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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1月27日
西安市高陵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安全,根據《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陜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政發〔2015〕60號)和《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辦發〔2016〕64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思路。
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及省、市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相關文件精神,系統推進河流污染治理。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廣泛動員社會參與,以政策培育市場,以市場推動治理,以公開推動監督,以監督保障落實,逐步形成法律保障、多方合作、責任獎懲和全流域水資源與水環境協同管理的新機制。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處理率、利用率、排污口和河段水質達標率,持續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為品質西安建設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渭河高陵段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的河渠數量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控制。到2030年,全區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渭河高陵段水生態系統功能全面恢復。
(三)控制指標。
到2020年,渭河高陵段達到Ⅳ類以上水質,涇河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涇河入渭斷面優于入境斷面。陵雨干溝水質達到省考標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標;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下;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穩步提升。
到2030年,渭河高陵段力爭達到Ⅲ類水質,水生態系統功能恢復;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標;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陵雨干溝水質優于省考標準。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1.強化城鎮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達到相應排放標準或再生利用要求。到2020年,各街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區水務局牽頭,區發改委、規劃高陵分局、區建住局、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配合落實)
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F有合流制排水系統應加快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難以改造的,應采取截流、調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處理設施的配套管網應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城鎮新區(新農村、新社區)建設實行雨污分流,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到2017年,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100%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城區、園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區建住局牽頭,規劃高陵分局、區發改委、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配合落實)
推進污泥處理處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F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2020年底前達到90%以上。(區水務局牽頭,區發改委、環保高陵分局、區農林局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配合落實)
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人工濕地。城鎮、農村污水處理廠出水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在渭河干流、涇河入渭口以及重點排污口的適宜區域,建設人工與自然相結合的生態濕地。(區農林局、區水務局牽頭,區發改委、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配合落實)
整治黑臭水體。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到2017年底前,實現非汛期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區水務局牽頭,區建住局、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配合落實)
2.狠抓工業污染防治。
全面排查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和皂素、冶金、果汁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區工業和商務局、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公安高陵分局、國土高陵分局、區發改委、園區管委會配合落實)
專項整治重點行業,實施清潔化改造。(區工業和商務局牽頭,環保高陵分局配合落實)
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工業區內工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新建、升級工業集聚區應同步規劃建設污水、垃圾集中處理等污染治理設施。2017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和核準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保高陵分局、區建住局牽頭,園區管委會、規劃高陵分局、區科技局、區工業和商務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3.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F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根據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笄蒺B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區農林局牽頭,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制定實施全區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和統防統治。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精準施肥技術和機具;完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土地開發整理等標準規范,明確環保要求;敏感區域和大中型灌區,要利用現有溝、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區農林局牽頭,區發改委、國土高陵分局、環保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調整種植業結構與布局。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區要優先種植需肥需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問題較嚴重,且農業用水比重較大的地區,要適當減少用水量較大的農作物種植面積,改種耐旱作物和經濟林。(區農林局、區水務局牽頭,區發改委、國土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推進生態健康養殖。在重點水域劃定限制養殖區,實施網箱上岸和水產養殖池塘網箱標準化改造。加強養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規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開展專項整治。(區農林局、區水務局牽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控制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調查,加強對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風險的監控,實施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區農林局、區水務局牽頭,區工業和商務局、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加快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以街鎮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垃圾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到2020年,90%以上村莊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60%以上的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區建住局牽頭,環保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區城市管理局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辦事處)、管委會配合落實)
