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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區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考核獎懲實施細則(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23日
西安市高陵區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考核獎懲實施細則(試行)
為全面推進全區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調動各行政村(社區)網格員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落實各級網格監管、巡查、處置、反饋、上報等職責,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考核原則
堅持街道辦事處牽頭、屬地管理、統一標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獎懲分明、以獎代補的原則。
二、考核內容
各行政村(社區)網格工作人員的工作開展情況;區鐵腕治霾辦、區督查考核辦日常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督導檢查情況;領導批示、上級通報、媒體曝光、群眾投訴存在問題及受理整改情況等。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7個三級網格(街道辦)和103個四級網格(行政村、社區)。
四、考核形式
(一)考核工作每月對三級網格進行打分排名,排出三級網格前2名和后2名; 每月對四級網格進行打分排名,排出前10名和后10名。
(二)各街道辦事處每月對各自轄區四級網格工作情況進行自評(滿分60分),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5日前報區鐵腕治霾辦。
(三)區督查考核辦根據督導檢查情況對各級網格扣(加)分(滿分20分),并將考核結果于每月25日前報區鐵腕治霾辦。
(四)區鐵腕治霾辦對各級網格工作進行明察暗訪,實行提醒、督辦、預警制度,結合各級網格工作開展情況給予扣(加)分(滿分20分)。
(五)區鐵腕治霾辦于次月5日前對網格化管理工作進展、考核排名情況報區政府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區財政予以撥付獎勵補助資金。
五、考核獎勵
(一)月度考核獎勵。區政府按照一個行政村(社區)5000
元/月標準對三級網格進行獎勵,其中,市政府補貼3萬元,剩余部分由區財政予以支出。
(二)年度考核獎勵。按照30%比例,市政府對年度考核優秀的2個三級網格予以10萬元獎勵;區政府對市級優秀之外的2個優秀的三級網格予以5萬元獎勵;對全區優秀基層網格員(30名)分別給予2000元獎勵。
(三)按照每月考核排名加大對四級網格前10名獎勵力度,扣除后10名獎勵資金。
六、考核說明
(一)連續3個月考核總分低于60分(包括60分)的;在網格化管理中,工作不到位,出現重大失誤的,取消后期補助。
(二)獎勵資金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并接受區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三)網格化月度考核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
附件:西安市高陵區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月度考核打分細則
附件
西安市高陵區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月度考核打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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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步驟 方法 |
總分值 |
考核內容 |
分值 |
扣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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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 安排 |
20 |
制定工作方案,落實領導分片包抓機制,責任分工到人 |
5 |
制定網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實施細則、考核細則、獎懲辦法、經費保障方案、機構建設、領導分片包抓制度等制度。 各項方案、文件少1項扣2分,未按要求合理制定方案的,1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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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機構 |
2 |
按要求落實鐵腕治霾網格化專職管理人員,并保證人員的穩定性,未落實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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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作臺賬 |
5 |
轄區各級網格劃分區域分塊圖及網格員對應信息圖冊(需標注污染源)、網格長(員)動態信息庫、網格化管理工作記錄(巡查、上報、處置、移送、督查等)齊備,按要求上墻公示,公開網格員信息及職責。工作臺賬不完善或未按要求公開網格員信息的,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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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格化平臺建設 |
5 |
建設并保障三級網格化平臺正常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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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各項任務完成時限 |
3 |
制定轄區網格化管理年度任務分解表和進度表,未制定或缺項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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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措施 推動 |
40 |
每月召開網格化管理工作推進會 |
6 |
由轄區分管以上領導召開轄區網格化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會或專題會,推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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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至少召開一次工作安排部署會或專題會 |
4 |
每周至少召開一次網格化工作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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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帶隊開展網格化督查檢查 |
3 |
每月由轄區分管及以上領導帶隊開展檢查督導,主要領導帶隊檢查1次得2分,其他分管領導1次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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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開展聯合檢查 |
5 |
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對下級網格運行和問題查處情況進行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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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的正常運行 |
3 |
保障平臺運行中視頻監控系統及收集、上報、處理系統正常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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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轄區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微信等信息化工作群 |
3 |
建立信息化工作群,保證日常工作正常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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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宣傳推廣,提高群眾知曉率 |
3 |
每月組織開展網格化宣傳活動,通過入社區等手段推廣網格化社會知曉率,確保網格長、網格員公示牌進樓入院,未開展宣傳活動不得分,檢查中社區、村組未張貼公示牌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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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格員定期開展培訓教育 |
3 |
每季度對三級網格員組織一次培訓教育,四級、五級網格員每月參加一次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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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計劃完成好各項所負責任務 |
10 |
按照時間節點推進網格化工作,工作進展不利或受到市級通報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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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步驟 方法 |
總分值 |
考核內容 |
分值 |
扣分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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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督查 檢查 |
及時督促下級網格對網格員巡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置、上報 |
未及時督促下級網格對巡查問題處置或上報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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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對下級網格上報的問題進行處置 |
未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對下級網格上報的問題進行處置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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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對村(社區)、組進行通報、移交 |
對日常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置移交的,每個問題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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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對上級通報、督辦和媒體曝光的事項進行查處,并書面回復整改報告 |
未及時對上級通報、督辦和媒體曝光的事項進行查處,并書面回復整改報告的,每個問題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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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查實、督辦“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平臺移交的各類群眾投訴問題 |
未及時查實、督辦“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平臺移交的各類群眾投訴問題并上報查處結果的,每個問題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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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監管,確保各項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措施長期落實 |
前期已書面回復整改到位的問題,凡區鐵腕治霾網格化管理專項工作組在復查中發現仍未按要求落實整改或出現反彈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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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鐵腕治霾辦和區督查考核問責組督導檢查中,凡當月同一大氣污染問題反復存在3次(含)以上、或同一網格內同類大氣污染問題出現5例(含)以上的,每次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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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參加檢查督導活動 |
未按規定參加檢查督導活動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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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上報月度工作總結、對下級網格考核通報結果、下月工作計劃 |
未按規定上報總結、通報、計劃的,每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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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上報方案、信息、工作資料等 |
未按規定上報方案、信息、工作資料等的,每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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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 分 項 |
在網格化管理中積極探索、創新突破 |
各項管理措施有創新突破的,視情況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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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現場會、推廣會等形式推動工作 |
組織召開工作推進會的加2分,有區級領導參加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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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對所負責工作進行正面宣傳報道 |
媒體對負責任務正面宣傳報道(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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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省、市層面對所負責工作進行認可 |
所負責工作被市級(10分)或區上(6分)通報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