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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三年規劃(2019—2021年)及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30日
西安市高陵區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
三年規劃(2019—2021年)及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陜西省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及《西安市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三年規劃(2019—2021年)及實施方案》,進一步鞏固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成果,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切實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更好地滿足城鄉居民的中醫藥服務需求,緩解人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全面推進我區中醫藥事業健康快速發展,結合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特制定本規劃及實施方案。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中醫藥工作,始終堅持政府主導,以“鞏固創建成果,提升服務能力”為重點,堅持把中醫藥事業納入全區經濟社會和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發展的各項政策,不斷完善機制,不斷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水平,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基層衛生服務中的重要作用。2011年高陵區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授予“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2017年7月經專家組復審評估,再次獲得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榮譽。
目前,全區共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230家,其中二級甲等醫院3家,二級精神衛生中心1家,街道衛生院10家,村衛生室127家,社會辦醫14家,民營個體醫療機構75家(其中中醫坐堂醫診所2家,備案中醫診所8家)。現已完成中醫館建設的街道衛生院10家,全區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144家,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村衛生室93家。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利民惠民為宗旨,以服務網絡和隊伍建設為重點,不斷提升基層中醫藥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服務能力,使城鄉居民能夠享受到安全、有效、經濟、便捷的中醫藥服務,為全區分級診療制度建立、健康高陵建設和中醫藥事業全面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工作目標。
按照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原則,力爭到2021年底,在全區建立以區中醫醫院為龍頭和支撐,以街道衛生院為主體,村衛生室為網底,民辦中醫醫療機構為補充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體系。通過配備必要的服務設施設備和人員,推動中醫藥服務能力的進一步提升,在鞏固取得成績的基礎上打造獨具特色的中醫藥特色服務體系,以滿足城鄉居民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健康素養、健康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三、重點任務
(一)貫徹落實基層中醫藥政策。
1.發揮中醫藥在全民醫保體系中的優勢和作用。嚴格落實省市在醫保體系中中醫藥報銷傾斜政策,積極探索符合我區實際的中醫藥報銷傾斜政策。
2.體現中醫藥在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中的作用。按照基本藥物制度的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必要的中藥飲片和中成藥品種。加強中藥飲片質量管理,確保群眾用藥安全有效,建立和完善中藥飲片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成立西安市高陵區中藥飲片質量控制中心,負責全區中醫醫療機構中藥飲片的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對中藥專業人員的崗前和繼續教育培訓,指導基層醫務人員合理使用中成藥。嚴格落實國家實行中藥飲片不納入集中招標、不占藥占比、不執行零差率傾斜扶持政策的有關規定。
3.將基層中醫藥服務納入綜合目標考核。逐步建立起促進中醫藥服務常態化考核機制,區衛生健康局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時,要將中醫藥服務內容作為重要指標,并將中醫藥服務單列為一級指標,中醫藥內容分值所占比例應不低于15%,重點考核中醫藥科室設置、人員配備、中醫藥服務量等指標。
(二)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網絡。
進一步加強區中醫醫院建設和街道衛生院中醫藥科室建設,提升村衛生室中醫藥服務能力。力爭到2021年,完成區中醫醫院整體遷建;加強區醫院、區婦幼保健院中醫科建設;全區所有街道衛生院按照國家建設標準設置中醫科、中藥房,中醫診療設備配備不少于8類;打造3-4個基層精品中醫館;村衛生室配備針灸器具、刮痧板、火罐、電針儀、TDP神燈、中頻治療儀、熱敷裝置等適宜的中醫診療設備,推廣中醫適宜技術應用;每個街道打造1—2個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特色村衛生室。
(三)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
強化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中醫類別全科醫生(含助理全科醫生)培養。區級各公立醫院應堅持醫院技術階梯隊伍結構合理,在培養學科帶頭人或后備技術人才,標準起點要高,做到有計劃、有目標,各專業崗位人才合理搭配培養,老、中、青技術人才結構合理,逐步做到整個醫院技術力量結構合理、為醫院的均衡發展提供人才力量。加強基層中醫藥人員在職培訓和學歷教育,繼續開展市級名中醫師承工作,為基層培養中醫藥確有專長和師承人員。對現有基層中醫藥人員通過崗位培訓、外出進修、跟師學習等方式,提高崗位技能。到2021年區級醫院要建成1—2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吸引、鼓勵名老中醫藥專家和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藥專家通過師承模式培養基層中醫藥骨干人才。
(四)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
1.加強中醫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區中醫醫院要加強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骨傷、肛腸、老年病等中醫特色優勢專科(專病)和臨床薄弱專科、醫技科室建設,強化中醫診療技術水平,推廣實施至少30個以上病種中醫診療方案,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鞏固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服務水平;區醫院應根據《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指南》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中醫規范化診療服務能力;區婦幼保健院應著力提高婦女兒童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診療服務能力以及健康問題保健指導和干預能力;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街道衛生院中醫綜合服務區建設、中醫藥特色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建設,推廣多種中醫藥方法和手段綜合使用的基層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復中的作用。
