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西安市高陵區藍天保衛戰2019年實施方案及工作任務清單》《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實施方案及工作任務清單》《西安市高陵區凈土保衛戰2019年實施方案及工作任務清單》《西安市高陵區青山保衛戰2019年實施方案》已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職責,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8日
西安市高陵區藍天保衛戰2019年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要求,持續改善全區環境空氣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9年全區優良天數達到261天,細顆粒物(PM2.5)濃度達到5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達到10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臭氧污染加重的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爭取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綠色發展。依法依規關停退出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不達標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嚴格實施市場準入制度。全面開展化工企業整治,完成西安西京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搬遷改造或關閉工作。聚焦規模以下工業企業,在完成剩余56戶“散亂污”企業整治的基礎上,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堅持以“污”為主的原則,實施分類治理。
(二)調整能源結構,構建綠色能源體系。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實現負增長,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加大民用散煤治理力度,落實定村確戶要求。加強氣源電源供應保障及基礎能力配套設施建設,全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達到40%以上。合理布設潔凈煤銷售網點,嚴厲打擊劣質散煤生產銷售。完成全區智能電表改造。
(三)調整運輸結構,發展綠色交通體系。實施城市公共交通綠色提升。推進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嚴厲打擊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尾氣檢測弄虛作假、屏蔽和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持續開展“黑加油站點”聯合執法打擊行動。按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凡達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規定的Ⅲ類限值標準的,6月1日起禁止在建成區內使用,10月1日起禁止在行政區內使用。
(四)調整用地結構,推進面源污染治理。實施區域降塵考核,全區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嚴格施工揚塵控制,建立標準化揚塵在線監控系統。控制道路揚塵污染,開展全區道路潔凈度檢測評定,嚴格管控渣土運輸車輛。實施城鄉未硬化及破損道路修復。持續深化“三場”(砂石場、白灰場、黏土磚廠)、物料堆場及建筑垃圾消納場揚塵監管。嚴格管控露天焚燒污染。加強采暖季施工監管。
(五)著力推進工業污染減排。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按要求完成重點行業涉氣污染物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實施分類治理。實施重點行業VOCs綜合整治。進一步加大餐飲油煙治理力度。
(六)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修訂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積極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實施削峰抑污;發揮“一市一策”專家團隊作用,準確制定企業“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和減排措施,在夏季和冬季,按照要求對工業企業實施差別化錯時錯峰生產。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街道辦要強化屬地管理,夯實主體責任,要配套保障鐵腕治霾辦公經費、場所、人員。按照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各相關部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大氣污染減排、監督管理等工作,并于每月27日前將本月工作開展情況上報區鐵腕治霾辦,聯系人:王銳;聯系電話:86917911。(區鐵腕治霾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牽頭)
(二)財政保障。建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與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績效聯動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確保各項財政減免、優惠、激勵政策有效落地。各職能部門積極爭取中省市相關環保工作資金支持。(區財政局、區發改委、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三)司法保障。進一步加強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健全完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部門等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特別是在“散亂污”企業清理整治、“黑加油站點”清理取締、渣土車執法檢查等方面,形成強有力的大氣污染防治司法聯動格局。(公安高陵分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四)科技保障。依托“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團隊,實時對轄區空氣質量、重點污染源、執法監管等動態更新,針對性開展區域環境污染治理。(區鐵腕治霾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牽頭)
(五)考核保障。將鐵腕治霾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根據《西安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獎懲辦法》《西安市生態環境保護問題量化問責暫行辦法》《西安市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辦法》,按照“獎優罰劣”的原則,調動各級各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性。(區委組織部牽頭)
(六)督查保障。重點督查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履職情況,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夯實各級治霾責任落實。(區委組織部牽頭)
(七)宣傳保障。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力度,鼓勵公眾通過多種渠道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區委宣傳部、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附件:西安市高陵區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
附件
西安市高陵區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
|
類別 |
序號 |
主要任務 |
任務目標 |
責任部門 |
工作措施 |
完成時限 |
|
工作目標 |
細顆粒物(PM2.5)濃度50微克/立方米,顆粒物(PM10)濃度101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率達到261天,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 |
|||||
|
“兩高” 行業 產能 控制 |
1 |
*壓減煤炭產能 |
壓減煤炭產能,開展摸底排查 |
區發改委 |
每季度開展轄區煤炭產能排查,建立動態管理清單,按市發改委要求上報排查情況。 |
全年 |
|
2 |
*壓減水泥產能 |
完成壓減西京水泥有限公司產能30萬噸(全年)。 |
區科技工信 和商務局 |
1.西京水泥有限公司制定產能壓減計劃,壓減計劃應具體到生產線(熟料生產線拆除),由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上報市工信局審核。 |
4月30日 |
|
|
2.每季度到西京水泥公司檢查一次,掌控水泥產能置換進展情況,將情況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報市工信局匯總。 |
全年 |
|||||
|
3 |
*建成區重污染 企業搬遷 或關閉 |
完成西安西京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搬遷改造或關閉工作。 |
區科技工信 和商務局 |
1.啟動西安西京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搬遷改造或關停工作。 |
4月30日 |
|
|
2.搬遷改造或關停工作啟動后,每月28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市工信局。 |
全年 |
|||||
|
4 |
化工園區整治 |
嚴禁新建新增任何專用化工園區,強化督導檢查。 |
區科技工信 和商務局 |
1.排查西安絲路融豪工業集中區及其內部企業“廠中廠”是否存在化工企業,發現一家整治一家。生態環境部門依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
全年 |
|
|
工業園區 管委會 |
2. 排查涇河工業園及園區內企業“廠中廠”是否存在化工企業,發現一家整治一家。生態環境部門依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
|||||
|
工業 企業 錯峰 生產 |
5 |
*重點行業 錯峰生產 |
制定并報送夏季、冬季錯峰生產企業名單及措施;按照行業績效排名,分類實施錯峰生產,錯峰生產措施必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并按要求組織實施(汽修行業除外)。 |
區科技工信 和商務局 |
1.確定夏防期、冬防期限產及錯峰生產企業名單。 并完成限產企業“一企一策”措施制定,措施要細化到企業涉氣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報市工信局審核。 |
5月30日 9月25日 |
|
2.發布夏防期錯峰生產通知。 |
5月30日 |
|||||
|
3.夏防期、冬防期對企業限產及錯時生產落實情況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 |
夏防期 冬防期 |
|||||
|
制定并報送夏季錯峰生產企業名單及措施。 |
區交通 運輸局 |
1.確定夏防期汽修行業錯時生產企業名單以及汽修行業夏季錯峰生產方案的制定及汽修企業的“一企一策”備案。 |
5月30日 |
|||
|
2.發布汽修行業錯時生產通知。 |
5月30日 |
|||||
|
3.夏防期對汽修行業錯時生產落實情況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 |
夏防期 |
|||||
|
產業 結構 調整 |
6 |
△淘汰落后 產能 |
按照《西安市2019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要求,以鋼鐵、煤炭、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建材等行業為重點,全年分四次組織開展摸底排查。 |
區科技工信 和商務局 |
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會議;每季度開展一次落后產能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落后產能依法依規進行淘汰。 |
全年 |
|
產業 結構 調整 |
7 |
*強化“散亂污”綜合整治 |
報送尚未完成整治的56家“散亂污”工業企業名單,持續開展“散亂污”工業企業排查、綜合整治;每月報送新增“散亂污”工業企業和已整治企業名單。 |
區科技工信 和商務局 |
1.制定《西安市高陵區2019年“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將未完成整治的56戶“散亂污”企業逐戶研判,按提升改造、整合搬遷、關停取締三類分類擬定整治類別。 |
