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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學前兒童看護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市政辦發〔2018〕63號)要求,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認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16日
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
認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促進高陵區學前教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學前兒童看護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市政辦發〔2018〕63號)要求,結合高陵教育實際,特制定《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認定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陜西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法律法規,按照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全面提高我區學前教育工作水平和質量,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和諧發展,規范學前教育辦園行為。
二、實施對象
以3至6周歲適齡幼兒為服務對象。
三、分類方法和認定程序
(一)分類方法
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學前兒童看護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市政辦發〔2018〕63號)要求,將學前兒童看護點分為A、B、C三類(附件1)。A類為條件較好,經過1至2年的整改提升可達到辦園標準的;B類為條件一般,經過2至3年的整改提升可達到A類看護點標準或辦園標準的;C類為存在安全隱患,限期予以取締的。
(二)認定程序
1.申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舉辦者向當地街辦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申請表》(附件2)。
2.受理:各街辦收到申請后于10個工作日內,組織綜治、公安、物價、教育、衛計、市場監管、消防、安監等部門對照《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基本條件》,對申請單位進行現場勘查認定。
3.發文:各街辦對達到A類、B類學前兒童看護點條件的,按類別逐一發文認定并在看護點醒目位置予以懸掛“西安市高陵區XX看護點”,對認定為C類學前兒童看護點的堅決予以取締,并妥善安排好幼兒分流。
四、管理措施
(一)幫扶指導。從學前兒童看護點的認定到幼兒園的準入,是一個不斷改進、完善和提高的過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學前兒童看護點整改提升作為我區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增長點,給予關心、關注和支持。要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學前兒童看護點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市政辦發〔2018〕63號)規定,引領看護點實施科學保教,加強看護點人員培訓,提高保教水平。財政部門要積極探索研究對看護點的補助措施,對看護質量較高的看護點,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如添置設施設備和教玩具等;對基本符合幼兒園設立條件的看護點,要創設條件,幫助其進一步發展。
(二)分類監管。各街辦要堅持學前兒童看護點的年檢制度,對學前兒童看護點實行動態管理,按時完成學前兒童看護點的分類認定工作。要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將學前兒童看護點的安全放在學前兒童看護點管理的首要位置,多部門聯動,加強日常監管。落實看護工作專職負責人,通過建立相關制度,確保學前兒童看護點管理“有專人、全覆蓋、無死角”。
(三)收費管理。通過合同約定等方式合理分類限定學前兒童看護點最高收費標準。學前兒童看護點根據舉辦成本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并抄送各街辦、區物價局、區教育局。區物價局要將學前兒童看護點的收費納入監管范圍,規范其收費行為。
(四)招生管理。學前兒童看護點實行自主招生。兒童持有預防接種證和符合年齡段的接種記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相對就近、公平公正的要求,嚴格控制招生人數每班人數不超過30人。
(五)看護管理。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于樂,不得違背幼兒教育規律。嚴禁“小學化”教學。
(六)衛生保健管理。A、B類學前兒童看護點原則上應取得區市場監管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和區衛計局出具的結論為合格的托幼機構衛生評價報告;建立傳染病報告、消毒隔離、每日晨檢、全日健康觀察等各項制度。必須配備經過培訓的專職或兼職衛生保健人員負責衛生防疫工作;保健室按相關規定配備必要的體檢、消毒等設備及醫療用品和常用藥品。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食品衛生和安全衛生防疫工作,為幼兒提供充足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保證食品衛生安全、搭配合理、營養充足。
(七)安全管理。應建立健全房屋、設備、消防、食品、活動組織等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和應急預案。實行門禁制度。按相關要求配備消防器材、監控設備和其他安保器械等。各類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安全無害。原則上不得使用車輛(包括自行配備和租用)接送幼兒,如確需配備校車接送幼兒,必須經教育、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審批,看護點所在地街辦同意后方可使用。
(八)部門職責。
各街辦:負責轄區內看護點的認定、巡查、備案和監管工作,協調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看護點分類、認定、日常管理工作,牽頭做好C類看護點的聯合取締工作;
區綜治辦:負責檢查、指導看護點做好安全工作,配合做好C類看護點的聯合取締工作;
公安高陵分局:負責監督指導看護點做好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C類看護點的聯合取締工作;
區物價局:負責核定看護點收費標準,做好收費備案、看護點收費公示,明碼標價等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收費行為;
區教育局:負責對看護點工作的指導、管理、培訓與監督,配合做好C類看護點的聯合取締工作;
區衛計局:負責對看護點衛生保健工作的指導、管理、培訓與監督,配合做好C類看護點的聯合取締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看護點食品安全衛生、餐飲設施等的指導、管理及培訓,配合做好C類看護點的聯合取締工作;
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對列為重點單位的看護點的消防檢查及消防培訓,配合做好C類看護點的聯合取締工作;
區安監局:負責指導各街辦做好看護點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C類看護點的聯合取締工作;
區財政局、區交通局等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配合做好看護點日常監管工作。
區政府將繼續堅持“規劃引導、疏堵結合”的原則,根據人才新政、戶籍新政、創新創業新政和快速城鎮化帶來的新情況,進一步加大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合理規劃新建公辦幼兒園,規范民辦幼兒園辦學行為,不斷擴充轄區內學前教育資源。
附件:1.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基本條件
2.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申請表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基本條件
一、學前兒童看護點(A類)
(一)安全。設置在無污染、無危險的安全區域內;有獨立安全的院落,有獨立出入口,有戶外活動空間;室內外設施、設備安全,有消防設施;樓梯、走廊及其他安全通道設置合理,標志明顯,確保暢通。在園兒童500名以下的看護點,配備專職安保干部1名,聘用專職保安人員3名。
(二)基本房舍。幼兒用房在3層以下(含3層);幼兒活動室人均面積不少于1.5㎡,有幼兒衛生間及相關設施,有滿足教師需要的辦公用房;生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低于2㎡。
(三)生活設施。配備安全的幼兒桌、椅、床及相關的生活用具用品,有流動水洗手設施;提供幼兒膳食的,應有廚房且設施設備符合衛生標準;有必要的衛生消毒用具用品。
(四)保教設備。有一定數量室內外活動器材和教(玩)具(含自制);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五)科學保教。堅持正確的辦園方向,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看護點可以根據實際,安排和選擇教育內容與方法,但不得進行違背幼兒教育規律,有損于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寓教于樂,嚴禁“小學化”教學,不能進行拼音、計算、外語教學,不能使用小學課本。
(六)人員資質。舉辦者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有一定經濟基礎和能保證看護點正常運行的基本經費。看護人員、專職安保人員和衛生保健人員年齡均不超過55周歲,每班至少配備看護人員3名,看護人員應具有相應教師、保育員資格。看護點全員持有教師資格證比例不得低于看護人員總數的30%,從業人員無精神病史、無犯罪記錄、無心里疾病及不適宜看護工作的其他疾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衛生保健。90名以下兒童的看護點至少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保健人員(須為在看護點工作人員)1名,90-150名兒童須增加1名衛生保健人員,專、兼職衛生保健人員,定期接受區婦幼保健院和區衛計局的業務培訓,掌握衛生消毒、疾病預防、膳食營養和傳染病管理等衛生保健技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并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年須對工作人員進行定期體檢。
