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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區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1日
西安市高陵區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
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辦函〔2018〕101號)和《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市政辦發〔2009〕33號)精神,減少資源浪費,加強環境保護,提升我區城市形象,現就做好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和中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和改善生態環境為目標,認真貫徹我區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意見以及環境保護工作要求,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鞏固成果、防止反彈”的原則,以用促禁,不斷提高我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實現資源進一步利用、污染進一步控制、環境進一步保護的目標。
二、總體目標
秸稈綜合利用率得到進一步提高,耕地質量得到有效保護,秸稈焚燒現象得到有效控制,空氣質量得到進一步改善。
三、工作措施
把提高綜合利用率作為消化農作物秸稈的主渠道,通過大面積利用實現大范圍禁燒。
(一)進一步提高農作物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水平。
充分發揮農業機械在秸稈綜合利用中的主渠道作用,積極組織各類秸稈綜合利用機械開展跨區作業,提高機械利用效率,不斷擴大機械化秸稈綜合利用面積。大力推廣玉米硬茬播種、玉米滅茬旋耕覆蓋播種、小麥秸稈撿拾打捆、小麥秸稈切碎還田、玉米秸稈機械粉碎還田、玉米秸稈拉絲揉搓和玉米機械化收獲等機械化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同時,要積極發展畜牧養殖業,擴大秸稈青貯面積,不斷提高秸稈過腹還田比例。
(二)大力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
要切實抓好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設,以點帶面,促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全面開展。要積極引進、示范、推廣秸稈能源化、原料化、飼料化、肥料化等秸稈綜合利用成果,探索秸稈綜合利用的新途徑。要充分發揮農技服務站的作用,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加大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培訓和推廣力度,從推廣成熟的實用技術入手,提高農民群眾綜合利用秸稈的技能。要積極建立秸稈綜合利用專業服務組織,加大對秸稈撿拾、秸稈收購以及飼草加工等專業組織的扶持力度。
(三)積極發動群眾自覺自愿參與。
區文體廣電旅游局、區新聞中心要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宣傳報道。要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及省、市各級有關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規定要求,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和自覺意識。要積極宣傳推廣秸稈綜合利用的有關技術、途徑和經濟效益,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要專門制作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公益廣告,在“三夏”、“三秋”期間循環播放。區氣象局要配合區禁燒辦發布秸稈綜合利用相關信息、天氣預報及“三夏”、“三秋”作業進度,引導各類秸稈綜合利用機械有序流動。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各部門街辦要嚴格按照本方案職責劃分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各街辦要成立專職機構、安排專人,并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工作措施,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力度,堅決禁止“三夏”、“三秋”期間出現焚燒農作物秸稈行為。
(二)落實責任。
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和區域負責制。各街辦主要領導為轄區第一責任人,分管農業和環保的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村、組具體抓落實。為有效推動工作的落實,區政府與各街辦簽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目標責任書,同時各街辦與轄區村委會、村委會與各農戶、村委會與農機手之間也要層層簽訂責任書。
(三)加強督查。
“三夏”、“三秋”期間,各街辦要加強對焚燒秸稈、垃圾、雜草等行為監督檢查,重點對轄區內易出現著火點特別是田間地頭和交界地帶,要進行全方位、全時段、高頻率、高強度的監控防范,徹底消除秸稈焚燒隱患。區禁燒辦要抽調公、檢、法等單位人員組成聯合巡查大隊,全面開展禁燒大檢查,隨時處理突發事件。對于出現焚燒現象的街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附件:1.西安市高陵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相關部門責任分工
2.西安市高陵區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考核辦法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
相關部門責任分工
相關部門責任分工:
(一)區農林局:負責指導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新型農機具引進、試驗、示范推廣、管理及執法監督,做好農機具調配、機械化秸稈還田等多項措施,促進秸稈綜合利用,并負責林木管護工作。
(二)環保高陵分局:負責秸稈禁燒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秸稈禁燒的現場檢查和執法,并提供秸稈焚燒火點衛星監測情況。
(三)區發改委:負責秸稈綜合利用重大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的扶持力度。
(四)區科技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有關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開發推廣和普及運用工作。
(五)公安高陵分局:負責配合區禁燒辦做好“三夏”、“三秋”期間禁燒巡邏和焚燒秸稈行為的查處。
(六)區城市管理局:負責“三夏”、“三秋”作業期外,日常隱患的管控工作,對未利用的秸稈焚燒行為進行查處。
(七)區財政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資金保障。
(八)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區主干道路沿線兩側秸稈禁燒工作檢查。
(九)區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宣傳報道工作。
(十)區氣象局:負責提供“三夏”、“三秋”期間中長期天氣預報。
(十一)區應急辦:負責提供秸稈焚燒引起的突發事件組織協調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區農林局、區環保局通報相關情況。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區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
和禁燒工作考核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8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市政辦函〔2018〕101號)、《西安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切實做好我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減少大氣污染,保障轄區良好生態環境,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和范圍
考核內容:區政府與各街辦簽訂的目標責任書任務完成情況;區級有關部門職責落實情況。
考核范圍:各街辦,區級相關職能部門。
二、考核程序
夏季時間為5月25日至6月25日,秋季時間為9月25日至10月20日,工作結束后,由區農林局、環保高陵分局負責進行綜合考核評比,區政府進行表彰通報。
三、獎懲辦法
(一)著火點認定。
1.凡是焚燒秸稈的,一律按著火點認定;
2.連片焚燒的,每1畝按1個著火點認定;
3.堆積條狀焚燒的,每5米按1個著火點認定;
4.在街辦交界地帶發生焚燒,界定有異議的,由交界方均攤著火點數;
5.凡因焚燒秸稈導致燒死燒傷樹木的,1棵數按1個著火點認定;
6.轄區內發生焚燒現象,均由所在街辦承擔責任;
7.對秸稈堆放在渠、井、路、樹旁,雖未焚燒,但存在嚴重焚燒隱患的,按每4平方米1個著火點認定。
(二)責任追究。
每發現一個著火點,按照3000元的標準,由區財政局從所在街辦補助資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用于全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經費。對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轄區內秸稈焚燒面積較大、著火點較多,秸稈堆放在渠、井、路、樹旁,秸稈綜合利用率小于98%,或造成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的以及受到市禁燒辦通報批評的,由區監察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此外,對“三夏”、“三秋”期間工作結束之后發生焚燒秸稈行為的,按照秸稈禁燒有關規定予以懲處;對工作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全面完成的街辦和職能作用明顯、工作成績突出的區級相關部門,區政府將予以通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