4月30日 |
|
2.6月底前完成已排查尚未完成整改56家“散亂污”企業的50%,11月底前完成100%。 |
6月底 11月底 |
|||||
|
3.堅持邊整邊摸,對新發現的疑似“散亂污”企業,應于7日內組織成員單位分析研判,精準識別,定性后及時納入臺賬,分類實施整治;按照完成一家,驗收一家的原則,對已完成整治的“散亂污”企業7日內進行現場初驗并上報市級部門進行 復驗。 |
全年 |
|||||
|
工業 污染 治理 |
8 |
深化工業 污染治理 |
按照全市涉氣重點工業污染源(含重點污染源、45米高架源、重點VOCs企業)煙氣在線監控設施安裝計劃要求,完成轄區上述企業煙氣在線監控設施安裝、聯網。完成轄區重點涉氣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每月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核發的企業名單。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按照市生態環境局要求完成全區涉氣重點工業污染源(含重點污染源、45米高架源、重點VOCs企業)煙氣在線監控設施安裝、聯網。 |
全年 |
|
2.匯總明確全區重點涉氣固定污染源企業名單、數量;4月30日前根據排污許可證核發數量,申請有關工作經費;5月30日前招標確定排污許可證第三方技術審核單位;12月20日前按計劃推進重點涉氣污染源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
||||||
|
9 |
*工業企業 無組織 排放管控 |
對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相關規定,物料(廢渣)儲存、裝卸、破碎、輸送及工藝過程中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的企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建立管理臺賬。每月報送完成整治企業名單,并更新臺賬。區住建局配合做好建材行業相關工作;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工信部門配合做好規上非熱電工業企業相關工作。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 通過環境統計口徑、排污許可證核發情況梳理鋼鐵、建材、有色、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共7個行業企業的名單,建立工作管理臺賬。 |
4月30日 |
|
|
2.按照市局統一安排,每月現場對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及法律規定檢查名單上企業的無組織排放實際情況。按照檢查情況更新管理臺賬。 |
5月至 12月 |
|||||
|
3.對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根據情節,依法查處,同時責令其制定限期整改方案。每月報送完成整治企業名單,并更新臺賬。 |
12月20日 |
|||||
|
4.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臺賬內完成整治的企業進行逐一驗收。 |
12月20日 |
|||||
|
10 |
工業爐窯 專項治理 |
完善并報送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開展工業爐窯整治工作。完成西京水泥廠回轉窯關停工作。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完成西京水泥廠回轉窯關停工作。 |
12月20日 |
|
|
2.實行動態化管理,持續開展工業爐窯排查,對新排查出的工業爐窯要及時納入整治清單,做到發現一起,治理一起。逾期未完成治理、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不得進行生產并予以封停。 |
全年 |
|||||
|
工業 污染 治理 |
11 |
*VOCs 專項整治 |
每半年對涉VOCs排放重點企業排放口和無組織排放情況監測1次,夏防期加密監測頻次,監測結果送環境執法部門;制定并實施轄區VOCs治理方案,夏防期對涉VOCs企業開展檢查。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配合做好加油站、儲油庫相關工作;區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油罐車、汽修企業相關工作。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制定《西安市高陵區2019年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專項方案》,按照市級任務清單開展治理工作。 |
夏防期 |
|
2.建立轄區涉及VOCs企業臺賬,每月更新并向市生態環境局報送。 |
||||||
|
3.夏防期加密監測頻次,每季度對涉VOCs排放重點企業排放口和無組織排放情況監測1次,監測結果送環境執法部門。 |
||||||
|
4.對涉VOCs企業開展檢查。重點進行有機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情況檢查,對監測超標單位依法調查處理。 |
夏防期 |
|||||
|
12 |
燃氣鍋爐 綜合整治 |
全區所有燃氣鍋爐全面完成低氮燃燒改造并達到排放標準要求,改造后的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80毫克/立方米。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實施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工作任務驗收工作。 |
4月20日 |
|
|
2.實行動態化管理,持續對轄區內燃氣鍋爐進行排查,對新排查的及時納入臺賬。對拒不改造的,2019年7月1日起按《陜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 1226--2018) 》規定的排放限值監督管理。 |
12月20日 |
|||||
|
13 |
燃煤鍋爐 綜合整治 |
繼續開展燃煤鍋爐排查,發現一臺,拆改一臺,每月進行排查并更新臺賬,同時報送排查結果和拆除情況。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加大對轄區燃煤鍋爐的排查力度,對于新排查出的燃煤鍋爐要發現一臺,拆改一臺,同時報送拆改情況。 |
12月20日 |
|
|
煤炭 管控 |
14 |
煤炭消費 總量控制 |
完成市發改委下達的年度任務。 |
區發改委 |
組織全區實施 “煤改潔”項目,按月度、季度上報工作進度開展情況。督導檢查轄區“煤改潔”項目進度,并定期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
全年 |
|
15 |
開展燃煤散燒 治理專項行動 |
組織開展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潔凈煤符合標準。定期組織開展潔凈煤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劣質煤行為。 |
區市場監督 管理局 |
1.非采暖季期間,每季度對潔凈煤經營單位組織一次檢查。 |
非采暖季 |
|
|
2.制定冬防期加強煤炭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依法清理取締非定點煤炭銷售網點。 |
10月20日 |
|||||
|
3.冬防期每月對定點煤炭經營網點煤質進行抽檢。嚴厲打擊散煤銷售和非定點煤炭銷售網點。 |
冬防期 |
|||||
|
組織開展經營性餐飲單位燃煤散燒監督檢查。 |
區城市管理和 綜合執法局 |
對經營性餐飲單位散煤常態化進行監督管理,發現一起依法查處一起。 |
全年 |
|||
|
16 |
△修訂完善 高污染燃料 禁燃區劃定 |
開展轄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調研,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科學調整建成區、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禁燃區執行標準。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按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要求落實,向社會發布新修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及標準,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 |
全年 |
|
|
清潔 能源 替代 |
17 |
△清潔取暖 |
城區清潔取暖達90%以上,城鄉結合部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達到40%以上;按時報送進展情況。 |
區發改委 |
1.完成轄區清潔取暖率統計工作。 |
6月30日 |
|
2.按照市發改委要求報送進展情況。 |
全年 |
|||||
|
3.嚴格執行全市民用散煤補貼辦法。 |
||||||
|
18 |
發展地熱能 |
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熱能。 |
區住建局 |
按照職能,對建設項目地熱能利用情況進行審核,要求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熱能。新建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應采用地熱能,每季度報送實施項目信息。 |
4月30日起 |
|
|
清潔 能源 替代 |
19 |
統籌推進 “煤改氣” |
“煤改氣”堅持“以氣定改”。準確核算非采暖季天然氣余量。 |
區發改委 |
1.核準全年天然氣用量、新增量、缺口量。 |
5月30日 |
|
2.制定采暖季天然氣供應保障方案,施行“壓非保民”,確保居民取暖及民生保障所需天然氣穩定供應。 |
冬防期 |
|||||
|
20 |
加快農村 “煤改電” 電網升級改造 |
以農村地區為重點,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優先實施村鎮及周邊人口密集區電網升級改造,按照年度電力增容實施計劃,明確改造任務,確保實施改造用戶滿足電取暖需求。 |
區發改委 |
1.提供轄區“煤改電”行政村清單。 |
5月25日 |
|
|
區供電 分公司 涇渭供電 分公司 |
2.對全區電力改造情況及電網負荷進行全面摸排。對電網負荷不足的,及時上報區發改委,由區發改委匯總后上報市發改委,并制定增容、低壓線路提升改造計劃及組織實施。 |
5月30日 |
||||
|
21 |
*推進散煤治理 |
完成并報送農村散煤治理定村確戶清單,完成清單中戶數的清潔能源替代散煤工作,持續抓好散煤治理工作落實。 |
區發改委 |
1.按照農村電網負荷、氣網鋪設摸底情況,對符合改造條件的,可納入年度民用散煤治理“雙替代”改造計劃,不具備改造條件的,應改用潔凈煤。按市發改委要求報送農村散煤治理定村確戶清單,10月底前完成清單中戶數的清潔能源替代散煤工作; |
11月15日 |
|
|
2.定期對“雙替代”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以村為單位完成一個驗收一個。每月報送“雙替代”工作進展情況。 |
||||||
|
22 |
合理布局潔凈煤配送網點 |
科學布設配送網點,確保未完成“雙替代”區域全覆蓋。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1.與區發改委對接,完成全區確需清潔煤取暖區域和戶數摸底。 |
5月30日 |
|
|
2.按照市商務局要求,科學布設臨時潔凈煤應急供應點,確保未完成“雙替代”區域全覆蓋。 |
9月25日 |
|||||
|
清潔 能源 替代 |
23 |
*優化熱源點 規劃布局 |
禁止轄區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 |
區發改委 |
按照市發改委已新建燃氣鍋爐暫保留的燃煤鍋爐處置方案,落實工作任務。 |
全年 |
|
24 |
完成城市智能 電表改造 |
繼續開展城市智能電表改造工作,加快工作進度,嚴格按照省市要求完成任務。 |
區住建局 |
按照全市《2019年西安市城市居民用電戶表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和智能電表改造驗收計劃,抓好我區工作落實。4月30日前完成任務量的40%;6月30日前完成任務量的60%;8月30日前完成任務量的80%;11月15日全面完成年度任務。 |
12月20日 |
|
|
25 |
加強秸稈 綜合利用 |
建立秸稈等生物質去向溯源機制,可采取政府回購、分散式填埋等措施,確保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從源頭上減少秸稈焚燒現象。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1.印發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實施方案。 |
5月25日 |
|
|
2.組織開展“三夏”、“三秋”秸稈焚燒巡查檢查。全面完成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 |
11月30日 |
|||||
|
機動車 污染 防治 |
26 |
*加強在用 機動車管理 |
在重點路段、區域對柴油車開展常態化的路檢路查,在集中停放地和道路通行地開展監督抽測。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結合轄區道路和柴油貨車通行狀況,開展老舊車道路抽檢執法檢查工作。每周開展執法檢查不少于3次(含夜查),檢測老舊車不少于150輛。 |
