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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區“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實施細則》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職責,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2日
高陵區“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把農村公路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建立健全高陵區“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體系,根據《陜西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陜西省“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實施細則〉的通知》(陜交發〔2017〕37號)和《西安市交通運輸局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西安市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市交發〔2017〕106號)等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對交通運輸部、省、市、區確定的主要政策法規落實情況和相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的督導考評工作。
第三條 督導考評實行逐級督導考評制,分為省、市、區三級。省級督導考評對象為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市級督導考評對象為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區級督導考評對象為本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單位。
第四條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區“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工作的組織實施,落實國家、省、市 “四好農村路”相關政策法規,監督指導本轄區內“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工作。
第二章 督導考評內容
第五條 我區督導考評內容包括中央、省、市、區相關政策法規落實情況,以及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等方面年度目標任務完成和工作開展情況。
第六條 政策法規保障考評以區人民政府和區交通運輸局對國家、省、市、區“四好農村路”相關政策法規落實、區級相關制度制定情況為考評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國家、省、市“四好農村路”相關政策法規落實情況。
(二)區級人民政府出臺“四好農村路”支持政策和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情況。
(三)區級“四好農村路”建設方案制定、工作安排部署、組織推動、示范縣創建和政策激勵等情況。
第七條 “建設好”以建設任務完成、資金投入和質量控制等為考評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農村公路年度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特別是區上制定的脫貧攻堅保底性任務完成情況。
(二)建設資金籌集及規范使用情況。
(三)安全生命防護和危橋改造工程年度計劃完成情況。
(四)區級農村公路質量監督機構的建立和運行情況。
(五)建設質量管理情況,主要包括:基本建設程序規范情況、建設標準和工程設計變更控制情況、“六位一體”質量保障體系建立情況,以及新改建農村公路交竣工驗收及質量達標情況。
(六)農村公路建設“三同時”、“七公開”等相關制度落實情況。
第八條 “管理好”以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體系、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路產保護和路域環境治理等為考評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區、街辦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和村級議事機制建立情況。
(二)管理機構人員和辦公經費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情況。
(三)推進農村公路依法治路建設,路政管理制度和愛路護路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制定和執行情況。路產路權保護情況,路政案件的處理和結案情況,以及超限運輸治理和常態化流動檢測開展情況。
(四)路域環境治理以及“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情況。
第九條 “養護好”以養護資金保障、養護工程開展、路況水平和行業管理等為考評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日常養護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足額到位情況。
(二)養護大中修工程實施及質量情況。
(三)農村公路經常性養護開展情況,優、良、中等路率目標完成情況。
(四)按照《陜西省農村公路規范化管理養護工作規程》要求,養護管理規范化情況,路況檢測、評定和決策科學化情況。
(五)養護管理市場化、專業化開展情況。
第十條 “運營好”以客貨運發展情況為考評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具備條件的街辦、建制村通客車情況。
(二)農村客運班線安全通行條件審核情況。
(三)城鄉客運一體化發展情況。
(四)覆蓋縣、鄉、村三級的農村物流體系建設情況。
第三章 督導考評實施
第十一條 督導考評工作流程原則上按印發督導通知、組成督導考評工作組、實地督導考評、印發督導考評情況通報的程序進行。
第十二條 督導考評實行督導考評工作組負責制。
我區督導考評由區交通運輸局組織,可采用自檢、交叉互檢、委托第三方檢查或檢測等方式進行。組長原則上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同志擔任。
第十三條 我區督導考評應覆蓋轄區全部農村公路,督導相關要求由區交通運輸局確定。
第四章 督導考評結果運用
第十四條 區級督導考評結果由區交通運輸局通報,抄送區人民政府。
第十五條 各相關部門應在接到督導考評通報的一個月內向督導部門反饋整改方案,及時報告階段性整改成果,并將存在問題列為下次督導考評工作重點。
第十六條 區級督導考評結果作為市交通運輸局評判我區“四好農村路”開展情況的主要依據。
第十七條 區交通運輸局應當建立健全督導考評結果與政府目標任務考核、投資和榮譽等相掛鉤的獎懲機制,充分發揮督導考評結果的激勵作用。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區級督導考評的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全區“四好農村路”督導考評工作。
第十九條 本細則由區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