匯總表》,核減掉由區民政局、區衛計局報送的代繳對象匯總表后,制作《西安市高陵區財政代繳新農合個人參合資金表》報區財政局,由區財政局將代繳資金轉入各街鎮。
各街鎮、區民政局、區衛計局負責將代繳資金上繳區新農合財政專戶,基金收繳工作基本結束。
(三) 查漏補缺。
針對遺漏的參合人員,各街鎮要于2016年12月16日—12月31日,登記遺漏人員名冊,將遺漏人員名冊加蓋印章報送區合療經辦中心。2016年12月31日后,不再受理遺漏人員申請,區合療經辦中心匯總后,報送區財政局,按照代繳流程執行后,籌資工作結束。
三、夯實責任,確保收繳任務全面完成
(一)夯實領導責任。各街鎮要高度重視合作醫療基金收繳工作,統一組織,落實責任,采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扎實做好基金收繳的組織、宣傳、上解等各項工作。各街鎮要加強與區財政局、區衛計局、區民政局、區脫貧攻堅辦等部門溝通協調,掌握轄區內特殊人群的參合情況,落實好此類人員的參合資金。同時,要對特殊人群名單在各村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加強宣傳教育。各街鎮、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學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政策,熟練掌握各項規定及工作流程,做好“宣傳員”和“講解員”。針對舉家外遷或長期外出打工、經商等人員,要及時通過電話、信函等方式準確掌握人員信息,確保外出人員及時按照規定登記上報,做到“應參盡參,應保盡保”。
(三)加強籌資管理措施。對新農合籌資工作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完不成目標任務的街鎮和有關部門,將給予通報批評,對違反新農合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所有參合資金必須及時足額劃入新農合財政收入專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挪用。對侵占參合資金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四)落實部門責任。區衛計局要發揮主管部門的作用,做好籌資的協調、宣傳、培訓等工作,確保相關人員熟悉流程,規范操作;并做好農村雙女戶、獨生子女戶、現無子女戶合作醫療基金的登記造冊及代繳工作。區財政局要做好財政資助資金的撥付,合作醫療基金專用征收票據的稽查和管理工作。區民政局要做好農村特困供養對象、農村低保對象合作醫療基金的登記造冊及代繳工作。區脫貧攻堅辦要做好建檔立卡生活困難人員合作醫療基金的登記造冊工作。區人社局要配合做好參合(保)人員信息比對工作,消除重復參合(保)現象。公安高陵分局要配合做好戶籍查詢服務。區電子政務網絡中心要做好新農合信息系統的網絡維護工作。其他各部門要發揮各自職能作用,齊抓共管,相互協作,確保基金收繳工作任務按時完成。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