每周 |
|
2.按照市上柴油貨車集中停放地監督抽測計劃,完成轄區抽檢任務。 |
||||||
|
27 |
*開展非道路 移動機械 污染防治 |
完成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凡達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規定的Ⅲ類限值標準的,6月1日起在城市建成區內禁止使用,10月1日起在行政區內禁止使用。秋冬季期間,重點加強對轄區工程機械的監督檢查,每月抽查率達到50%以上,禁止超標排放工程機械使用。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完成建成區現有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 |
4月30日 |
|
|
2.完成行政區內現有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 |
8月30日 |
|||||
|
3.完成現有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 |
9月30日 |
|||||
|
4.秋冬季期間,對轄區內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狀況每月檢查8次以上,抽查率達到50%以上。 |
冬防期 |
|||||
|
28 |
△嚴格新車 環保檢驗裝置 |
每月至少開展1次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環保裝置抽查工作,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每月開展一次新車銷售環節環保裝置檢查,嚴厲打擊污染控制裝置造假、不依法公開環保信息等行為。 |
全年 |
|
|
2.每月在車輛注冊登記環節開展一次免檢新車環保裝置一致性抽查,主要抽查環保信息隨車清單及污染控制裝置是否和環保信息公開的內容一致。 |
全年 |
|||||
|
29 |
*高排放機動車污染治理 |
按期完成市級下達的階段性淘汰任務;每月報送淘汰的車輛信息。 |
公安高陵 分局 |
嚴格落實市級部門下達的階段性淘汰任務;每月報送淘汰車輛信息。 |
全年 |
|
|
30 |
*加快油品 質量升級 |
組織開展“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專項整治行動。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1.制定《高陵區2019年“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排查要求、整治規范、檢查頻次,將專項整治行動納入網格化管理。 |
5月30日 |
|
|
2.建立常態化管理機制,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聯席會議。 |
每季度 |
|||||
|
3.對發現的“黑加油站點”及流動加油罐車,發現一例立即整治一例。 |
12月20日 |
|||||
|
加快推進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聯網。每月向上級主管部門及區鐵腕治霾辦報送實施情況。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1.完成全區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加油站摸底。 |
4月30日 |
|||
|
2.制定需安裝在線監測的加油站開工時間和倒排工期表。 |
5月30日 |
|||||
|
3.6月30日前10%的加油站完成在線監控設備安裝;9月30日前50%加油站完成在線監控設備安裝;12月10日前相關加油站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設備, 并與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及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聯網。 |
12月20日 |
|||||
|
揚塵 污染 治理 揚塵 污染 治理 揚塵 污染 治理 揚塵 污染 治理 |
31 |
深化“三場(廠)”揚塵 污染治理 |
對轄區的砂石場、白灰場、免燒磚廠必須建設具備圍擋、覆蓋等防風抑塵措施的物料倉庫,嚴禁露天堆放,砂石場、免燒磚廠物料采集、裝卸過程中必須采用濕法作業。 |
國土高陵 分局 |
1.完成全區砂石場、白灰場、黏土磚廠摸排工作,建立工作臺賬,制定年度“三場(廠)”整治方案。 |
5月30日 |
|
2.按照凡取締的一律拆除清理到位,恢復土地原貌,凡治理的一律達到建立圍擋、物料密閉、灑水降塵等整治要求。 |
6月30日 |
|||||
|
3.定期開展巡查檢查,做好已整治“三場(廠)”后續監管,及時整改發現問題。 |
全年 |
|||||
|
32 |
*加強物料堆場 揚塵監管 |
對煤炭、粉煤灰物料堆場工業企業,在春秋兩季加強執法檢查。建立應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企業名單,完成名單內企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1.每月對轄區煤炭、粉煤灰物料堆場進行檢查,建立檢查臺賬。 |
每月 |
|
|
2.安裝堆場的全方位視頻監控并與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聯網。 |
12月20日 |
|||||
|
3.完成轄區應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企業摸底,建立臺賬。 |
4月30日 |
|||||
|
4.5月底完成臺賬內企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 |
5月30日 |
|||||
|
33 |
*施工揚塵監管 |
按照要求,建立建設施工工地、出土拆遷工地管理清單,完善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安裝。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建立所有符合條件(工期超過1個月、占用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市政維護工地及非市政挖占工地(水、電、氣、熱等)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任務清單,并于每月30日之前進行更新,新建項目取得道路挖占許可證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安裝。新建項目符合條件的在取得施工許可后1個月內完成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安裝。 |
全年 |
|
|
2.建立所有符合條件(出土總量在5000立方米以上(含)或集中施工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出土工地,拆除工期超過1個月)的出土、拆遷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任務清單。出土工地在辦理建筑垃圾清運手續時,必須取得施工許可證,并完成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安裝。 |
||||||
|
區住建局 |
1.建立所有符合條件(工期超過2個月或占地面積超過300平方米或總投資額超過100萬元)的建筑施工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不含西咸新區)任務清單。新建項目符合條件的在取得施工許可后1個月內完成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安裝。 |
全年 |
||||
|
34 |
建立標準化 揚塵在線 監控系統 |
按照《建設工地在線監測設備技術規范》,每季度對在線系統進行抽檢、質控。 |
區住建局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按照《建設工地在線監測設備技術規范》相關要求,每季度,開展在線系統抽檢和質控工作。每月檢查比例不少于全區工地總數的30%,抽檢、質控完成后建立臺賬。 |
全年 |
|
|
35 |
加強兩類企業 堆場揚塵監管 |
轄區14家商品混凝土企業全部完成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在春秋兩季加強執法檢查。落實大宗物料錯峰運輸要求。 |
區住建局 |
常態化檢查轄區“兩類企業”防塵、抑塵、收塵設施建設情況和運行狀況,建立問題清單并逐一整改。 |
全年 |
|
|
36 |
嚴格控制各類工地揚塵污染排放 |
采取“精細化管理+紅黃綠掛牌結果管理”模式,嚴格控制建設、出土、拆遷工地及“兩類企業”揚塵污染排放,嚴格落實“六個100%”和“七個到位”管理要求,根據我區實際,進一步細化全區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推廣“防塵降噪棚”防止泥水外溢,增加高圍擋、密閉化、抑塵劑等應用要求。 |
區住建局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建立全區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出土工地、拆遷工地管理清單。 |
4月30日 |
|
|
2.強化監督檢查,按照要求,落實各項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每月更新管理清單。 |
全年 |
|||||
|
3.區住建局負責打擊各類“黑工地”,發現一個依法查處一個。 |
||||||
|
4.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做好出土、拆遷工地相關管理工作。 |
||||||
|
37 |
△加強采暖季 施工監管 |
采暖期間,中心城區除市政搶修和搶險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 |
區住建局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區住建局負責完成中心城區劃定,并報市政府備案。 |
9月30日 |
|
|
2.采暖季期間,嚴格按照市上要求進行施工審批,對采暖期施工的工地,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嚴格監管,對達不到揚塵管控要求,環保措施不到位或有揚塵違法違規問題施工的工地,責令停止施工,并從重處罰。 |
冬防期 |
|||||
|
38 |
嚴格道路保潔 作業標準 |
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五位一體”作業模式,從源頭上防止道路揚塵。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運用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道路走航監測結果,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路段的清掃保潔。 |
全年 |
|
|
2.新增新能源道路保潔車輛(具備吸塵功能)不得低于新增保潔車輛的50%,逐步淘汰干掃式老舊設備。全區新增小型新能源保潔車(具備吸塵功能)10輛。 |
||||||
|
39 |
嚴格監管 渣土運輸車輛 |
渣土運輸車輛必須全部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必須保持全過程密閉營運狀態,堅決杜絕超載、拋灑等現象,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全密閉性能檢測,凡不合格的一律禁止營運。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每季度,開展渣土運輸車輛全密封檢測并建立臺賬,對檢測不合格車輛由轄區建筑垃圾主管部門做好停運工作。建立渣土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檢查制度,定期對衛星定位系統運行情況進行檢查。 |
全年 |
|
|
2.進一步規范渣土通道聯合值守點設置及工作機制,對發現超高裝載、帶泥上路等違規行為,依法查扣處罰清運車輛,并建立倒查機制,追究工地、容貌監督員、承運公司責任,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
||||||
|
3.結合轄區渣土消納場點位設置,合理規劃渣土通道,規避特殊環境敏感區、生態脆弱區域等周邊路段。根據清運時間調整后轄區實際,對現有聯合檢查點點位分布進行優化。合理增配人員,確保轄區清運時間段內聯合檢查點運轉正常。 |
5月30日 |
|||||
|
40 |
提高城市 道路硬化率 |
按照職責分工,摸排城區未硬化及破損道路,采用清單化管理模式,制定具體整治方案并組織落實。對暫未完成整治的道路,采取噴灑抑塵劑、結殼劑等措施降塵。硬化道路優先采用環保、可循環利用的新型路面材料鋪設。 |
區住建局 區交通運輸局 |
1.完成城區道路破損摸排工作,建立清單。 |
4月30日 |
|
|
2.制定年度整治方案,明確整治任務及完成時限。 |
5月30日 |
|||||
|
3.剩余未硬化及修復道路,制定巡查計劃,每月進行抑塵作業。 |
全年 |
|||||
|
41 |
國省干道和 縣鄉道路 揚塵監管 |
提高國省干道和縣鄉公路硬化率,優先采用環保、可循環利用的新型路面材料鋪設。全區各類貨運車輛集中停放地路面全部硬化,并配備抑塵設備。加強國省道和縣(鄉)公路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清掃保潔、灑水降塵頻次,降低道路二次揚塵污染。各街辦加強與國省干道和縣鄉公路連接的生產路、田間道等路面的揚塵管控。 |
區交通運輸局 區公路段 |