(二)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率。
1.控制用水總量。
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健全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加強相關規劃和項目建設布局水資源論證工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市總體規劃編制、重大建設項目布局,應充分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和防洪要求。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其建設項目新增取水許可。對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單位和其他用水大戶實行計劃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節水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運。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區水務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建住局、區農林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嚴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發利用地下水,應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格控制開采深層承壓水,地熱水、礦泉水開發應嚴格實行取水許可和采礦許可。依法規范機井建設管理,排查登記已建機井,未經批準或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水井,除應急備用和特殊用途用水外,逐步予以關閉。開展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編制地面沉降區地下水壓采方案,超采區內禁止工農業生產及服務業新增取用地下水。(區水務局、國土高陵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財政局、規劃高陵分局、區農林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2.提高用水效率。
把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部門考核。將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到2020年,全區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達到市考指標要求。(區水務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建住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抓好工業節水。到2020年,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區工業和商務局、區水務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建住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園區管委會等部門配合落實)
加強城鎮節水。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產品、設備。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全區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積極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區水務局、區建住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發展農業節水。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微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完善灌溉用水計量設施。推進規?;咝Ч澦喔龋茝V農作物節水抗旱技術。到2020年,大型灌區、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任務基本完成,全區節水灌溉工程面積占有效灌溉面積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70以上。(區水務局、區農林局牽頭,區發改委等部門配合落實)
3.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鼓勵納網企業再生水利用,優先對工業排水量較大的企業開展廢水深度處理回用,建設再生水利用管網,2020年底前,工業聚集區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建住局牽頭,區水務局、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促進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要優先使用再生水。自2018年起,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應安裝建筑中水使用設施,積極推進其他新建住房安裝建筑中水設施。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區水務局、區建住局、區城市管理局牽頭,區發改委、規劃高陵分局、區工業和商務局、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三)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
1.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出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用水安全狀況,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布。(區水務局、區衛計局牽頭落實)
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檢測,供水水質達標率100%。(區水務局、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衛計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的區域環境狀況,對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和工業園區等區域進行必要的防滲處理。垃圾填埋場應按行業建設規范進行防滲處理,按運行規范做好地下水和地表水監測并配套滲濾液處理廠。加油站地下油罐應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建設。報廢鉆井、取水井應實施封井回填。開展環境風險大、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場地修復試點。(區水務局、區城市管理局、環保高陵分局、區商業總公司分別牽頭,區建住局、國土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2.保護水和濕地生態系統。
加強河流水生態保護,科學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禁止侵占自然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復。強化水源涵養林建設與保護,開展濕地保護與修復,加大退耕還濕力度。加強濱河帶生態建設,在河道兩側建設植被緩沖帶和隔離帶。開展珍稀瀕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產種質資源的就地和遷地保護,提高水生生物多樣性。(區農林局、區水務局牽頭,國土高陵分局、環保高陵分局、規劃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三、管理措施
(一)嚴格環境準入, 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1.嚴格環境準入政策。
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嚴格區域環境準入條件,細化功能分區,實施差別化環境準入政策。禁止新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嚴格控制新建擴建化工、印染、果汁和淀粉加工等高耗水、高污染項目。已超過承載能力的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區發改委、環保高陵分局牽頭,規劃高陵分局、區水務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2.調整產業結構。
依法淘汰落后產能。自2016年起,依據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制定并實施分年度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并報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環境保護局備案。(區發改委牽頭,區工業和商務局、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3.優化空間布局。
合理確定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在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重大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鼓勵發展節水高效現代農業、低耗水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生態保護型旅游業,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新建、改建、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要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防范環境風險。推動污染企業退城入園。(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牽頭,國土高陵分局、環保高陵分局、規劃高陵分局、區水務局等部門落實)