2.中醫醫院設置基層指導科。不斷加強區中醫醫院基層指導科建設,采取接受進修、巡回醫療、輪流下派、技術培訓等多種形式,對街道衛生院、村衛生室進行中醫藥業務指導。
3.擴大區街一體化管理范圍。繼續探索技術緊密型醫聯體模式,充分利用市第三醫院資源優勢,帶動區中醫醫院服務能力建設。以區中醫醫院與崇皇中心衛生院,張卜中心衛生院區街一體化為試點,以點帶面,推進中醫藥向基層延伸,力爭到2021年底50%的街道衛生院全部納入區級醫院管理,進一步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逐步建立區中醫醫院從人才、技術等多方面幫扶街道衛生院建設中醫藥學科的長效工作機制。
(五)推進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
1.加強中醫藥理論方法繼承。實施中醫藥傳承工程,繼承歷代各家學術理論、流派及學說,全面繼承名(老)中醫專家學術思想和診療經驗,總結中醫優勢病種臨床基本診療規律,豐富中醫理論,指導臨床實踐。加強對傳統制藥、鑒定、炮制技術及老藥工經驗的繼承應用,形成規范,傳承推廣。
2.加強中醫藥師承教育。將師承教育全面融入繼續教育,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師承教育,建立覆蓋區、街、村的中醫藥師承教育培養體系,實現師承教育常態化和制度化,實施中醫名師傳承計劃,充分發揮名老中醫、基層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的作用,加快培養多層次的中醫藥傳承人才,造就新一代中醫大師、青年名中醫。
3.提升中醫藥科研能力。發揮我區中藥資源作用,促進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提升,保護利用中醫藥知識產權,加快中醫藥成果的轉化。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研評價體系,完善中醫藥創新激勵政策,提高中醫藥成果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不斷加強中醫藥重大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力爭取得重大突破。針對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開展中醫藥防治研究,形成和推廣一批療效顯著的防治方案、技術成果。
(六)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
1.發揮中醫藥服務在疾病預防中的優勢作用,繼續推進“治未病”項目建設,力爭在區醫院設立“治未病”科,引導群眾建立“未病先防”的理念。落實好中醫公共衛生工作,將“治未病”工作與基本公共衛生工作有機結合,積極開展規范的中醫健康體檢和中醫健康干預,重點做好0—3歲兒童、65歲以上老年人及糖尿病和高血壓患者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不斷提高健康管理率和規范性。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服務,在飲食、起居、情志調攝、食療藥膳、養生保健知識宣傳教育中,中醫藥健康教育內容不少于50%。
2.拓展中醫藥養老服務方式。推動中醫藥與養老融合發展,促進中醫醫療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支持中醫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建立快速就診綠色通道,區中醫醫院建立老年病科,設立面向老年人群的專用就診窗口、診療區域,與區域內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建立托管、協作、契約服務關系,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臨終關懷等服務。鼓勵中醫醫師在養老機構提供保健咨詢和調理服務。支持社會資本新建以中醫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鼓勵集團化發展或連鎖化經營。
(七)鼓勵社會力量在基層開辦中醫醫療機構。
繼續鼓勵名老中醫在基層開設中醫診所,鼓勵有條件的藥品零售企業在基層開辦中醫坐堂醫診所。按照《中醫藥法》要求,全面實行中醫診所備案制,發揮民間中醫力量。
(八)強化宣傳和普及中醫藥文化。
加強中醫藥文化建設,開展群眾喜聞樂見、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中醫藥文化科普宣傳活動,弘揚“大醫精誠”精神和傳統文化。開展中醫藥進學校、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進家庭活動。
(九)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
建立和完善中醫藥數據庫,實現中醫館健康信息云平臺全覆蓋,運用各項信息技術,開展大數據挖掘、分析等服務應用。利用各級衛生健康區域信息平臺,建立中醫藥管理和信息統計直報系統,實現中醫藥信息平臺與人口健康信息平臺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加強中醫醫院信息化和遠程服務中心建設,方便患者看病就醫。
四、部門職責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起草中醫藥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貫徹執行中醫藥工作政策、法規,擬定中醫藥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 負責中醫醫療、科研、教育和中西醫結合、中醫藥健康服務等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中醫醫療與科研工作; 組織擬定全區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中醫藥學術經驗繼承整理研究,管理中醫藥傳承項目和傳承人,開展傳統知識保護和對外學術交流工作; 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科研、技術開發以及重大中醫藥科技成果的獎勵、推廣、轉化、保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文化、信息化建設和知識宣傳普及等工作。
區委編辦:按照市委編辦指導意見,健全我區中醫藥管理體系。
區發改委:負責在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時,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和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將基層中醫藥服務需求納入全區發展規劃;參與擬定中醫藥事業發展政策,協調中醫藥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負責做好區中醫醫院重點建設相關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配合開展中醫藥文化進校園宣傳教育活動。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負責將中醫藥科技發展納入全區年度科技發展規劃;引導和支持區級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區建設; 指導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中醫藥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推動中藥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組織協調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對中醫藥科研項目實行傾斜政策,加大對中醫藥科研項目的扶持力度;負責提出全區中醫藥工業企業轉型升級和布局的政策建議,推進中醫藥企業信息化融合進程,指導中醫藥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中醫藥工業企業健康發展。做好中藥材流通管理工作,發展現代中藥材商務流通體系; 支持區內中藥企業發展,實現經營方式向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轉變。