1.按照結冰期和非結冰期道路清掃工作方案認真開展國省干線清掃工作,每日至少清掃3次,全力降低道路揚塵二次污染。 |
全年 |
|
|
2.嚴查轄區各類非廂式貨車裝載粉塵式貨物,依法糾正、處理貨運車輛行駛過程中的粉塵逸散。 |
||||||
|
3.各街辦負責生產路、田間道路清掃保潔工作,做好揚塵管控。 |
||||||
|
42 |
加強煤炭存儲揚塵監管 |
對現有煤炭交易市場、煤炭銷售網點及臨時布設的經營網點開展巡查,確保覆蓋、圍擋等抑塵措施落實到位。 |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非采暖季,每月對全區現有煤炭交易市場、煤炭銷售網點及臨時布設的經營網點進行巡查一次。采暖季增加巡查頻次,常態化開展巡查。 |
全年 |
|
|
應急 減排 |
43 |
*加大環境 執法力度 |
在春季開展工業無組織排放,夏季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夏秋季開展秸稈禁燒、秋季開展工業窯爐、冬防期開展以涉煤污染和重點企業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執行情況等專項執法工作。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組織開展無組織排放檢查。 |
5月31日 |
|
2.組織開展有機廢氣專項檢查;組織開展冬防期涉煤污染檢查。 |
6月1日至 9月30日 |
|||||
|
3.冬防期組織開展重點企業重污染應急清單執行情況檢查。 |
冬防期 |
|||||
|
44 |
*定期公布 空氣質量 |
每月對全區及7個街辦空氣質量進行排名并通報。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每月通報全區及7個街辦空氣質量排名情況。 |
每月 |
|
|
45 |
*強化科技支撐 |
開展科技治霾。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采取第三方管家服務等形式實現精準治霾。 |
全年 |
|
|
46 |
重污染應急 措施執行情況 檢查 |
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重污染應急減排措施。在“冬防期”常態化開展重污染應急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對發現違反清單規定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
工業園區 管委會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在冬防期,由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涇河工業園區內企業重污染應急“一企一策”的制定及監督管理工作;由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負責園區以外企業重污染應急“一企一策”的制定及監督管理工作。 |
冬防期 |
|
|
持續深化網格化管理 |
47 |
加強網格化 建設 |
落實《西安市生態環境保護網格化管理辦法》,完善鐵腕治霾網格化監管平臺建設,規范網格化閉環處置流程。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完善鐵腕治霾網格化監管平臺建設,規范網格化閉環處置流程。加強專職網格員業務培訓,實施月度考核,夯實二級、三級網格工作職責。 |
全年 |
|
日常 督導 檢查 日常 督導 檢查 |
48 |
強化環境執法 |
制定重點防控時段具體實施方案,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措施,分解落實到行業、企業。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排污者責任。 |
生態環境 高陵分局 |
1.按照市生態環境局要求制定夏防期、冬防期執法檢查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
夏防期 冬防期 |
|
2.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未按證排污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
全年 |
|||||
|
3.創新環境監管方式,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加強工業爐窯排放、工業無組織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環境執法。 |
||||||
|
4.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
||||||
|
49 |
加大餐飲 油煙治理力度 |
落實《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關于不得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對已建成的餐飲服務項目,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應當采取治理措施,減少對居民的影響;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有關部門不再核發相關證照。排放油煙的餐飲單位應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實現達標排放,凡達不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全面治理露天燒烤污染,嚴防有煙燒烤“死灰復燃”;采取有效措施規范早市、夜市等流動攤點油煙污染。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1.公布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積極舉報居民住宅樓內餐飲經營行為,舉報必查,查實必糾。 |
全年 |
|
|
2.對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與居民層相鄰的商業樓層餐飲單位進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臺賬。 |
7月30日 |
|||||
|
3.會同區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對不符合規定的餐飲服務項目實施聯合懲戒。 |
全年 |
|||||
|
4.常態化開展各餐飲單位及早市、夜市等流動攤點油煙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油煙直排、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等違法違規行為。 |
||||||
|
50 |
加強露天焚燒 污染管控 |
全面杜絕秸稈焚燒。 |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組織做好秸稈焚燒管控、巡查檢查、宣傳等工作。 |
5月25日至 6月25日; 9月25日至 10月25日 |
|
|
加強垃圾,樹葉、雜物露天焚燒管控。 |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負責城區及園區范圍內焚燒管控工作,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重點時段開展專項巡查,嚴防因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 |
全年 |
|||
|
各街辦 |
負責城區及園區以外區域的焚燒管控工作,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重點時段開展專項巡查,嚴防因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 |
|||||
|
成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控。 |
公安高陵 分局 |
擬定全區禁售禁燃煙花爆竹管理方案,報區政府審定,全面管控煙花爆竹查處工作。 |
10月15日 |
|||
備注:1.標記*的任務為省上方案和清單中明確任務;標記△的任務為省上方案中明確的任務。
2.各部門重點任務清單依據省上任務清單、《西安市鐵腕治霾·保衛藍天”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和2018年
未完成任務設定。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實施方案
按照《西安市碧水保衛戰2019年實施方案》(市政辦發〔2019〕
28號)要求,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制定本方案。
一、水質目標
渭河斷面水質達到Ⅴ類;涇河入渭斷面水質達到Ⅲ類。重點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極差比例低于30%。
二、重點工作
(一)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治理,10月底前完成區級地表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環境違法問題整治;確保區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范化建設比例達到70%以上。6月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對不達標的飲用水水源地,制定限期達標整治方案。(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參與部門參照《西安市高陵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高政辦發〔2016〕162號),各項重點任務均需各街辦協同落實,下同)
在保障群眾生產生活用水的前提下,依法對不達標水源地予以關停。全面建成區級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區水務局牽頭)
(二)開展重點河湖治理。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和“一河一策”方案,對水質超標斷面和點位實施專項治理,強化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負荷。(區水務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三)開展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整治。繼續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暢通公眾舉報渠道,發現一處、上報整改一處,實施問題清單滾動管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臺賬,動態管理、逐個銷號。2019年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長治久清。開展農村黑臭水體調查工作,編制農村黑臭水體清單和治理方案。(區水務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四)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利用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階段性成果,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單,對存在問題的排污口進行清理整頓。2019年底,城區、園區建成區封堵入河污水直排口,杜絕污水直排現象。(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五)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提標改造。依據《陜西省黃河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6224—2018),開展污水處理廠水質提標改造工程建設;同時立足長遠,通過擴能解決污水處理能力不足問題。2019年底,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率達到70%;建成區污水處理率穩定達到93%以上。(區住建局牽頭)
(六)完善污水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新區建設同步配套建設雨、污水管網,提高污水收集率;落實排水許可制度,老區改造時實行雨污分流,排查雨污錯接漏接問題并進行整改。(區住建局牽頭)
(七)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加強污水處理產生污泥的無害化處理處置;協調做好污水處理廠堆積污泥緊急調運處理工作,限制廠區污泥堆存量。同時,根據目前污泥產生量現狀,規劃建設新的污泥處置廠,解決我區污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2019年,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區水務局牽頭)