4.積極保護生態空間。
嚴格城區規劃藍線管理,城區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制,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河道地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加大渭河流域生態建設力度,嚴格劃定禁采、禁伐、禁牧區;河道兩岸大面積實施造林綠化,城市段適當增大堤防背水側綠化林帶寬度,在污染源相對集中地區的河道、灘涂地建設生態濕地和防護林,增強水源涵養和土壤保持能力。渭河流域初步建立起以河濱公園、沿河濕地和城市森林為主體的生態系統框架。(國土高陵分局、區農林局、區水務局、規劃高陵分局牽頭,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二)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實行總量控制。
1.深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將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依據,實行等量或減量置換。(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規劃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2.嚴格環境風險控制。
定期評估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對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實行嚴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環保高陵分局、區安監局牽頭,區工業和商務局、區衛計局、園區管委會等部門配合落實)
穩妥處置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各部門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處置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主體,明確預警預報與響應程序、應急處置及保障措施等內容,依法及時公布預警信息。(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應急辦、區水務局、區農林局、公安高陵分局、區衛計局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配合落實)
3.全面推行排污許可。
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加強許可證管理。以改善水質、防范環境風險為目標,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環保高陵分局負責落實)
(三)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健全水環境治理法治體系。
1.加大執法力度。
所有排污單位必須依法實現全面穩定達標排放。每年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未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一律停業、關閉。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環?!包S牌”、“紅牌”企業名單,每季度向社會公布轄區內抽查排污單位達標排放情況。完善環境監督執法機制,強化環保、公安、監察等部門協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機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報等規定。加強對各街辦、鎮政府及相關部門環保工作的監督。(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工業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區監察局、區編辦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配合落實)
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重點打擊私設暗管或利用滲井滲坑排放、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廢水、含病原體污水,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批準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對造成生態損害的責任者嚴格落實賠償制度。嚴肅查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領域越權審批、未批先建、久拖不驗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聯合調查和移送機制,及時、有效地懲治和防范環境污染犯罪。(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公安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2.提升監管水平。
定期召開會議,通報行動方案進展情況,指導、協調、檢查行動方案實施情況。(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水務局、區建住局、區農林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全指標監測、水生生物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化學物質監測及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能力。(區水務局、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國土高陵分局、區農林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強環境監測、環境監察、環境應急等專業技術培訓,嚴格落實執法、監測等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基層環保執法力量,全面實行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編辦等部門配合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方責任。
1.制定工作方案。
認真組織實施《西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鞏固提高三年行動方案(2015-2017年)》以及《西安市高陵區渭河水污染防治鞏固提高三年行動方案(2015—2017年)》,制定本單位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明確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年度工作任務,強化年度指標考核。(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財政局、區建住局、規劃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2.強化各級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
各街辦、鎮政府是實施本行動方案的主體,負責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逐年確定分區域、分行業的重點任務和年度目標,明確責任主體。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城鄉水污染治理,強化監管,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各街鎮牽頭,區發改委、區財政局、環保高陵分局、區建住局、規劃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3.加強部門協調聯動。
各項任務牽頭部門要做好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定期檢查任務進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告區治污減霾辦。環保高陵分局要加強統一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進展和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時向區政府報告。(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區財政局、區建住局、規劃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4.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
各類排污單位要嚴格執行環保法律法規和制度,加強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開展自行監測,落實治污減排、環境風險防范等責任。省屬企業和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工業集聚區內的企業要探索建立環保自律機制。(環保高陵分局牽頭,區財政局配合落實)
5.嚴格目標任務考核。
各相關部門、街辦、鎮政府要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切實落實“一崗雙責”。區考核辦每年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區考核辦牽頭,環保高陵分局配合落實)
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要約談相關部門、街辦、鎮政府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予以督促。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水環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預、偽造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導致水環境質量惡化,造成嚴重后果的領導干部,要記錄在案,視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已經離任的也要終身追究責任。(區監察局、環保高陵分局牽頭落實)
(二)強化科技支撐,規范環保產業市場。