(八)建立制度。各類制度齊全,有安全制度、衛生保健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并責任到人;有區食品藥品監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二、學前兒童看護點(B類)
(一)安全。設置在無污染、無危險的安全區域內;有獨立安全的院落,有獨立出入口,有戶外活動空間;室內外設施、設備安全;樓梯、走廊及其他安全通道設置合理,標志明顯,確保暢通。在園兒童500名以下的看護點,配備專職安保干部1名,聘用專職保安人員3名。
(二)基本房舍。幼兒活動室人均面積不少于1.5㎡,有幼兒衛生間及相關設施;生均戶外活動場地面積不低于2㎡。活動室、幼兒衛生間、流動水洗手等場所及設備安全實用;有基本滿足需要的室內外活動設施和教(玩)具(含自制)。嚴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玩具。
(三)科學保教。堅持正確的辦園方向,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以游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于樂;嚴禁“小學化”教學,不能進行拼音、計算、外語教學,不能使用小學課本。
(四)人員資質。所有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并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每班至少配備看護人員3名,具有一定的幼兒教育經驗;禁止慢性傳染病患者、精神病史者在看護點工作。
(五)衛生保健。配備衛生保健人員,定期接受區婦幼保健院和區衛計局的業務培訓,掌握衛生消毒、疾病預防、膳食營養和傳染病管理等衛生保健技能,每年須對工作人員進行定期體檢。
(六)建立制度。各類制度齊全,有安全制度、衛生保健制度等主要管理制度并責任到人;取得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學前兒童看護點(C類)
凡不能確保在安全、消防、衛生、食品監督等方面達到國家相關規定的、存在嚴重危及幼兒安全與健康隱患且短期內無力進行整改的幼兒看護點,均歸為C類。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
申 報 表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舉辦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申報材料
1.舉辦者資格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簡歷)及無犯罪記錄證明;舉辦者的資信證明(存款證明或房產證);
2.看護點房屋性質證明: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3.工作人員花名冊、身份證、學歷、健康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及無犯罪記錄證明。
4.《西安市高陵區學前看護點基本條件》中明確規定的其他佐證材料。
(注:以上材料由看護點整理、歸檔,備查。)
本表一式3份。各街辦、區教育局、看護點各1份。
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基本情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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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項目名稱 |
內容/ 數據 |
編號 |
項目名稱 |
內容/ 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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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看護點名稱 |
16 |
室外大型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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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看護點地址 |
17 |
室內教具玩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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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看護點規模 |
18 |
圖書種類(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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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舉辦者姓名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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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舉辦者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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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看護點建筑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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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看護點產權歸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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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看護點占地面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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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看護點建筑面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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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活動室間數及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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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休息室間數及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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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辦公室間數及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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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幼兒衛生間數量及 蹲位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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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廚房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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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師資數量及資質 |
西安市高陵區學前兒童看護點申報認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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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者申報類別 (看護點A、看護點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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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者自評 (對照基本條件簡述 可另附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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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小組 |
審核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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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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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辦最后 認定類別 |
(蓋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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