(八)加強工業企業治污設施及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監督管理。加強工業集聚區涉水企業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與監管,保障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企業與環保部門聯網并正常運維。配合市級部門完成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的調試,確保其運行正常。(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九)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持續化解過剩產能,嚴禁新增焦化、水泥、鋼鐵、電解鋁和平板玻璃產能及化工園區。重點對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等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改造。(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十)提高再生水利用。工業集聚區鋪設再生水利用管網,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區水務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工業園區管委會牽頭)。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8%。(區水務局、區住建局牽頭)
(十一)抓好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進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強化農業生產投入品管理,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實現年度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到2019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0%以上。(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十二)防止地下水污染。梳理地下水水質惡化監測點位,查明污染原因,開展污染源整治,遏制水質惡化趨勢(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2019年底,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十三)完善排污許可核發。加快推動排污許可制實施,減少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實施重點行業氮磷總量控制,控制排污單位總磷、總氮排放。2019年排污許可證覆蓋涉及“碧水保衛戰”的所有重點行業。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區污水處理及其再生水利用排污許可核發。年底前,完成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產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涉水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十四)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嚴格取、用水單位用水定額管理,2019年全區用水總量控制在市級部門要求范圍以內。(區水務局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推進工作。各相關部門、各街辦要按照本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備案,每月1日前,向各牽頭市級部門報送上月目標任務進展情況,并抄送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政府督查室、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對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進展不力的部門、街辦進行預警通報。2019年12月10日前,各相關部門、各街辦將碧水保衛戰工作年度自查報告報市級牽頭部門,并抄送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二)加強信息公開。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水務局等區級相關部門,每月向社會公布轄區水環境質量狀況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包括“紅黃牌”企業名單、達標方案實施、黑臭水體治理、區域水環境質量、重點排污單位等情況和環境違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區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安全狀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嚴格督察考核。加強對重點用水排水單位、集中式污水處理廠、規模以上入河(湖庫)排污口的監管。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對各相關部門、街辦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四)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媒介,廣泛宣傳水資源、水環境和水生態保護工作及知識;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水污染治理宣傳教育活動,培育公眾節水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保護水環境的良好氛圍,助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附件:1.西安市高陵區重點河湖水質目標及責任分解表
2.西安市高陵區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目標及責任分解表
3.區級有關部門2019年碧水保衛戰工作任務清單
附件1
西安市高陵區重點河湖水質目標及責任分解表
|
序號 |
河流 |
斷面名稱 |
責任單位 |
水質目標 |
|
1 |
渭河 |
新豐鎮大橋 |
區水務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 |
Ⅴ類 |
|
2 |
涇河 |
涇河入渭 |
區水務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 |
化學需氧量≤20毫克/升,氨氮≤1毫克/升,總磷≤0.2毫克/升,溶解氧≥5毫克/升 |
備注:水質考核按月進行。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區地下水監測點位水質目標及責任分解表
|
序號 |
原始編號 |
考核點位(詳細位置) |
2018年現狀 |
2019年目標 |
責任單位 |
|
1 |
GQ27 |
高陵區鹿苑街道江流村 |
極差 |
較差 |
區水務局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鹿苑街辦 |
附件3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生態環境高陵分局)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開展飲用水 水源地專項 整治 |
確保區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規范化建設比例達到70%以上。開展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 |
2019年4月 |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治理,扎實推進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開展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回頭看”。 |
|
2019年6月 |
開展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建立問題清單,對不達標的飲用水水源地,要制定限期達標整治方案。 |
||
|
開展重點 河湖治理 |
主要河流水質達到考核要求 |
2019年12月 |
落實河長、湖長制,對水質超標斷面和點位實施專項治理,強化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負荷。排查沿河流域環境風險。 |
|
黑臭水體 專項整治 |
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長治久清 |
2019年12月 |
繼續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暢通公眾舉報渠道,發現一處、上報整改一處,實施問題清單滾動管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臺賬,動態管理、逐個銷號。 |
|
加大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治理力度,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清單和治理方案編制工作 |
2019年10月 |
加大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治理力度,修復農村水生態環境系統,持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數量、地理位置信息、黑臭級別和存在的主要污染問題調查工作,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清單和治理方案編制工作;開展納污坑塘、池塘等小微水體整治工作,完善管理臺賬,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主體,確定整治目標及完成時限。 |
|
|
入河排污口 整治 |
2019年底,建成區封堵入河污水直排口。其他水質不達標河段,80%以上的入河直排口得到整治 |
2019年4月 |
查清入河排污口數量、所在位置、排入水體、排放規模、排放物質入河方式、廢污水排放量等基本情況。梳理轄區入河排污口登記和審批執行情況(含入河排污口設置同意、所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排污許可證等)、監督性監測、限制排污總量等情況;結合污染源普查階段成果,建立入河(湖庫)排污口清單。 |
|
2019年6月 |
對非法排污口問題進行通告,提出期限整改時限。 |
||
|
2019年12月 |
全面清理違法違規設置的入河(湖庫)排污口;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監管長效機制,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入河排污口監管與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管理的聯動與信息共享機制,不斷提升入河排污口監管能力。 |
||
|
調整優化 產業結構 |
推進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 |
2019年12月 |
重點對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等行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 |
|
加快工業集聚區治污設施建設 |
確保工業集聚區污水達標排放 |
2019年12月 |
加強工業集聚區涉水企業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與監管,保障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企業與環保部門聯網并正常運維。 |
|
加強對水質 自動監測站的 維護管理 |
確保自動站正常運行 |
2019年12月 |
配合市級部門完成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的調試,加強維護管理,確保其運行正常。 |
|
防止地下水 污染 |
極差比率控制在30%以下 |
2019年12月 |
排查地下水安全隱患,制定環境風險防范預案。梳理地下水水質惡化點位,查明污染原因,開展污染源整治,遏制地下水水質惡化趨勢。配合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 |
|
岳惠鄉江流村地下水水質得到改善,消除極差。 |
|||
|
完善排污 許可證核發 |
加快推動排污許可制實施,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 |
2019年12月 |
完成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產品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涉水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的發放;可根據當地實際增加發放范圍。 |
|
加快推進工作 |
年度自查報告 |
12月25日前 |
報送西安市高陵區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報告。 |
|
推進信息公開 |
公布本行政區水環境質量狀況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