推廣適用技術示范。加快技術成果推廣應用,重點推廣飲用水凈化、節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環利用、城區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態修復、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污泥資源利用和安全處置等適用技術,推動科技成果共享與轉化。發揮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推動水處理重點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組建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示范推廣控源減排和清潔生產先進技術。(區科技局牽頭,區發改委、區工業和商務局、環保高陵分局、區建住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等部門及相關街辦、鎮政府落實)
(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1.促進多元融資。
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推進環保設備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排污權等質押融資擔保。采取環境績效合同服務、授予開發經營權益、排污權回購、治污設施建設“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水環境保護投入。(人行高陵支行、區發改委、區財政局牽頭,環保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區金融辦等部門配合落實)
2.增加資金投入。
重點支持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河道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生態修復、應急清污等項目和工作。(區財政局牽頭,區發改委、區水務局、區農林局、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3.建立激勵機制。
健全節水環?!邦I跑者”制度。鼓勵節能減排先進企業、工業集聚區用水效率、排污強度等達到更高標準,支持開展清潔生產、節約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工作。(區發改委牽頭,區工業和商務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環保高陵分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4.推行綠色信貸。
積極發揮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水環境保護中的作用,重點支持循環經濟、污水處理、水資源節約、水生態環境保護、再生水利用等領域。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加強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守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環保、銀行、證券、保險等部門或機構要加強協作聯動,到2017年底前建立區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鼓勵涉重金屬、石油化工、危險化學品運輸等高環境風險行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人行高陵支行牽頭,區工業和商務局、環保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區金融辦等部門配合落實)
(四)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營造全民治污氛圍。
1.加強社會監督。
為公眾、社會組織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規培訓和咨詢,邀請公眾、社會組織等全程參與重要環保執法行動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調查。健全舉報制度,充分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作用,限期辦理群眾舉報投訴的環境問題。(環保高陵分局落實)
2.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樹立“節水潔水,人人有責”的行為準則。加強宣傳教育,把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和水情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高公眾對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客觀規律的認識。依托中小學節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環境教育等社會實踐基地,開展環保社會實踐活動。支持民間環保機構、志愿者開展工作。倡導綠色消費新風尚,開展環保社區、學校、家庭等群眾性創建活動,推動節約用水,鼓勵購買使用節水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環保高陵分局、區教育局、區水務局牽頭,各街辦、鎮政府配合落實)
各相關部門、街辦、鎮政府要按照“地方履行屬地責任、部門強化行業管理”的要求,明確責任主體,做到各司其職,恪盡職守,突出重點,綜合整治,務求實效,依法依規狠抓貫徹落實,確保水環境目標如期實現。
附件:1.西安市高陵區地表水水質目標表
2.西安市高陵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清單
3.西安市高陵區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目標清單
4.西安市高陵區工業污染防治清單
5.西安市高陵區水污染防治節點目標量化任務清單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區地表水水質目標表
斷面 名稱 | 所在水體名稱 | 經度 | 緯度 | 水質現狀 | 2020年目標 | 主要超標指標 | 備注 | |||||
度 | 分 | 秒 | 度 | 分 | 秒 | 2013年 | 2014年 | |||||
馬東村 | 涇河西安段 | 109 | 02 | 33 | 34 | 27 | 42 | Ⅲ | Ⅲ | Ⅲ | 達標 | 涇河入渭 |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清單
序號 | 水源地名稱 | 水源類型 | 級別 | 責任單位 | 屬地管理 |
1 | 張卜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區級 | 區水務局 | 張卜鎮 |
2 | 涇渭工業園水源地 | 地下水型 | 區級 | 區水務局 | 涇渭街辦 |
3 | 區自來水廠水源地(備用) | 地下水型 | 區級 | 區水務局 | 通遠鎮、張卜鎮、鹿苑街辦、涇渭街辦 |
附件3
西安市高陵區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目標清單
原始編號 | 考核點位 | 現 狀 | 責任單位 |
GQ27 | 鹿苑街道江流村 | 較差 | 區水務局 環保高陵分局 鹿苑街辦 |
附件4
西安市高陵區工業污染防治清單
序號 | 工作任務 | 整治內容 | 目標年限 | 責任單位 |
1 | 專項整治重點行業,實施清潔化改造 | 造紙、有色金屬、農副食品加工、農藥、電鍍、煤化工等 | 2017年底 | 環保高陵分局 區工業和商務局 |
2 | 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污染企業 | 造紙、農藥、電鍍等 | 2016年底 | 區工業和商務局 環保高陵分局 公安高陵分局 國土高陵分局 區發改委 |
3 | 工業聚集區建設污水處理廠并安裝在線監控 | 西安渭北工業區高陵組團 | 2017年底 | 區建住局 |
附件5
西安市高陵區水污染防治節點目標量化任務清單
序號 | 防治措施 | 量化任務 | 時間節點 | 牽頭單位 | 備注 |
1 | 全面加強配套 管網建設 | 城區、園區實現100%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 2017年底 | 區建住局 | |
城區污水處理率達到95% | 2020年底 | ||||
2 | 推進污泥處理處置 | 污泥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以上 | 2020年底 | 區水務局 | |
3 | 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 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防統治覆蓋率達到40%以上 | 2020年底 | 區農林局 | |
4 | 加快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 | 90%以上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60%以上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 2020年底 | 區建住局 | |
5 | 加強城鎮節水 | 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住10%以內 | 2020年底 | 區水務局 | |
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達到40%以上 | 2020年底 | 區建住局 | |||
6 | 發展農業節水 | 全區節水灌溉工程面積占有效灌溉面積比例提高到60%以上 | 2020年底 | 區農林局 | |
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7以上 | 2020年底 | 區水務局 | |||
7 | 加強工業水循環利用 | 工業聚集區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2020年底 | 區工業和商務局、區發改委、區建住局 | 區工業和商務局負責數據匯總 |
8 | 促進再生水 利用 | 全區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 | 2020年底 | 區建住局、區水務局、區城市管理局 | 區水務局負責 數據匯總 |
9 | 強化飲用水源環境保護 | 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供水水質達標率100% | 長期 | 區水務局 |
注:指標計算方法請咨詢市級對口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