區民政局:負責協助區衛健局制定完善全區中醫藥與養老服務相結合體系建設,促進中醫藥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協助區衛健局開展中醫藥進社區活動,推廣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中醫適宜技術。
區財政局:負責將中醫藥事業納入財政預算,實行財政預算單列,占全區衛生事業總事業費10%以上,并高于衛生事業費的增長比例;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中落實一定比例用于中醫藥預防保健工作。
區人社局:負責加大中醫藥人才的引進力度;負責高層次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選拔和培養工作,做好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全省名中醫推選和市級名中醫評選工作;積極落實適應行業特點的全區中醫藥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
區醫療保障局:嚴格落實省市在醫保體系中中醫藥報銷傾斜政策,依照國務院關于扶持中醫藥的政策,積極爭取對中醫藥及適宜技術的報銷實行傾斜政策,將中醫藥服務項目(中醫藥適宜技術)、中醫藥報銷比例適當提高;落實中省市與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的中醫藥價格管理體制和價格形成機制,合理確定中醫藥類服務項目價格,中醫名(老)中醫特需門診費放開政策;將區中醫醫院和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作為醫保定點單位;落實促進參保人員到提供中醫藥服務醫療機構就診及中醫藥服務項目比其他服務項目自付比例低的優惠政策,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縮小單病種付費標準在同區域、同級別的中醫醫院和綜合醫院之間的差距。
國土高陵分局:負責在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中醫藥發展需要,優化中醫醫療、養生保健、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中藥產業發展等土地資源配置,擴大用地供給。
區住建局:支持全區有條件的鎮街建設中醫藥小鎮。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負責扶持中藥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組織擬訂促進中藥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中藥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培育、保護和發展中藥農產品品牌,負責中藥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 負責中藥材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負責中藥材重大病蟲害防治,承擔中藥材種植防災減災的責任;組織實施中藥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植物中藥新品種保護; 指導、協調中藥生態示范區建設和中藥生態農業建設; 負責全區野生藥用動植物資源的保護、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等合理開發利用; 做好藥用植物種植資源和新品種的保護。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支持中醫藥項目列入國家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共同開展中醫藥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支持創作中醫藥文化作品;負責將適合不同人群的中醫健身方法納入全民健身計劃,發展推廣太極拳、八段錦等傳統體育項目;負責會同區衛健局促進旅游業與中醫藥產業融合發展,大力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業。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盈利性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市場主體資格準入登記和監管; 做好中醫醫療廣告的監督和管理,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做好中藥產品誠信體系建設和打假活動;組織實施中藥監督管理規范,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依法監管全區中藥材專業市場; 監督實施中藥藥品和中醫療器械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負責中藥產品、特色功能食品、保健用品、天然化妝品等健康衍生品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理規范;組織開展中藥藥品不良反應和中醫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區司法局:負責對區政府或政府辦發布的中醫藥規范性文件、重大決策合法性進行審查。
區扶貧工作辦公室:負責督促產業脫貧專項工作組中各成員單位,為參與中藥材生產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落實相關產業脫貧政策。
區殘聯:負責促進中醫藥與殘疾人康復服務融合發展,配合區衛計局建設我區殘疾人中醫藥康復基地(中心),共同做好盲人醫療按摩資格認定工作。
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協助做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宣傳工作,營造中醫藥氛圍,弘揚祖國傳統中醫藥文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基層中醫藥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各相關部門要堅持“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充分發揮協調機制作用,將基層中醫藥工作納入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標,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中醫藥政策,中醫藥管理科室,加強對基層中醫藥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扎實有效地推進基層中醫藥工作。
(二)完善機制,為基層中醫藥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嚴格落實中醫藥參與新農合和醫保等基本醫保制度的各項傾斜政策,進一步細化落實對區公立中醫院類醫院投入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區公立中醫類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具體補助辦法,建立完善有利于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補償機制。堅持從每年的衛生事業經費中,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發展基層中醫藥,列入財政預算,為基層中醫藥基礎設施建設、服務能力建設、設備配置和人員培訓提供必需的經費保障。
(三)定期評估,為基層中醫藥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實行目標管理,對每年度各相關部門目標責任書中的主要任務指標進行動態監測、分析評估和結果通報,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認真進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區衛生健康局每年度至少組織一次區級檢查評估,有力推動工作落實。
(四)注重宣傳,為基層中醫藥工作營造良好社會影響。
以多種形式,多種途徑宣傳中醫藥法,普及中醫藥文化,拓展中醫藥的影響力,形成全社會信中醫、愛中醫、用中醫的濃厚氛圍和共同發展中醫藥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