每月20日前 |
包括區域水環境質量、黑臭水體治理情況、重點排污單位情況、“紅黃牌”企業名單、達標方案實施情況和環境違法典型案件等。 |
|
每季度 |
按職責公布區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安全狀況(公布飲用水源原水水質)。 |
||
|
嚴格督察監管 |
切實解決嚴重影響水環境質量的突出問題 |
2019年12月 |
對各相關部門、各街辦年度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
|
加大宣傳力度 |
營造出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保護水環境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 |
2019年12月 |
扎實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充分利用各類媒介資源,加大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和水生態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水污染治理宣傳教育活動,培育社會公眾節水意識,助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
|
共性任務 |
2019年12月 |
碧水保衛戰方案中的制定方案、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強化監管、工作宣傳等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其它工作任務。 |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國土高陵分局)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 |
全區用水總量控制在市級部門要求的范圍以內 |
2019年12月 |
推進渭河水資源統一確權登記試點。 |
|
共性任務 |
2019年12月 |
碧水保衛戰方案中的制定方案、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強化監管、工作宣傳等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其它工作任務。 |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區水務局)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開展飲用水 水源地專項 整治 |
確保區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規范化建設比例達到70%以上。開展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噸以上的其他所有飲用水源地摸底排查 |
2019年12月 |
完成轄區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和規范化建設工作。在保障群眾生產生活用水的前提下,依法對不達標水源地制定達標方案或予以關停。對水質不合格的應急備用水井進行關停封閉,確保應急狀態各應急備用水井能正常使用。 |
|
重點河湖 治理 |
主要河流水質達到考核要求 |
2019年12月 |
落實河長、湖長制,對水質超標斷面和點位實施專項治理,強化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污染負荷。排查沿河流域環境風險。 |
|
黑臭水體 專項整治 |
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長治久清 |
2019年12月 |
實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繼續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暢通公眾舉報渠道,建立黑臭水體查出即報制度,發現一處、上報整改一處。實施問題清單滾動管理,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臺賬,動態管理、逐個銷號。加快補齊城鎮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提升城鎮水污染防治水平。 |
|
加大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治理力度,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清單和治理方案編制工作 |
2019年10月 |
加大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治理力度,修復農村水生態環境系統,持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數量,地理位置信息,黑臭級別和存在的主要污染問題調查工作,完成農村黑臭水體清單和治理方案編制工作;開展納污坑塘、池塘等小微水體整治工作,完善管理臺賬,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主體,確定整治目標及完成時限。 |
|
|
規范污泥 無害化處理 |
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 |
2019年12月 |
加強污水處理污泥的管理,排查非法堆存點,建立臺賬,動態管理、逐個銷號;重點推進污泥處理設施建設,規范無害化處理處置。 |
|
2019年6月 |
協調做好污水處理廠堆積污泥緊急調運處理工作,限制廠區污泥堆存量。6月底前配合市級部門建成污泥處置廠;同時,根據目前污泥產生量現狀,規劃建設新的污泥處置廠,解決我區污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 |
||
|
提高再生水 利用 |
工業集聚區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2019年12月 |
推進工業聚集區再生水利用。 |
|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8% |
2019年12月 |
推進城市再生水利用。 |
|
|
加強水資源 節約保護 |
全區用水總量控制在市級部門要求的范圍以內 |
2019年12月 |
嚴格取(用)水單位用水定額管理,加強渭河水量調度,保障重點河流生態基流。 |
|
推進信息 公開 |
公布本行政區水環境質量狀況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
每季度 |
按職責公布區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安全狀況(公布自來水水廠進出水水質)。 |
|
共性任務 |
2019年12月 |
碧水保衛戰方案中的制定方案、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強化監管、工作宣傳等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其它工作任務。 |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抓好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
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0%以上 |
2019年12月 |
全面推進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強化農業生產投入品管理,提高化肥利用效率,達到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年度要求。 |
|
共性任務 |
2019年12月 |
碧水保衛戰方案中的制定方案、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強化監管、工作宣傳等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其它工作任務。 |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區住建局)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完善污水 管網建設 |
建成區排水管道密度力爭達到9公里/平方公里 |
2019年12月 |
建成區建設同步建設雨、污水管網,提高污水收集率。落實排水許可制度,老區改造時實施雨污分流,排查雨污錯接漏接問題并進行整改。 |
|
完善涇河沿線截污工程建設,確保污水全收集。 |
|||
|
污水處理 設施建設 |
城市污水處理率穩定達到93% |
2019年10月 |
實施《陜西省黃河流域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6224-2018)。 |
|
2019年6月 |
建成一批應急污水處理設施,解決污水溢流問題,確保我區建成區無污水直排。 |
||
|
提高轄區污水處理率 |
2019年12月 |
開工建設高陵區污水處理廠二期。 |
|
|
對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提升改造 |
2019年10月 |
完成高陵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 |
|
|
提高再生水 利用 |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18% |
2019年12月 |
推進城市再生水利用。 |
|
共性任務 |
2019年12月 |
碧水保衛戰方案中的制定方案、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強化監管、工作宣傳等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其它工作任務。 |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完善污水管網建設 |
建成區排水管道密度力爭達到9公里/平方公里 |
2019年12月 |
在有溢流問題的污水處理廠前段試點建設3-5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 |
|
共性任務 |
2019年12月 |
碧水保衛戰方案中的制定方案、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強化監管、工作宣傳等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其它工作任務。 |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防止地下水 污染 |
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 |
2019年12月 |
按照市商務局要求,完成7個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改造工作。 |
|
提高再生水 利用 |
工業集聚區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
2019年12月 |
推進工業聚集區再生水利用。 |
|
共性任務 |
2019年12月 |
碧水保衛戰方案中的制定方案、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強化監管、工作宣傳等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其它工作任務。 |
西安市高陵區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區衛生健康局)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推進信息 公開 |
公布本行政區水環境質量狀況和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
每季度 |
按職責公布區級及以上城市飲用水安全狀況(公布出廠水和末梢水水質)。 |
|
共性任務 |
2019年12月 |
碧水保衛戰方案中的制定方案、信息報送、信息公開、強化監管、工作宣傳等方案中所列的各項其它工作任務。 |
西安市高陵區凈土保衛戰2019年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據《西安市凈土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市政辦發〔2019〕28號) 和《西安市高陵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高政辦發〔2018〕1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農用地土壤詳查結果,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計劃,開展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工作,全面完成各項年度重點任務,確保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1.配合市級部門完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根據工作需要,補充設置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對特征污染物進行監測。(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2.配合省土壤詳查工作組開展重點行業企業信息采集、風險篩查和采樣調查。加強與省級部門對接,爭取實現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共享,提高我區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能力。(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二)加強農用地分類管控。
1.結合糧食功能區劃定,完成省市下達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任務。以農用地土壤詳查結果為基礎,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實施計劃并有序推進。(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2.持續開展植樹造林,加強森林資源、濕地保護管理。加強對食用林產品及其土壤監測力度,嚴控林地、園地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完善生物農藥、引誘劑管理制度。(國土高陵分局牽頭)
(三)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1.加強對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狀況調查、風險評估和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活動的監管,動態更新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2.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充分利用污染地塊信息系統,提升監管能力。(國土高陵分局、規劃高陵分局牽頭)
3.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重度污染農用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開展調查評估,調查評估結果向市生態環境和資源規劃部門備案。(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四)加強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1.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土壤保護,配合市級部門對全區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土壤環境開展監測。(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2.加強未利用地管理。強化擬納入耕地后備資源未利用地管理,嚴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開發。在項目立項審批階段,對發現的土壤污染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確保項目選址符合規定要求。(國土高陵分局、規劃高陵分局牽頭)
3.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督促企業對用地土壤環境進行監測,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監測數據及時上傳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監測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超標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業掛牌督辦,限期治理,對治理后仍不能達標的企業堅決依法關停。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應當制定包括應急措施在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報生態環境、工信主管部門備案并實施。(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4.嚴格執行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標準并落實相關總量控制指標,加大對涉重金屬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業或關閉,并將企業名單向社會公布。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以2013年為基數繼續削減2%。(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優先支持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和技術進行升級改造,推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技術提升。(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牽頭)
5.加強固體廢物監管,持續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項整治行動,鞏固2018“清廢”成果。深化固體廢物“放管服”事中事后監管,開展涉危險廢物違法大檢查活動,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推進廢鉛酸蓄電池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廢舊電池等有害物品回收試點示范工作。推動“無廢城市”建設。(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6.加快垃圾處理廠建設,建成投用高陵區生活垃圾無害化(焚燒)處理廠。啟動固體廢棄物綜合處置場建設。開展較大規模的生活垃圾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27%以上。(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牽頭)
推進餐廚垃圾處理試點工作,加快高陵區餐廚垃圾處理廠建設。(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牽頭)
加大對工業固體廢物違法違規轉移的監管和打擊力度,防控工業污染“上山下鄉”。(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推進“垃圾圍堰”整治。(區水務局牽頭)
加快農業生產廢棄物非正規堆放點整治。(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7.控制化肥農藥污染,推廣應用生態調控、生物防治、理化誘控等措施,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試點示范。推進主要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積極推廣高效施藥器械。農藥使用量保持零增長,主要農作物農藥利用率提高到39%。推廣化肥減量增效,積極推廣配方施肥技術,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長,利用率提高到39%以上。(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8.開展廢舊農膜回收試點工作,配合市級部門建立可降解地膜試驗示范區,推廣使用0.01mm以上厚度地膜,建立廢舊農膜集中回收點。推行農田廢棄物回收工作,在縣級以上農業園區設立農藥包裝物等農田廢棄物垃圾回收點。(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9.強化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加強飼料、獸藥等監管,堅決打擊違法違規生產使用飼料添加劑和抗菌藥物行為。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0%以上。(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10.開展灌溉水水質定期監測和評價。灌溉用水應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對使用污水灌溉導致污染嚴重、威脅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土地,要及時調整種植結構。(區水務局牽頭)
11.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統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持續推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和農村廁所提升改造行動。(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12.完成省級下達的12個行政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項目建設任務。(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五)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
1.以農用地土壤詳查結果為基礎,制定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年度實施計劃并有序推進。(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2.按照省上統一部署,配合開展化工行業等典型污染源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建設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儲備庫,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3.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程原則上在原址進行,防止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間要設立公告牌,公開工程基本情況、環境影響及防范措施,定期報送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進展情況,強化治理與修復過程中的督導檢查。工程完工后要按照國家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成效評估辦法,委托第三方進行綜合評估,結果向社會公開。(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各街辦、區級各部門要落實,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實。12月1日前,各街辦、區級各部門將年度任務完成情況及佐證資料報送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二)促進環保產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區發改委牽頭)
(三)財政部門要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復項目。(區財政局牽頭)
(四)強化土壤污染防治監督,對各街辦、區級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開展年度評估考核。對年度評估考核不合格或出現重大土壤污染事件的部門,要依法依規進行問責。(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五)深化土壤環境宣傳教育。加強對《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解讀,普及土壤環境保護知識,在全社會樹立“保護土壤環境人人有責”的觀念,營造保護土壤環境的良好氛圍。(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附件:1.全區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名單
2.區級各部門工作任務清單
附件1
全區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名單
|
序號 |
水源地分類 |
水源地名稱 |
河流名稱 |
水源類型 |
|
1 |
區級 |
張卜水源地 |
渭河 |
地下水 |
|
2 |
高陵區涇渭工業園水源地 |
渭河 |
地下水 |
|
|
3 |
備用水源 |
高陵區自來水廠水源地 |
渭河 |
地下水 |
附件2
西安市高陵區凈土保衛戰2019年工作任務清單(區發改委)|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
減少生活污染 |
2019年12月 |
加快推進全區餐廚垃圾處理試點建設。(負責做好項目審批時與市發改委的對接工作) |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支持科研 攻關項目 |
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研究 |
2019年12月 |
加強土壤防治研究力量,重點支持一批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科研攻關技術項目。 |
|
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
涉重金屬行 業污染防控 |
2019年12月 |
優先支持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采用先進生產工藝和技術進行升級改造,推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技術提升。 |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強化責任落實 |
保障資金投入 |
2019年12月 |
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的投入,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復項目。 |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
加強準入管理 |
2019年12月 |
落實土壤環境管理要求,強化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 |
|
編制城市規劃時要根據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名錄及土壤環境質量評估結果和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
|||
|
農用地分類管控 |
林草園地管理 |
2019年12月 |
5月上旬前,制定林地農藥使用管控方案或計劃,嚴格控制林地、草地、園地農藥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
加強準入管理 |
2019年12月 |
落實土壤環境管理要求,強化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 |
|
編制城市規劃時要根據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名錄及土壤環境質量評估結果和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土壤污染狀況詳查 |
重點行業企業 用地信息調查 |
2019年12月 |
配合省土壤詳查工作組開展重點企業信息采集、風險篩查和采樣調查。 |
|
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
疑似污染地塊管理 |
2019年12月 |
動態更新疑似污染地塊名單,落實疑似污染地塊管理要求。 |
|
污染地塊管控 |
2019年12月 |
動態更新污染地塊名錄及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并向社會公開。 |
|
|
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
加強飲用水 水源地土壤保護 |
2019年12月 |
配合市級部門對全區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土壤環境開展監測。 |
|
土壤污染 重點企業監管 |
2019年6月 |
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明確土壤環境監測、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等工作要求。 |
|
|
涉重金屬 行業污染防控 |
2019年12月 |
5月上旬前明確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年度控制目標;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
|
|
2019年12月 |
落實省上涉重金屬行業新、改、擴建企業(建設項目)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等量替換”實施辦法(試行)。 |
||
|
2019年12月 |
在技術可達的前提下,推動涉重金屬行業企業安裝重金屬污染在線監測設備,實現量化管理。 |
||
|
2019年12月 |
更新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開。 |
||
|
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
加強固體廢物監管 |
2019年12月 |
持續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項整治行動,鞏固2018“清廢”成果。 |
|
2019年12月 |
開展涉危險廢物違法大檢查活動,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 |
||
|
2019年12月 |
推進廢鉛酸蓄電池污染防治工作。 |
||
|
2019年12月 |
開展廢舊電池等有害物品回收試點示范工作。 |
||
|
2019年12月 |
推動“無廢城市”建設。 |
||
|
非正規垃圾 堆放點排查整治 |
2019年12月 |
加強工業固體廢物違法違規轉移監管和打擊力度,防控工業污染“上山下鄉”。 |
|
|
減少生活污染 |
2019年12月 |
完成12個建制村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范項目建設任務。 |
|
|
開展土壤污染治理 |
地下水污染防治 |
2019年12月 |
配合開展化工行業等典型污染源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 |
|
強化監督管理 |
2019年6月 |
落實省上制定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從業單位和人員管理辦法。 |
|
|
開展綜合評估 |
2019年12月 |
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效果綜合評估。 |
|
|
強化責任落實 |
深化土壤環境 宣傳教育 |
2019年12月 |
將土壤污染防治有關政策法規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班課程;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帶頭宣傳土壤法規政策。 |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
非正規垃圾堆 放點排查整治 |
2019年12月 |
5月上旬前出臺相關方案或計劃,組織開展“垃圾圍堰”整治,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
|
灌溉水水質管理 |
2019年12月 |
5月上旬前制定相關方案或計劃,組織開展灌溉水水質定期監測和評價。 |
|
重點工作 |
主要任務 |
完成時限 |
工作措施 |
|
農用地分類管控 |
農用地類別劃定 |
2019年12月 |
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5月上旬前制定年度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工作方案或計劃。 |
|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
2019年12月 |
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5月上旬前制定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或計劃。 |
|
|
土壤污染源頭管控 |
加強固體廢物監管 |
2019年12月 |
開展農村廢棄農藥包裝物回收試點示范工作。 |
|
非正規垃圾 堆放點排查整治 |
2019年12月 |
組織開展農業生產廢棄物非正規堆放點整治,完成年度工作任務。 |
|
|
控制化肥農藥污染 |
2019年12月 |
推進化肥和農藥減量化工作,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 |
|
|
廢棄農膜回收利用 |
2019年12月 |
組織開展廢棄農膜回收利用試點工作。 |
|
|
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
2019年12月 |
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畜禽糞污資源化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裝備配套率達到90%以上。 |
|
|
減少生活污染 |
2019年12月 |
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統籌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持續推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和農村廁所提升改造行動。 |
|
|
開展土壤污染治理 |
農用地修復 |
2019年12月 |
根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結果,5月上旬前制定年度污染耕地修復任務方案或計劃。 |
西安市高陵區青山保衛戰2019年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西安市青山保衛戰行動方案》總體要求以及《西安市青山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市政辦發〔2019〕28號)任務安排,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保護優先、分類指導,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到2019年底,配合市級部門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及綠盾自然保護區執法檢查,生態系統得到有效保護,生態功能得到持續提升,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
二、主要工作任務(一)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
在市級層面的統一安排下,落實《西安市(含西咸新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嚴格執行西安市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規劃高陵分局牽頭)
(二)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
在市級層面的統一安排下,按照全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要求,嚴格執行全市“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有關要求。(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三)組織自然保護區專項整治。
1.按照全市統一安排,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對自然保護區內遙感監測發現的問題進行實地核查,建立問題清單,強化整改。(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國土高陵分局、規劃高陵分局牽頭)
2.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嚴禁開展與自然保護區保護方向不一致的活動,對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的人類活動,依法依規限期整改。(國土高陵分局、規劃高陵分局牽頭)
(四)強化河道管理。
以河湖“清四亂”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深入推進河長制,加強河道禁采監管,著力解決河湖管理保護突出問題,提升河道生態環境。(區水務局牽頭)
(五)加強濕地管理。
嚴格落實《西安市濕地保護條例》,優先保護和修復自然濕地,組織實施涇、渭河沿岸環境治理,加大生態建設力度。(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執法督查機制。各任務牽頭部門要扎實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按照省、市統一安排,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完善排查、交辦、核查機制。(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二)健全資金保障機制。加大對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資金投入,積極爭取省、市級政策資金支持,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治理。(區財政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
(三)強化考核問責機制。將涇、渭河濕地,河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相關部門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監管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以及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區紀委監委、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