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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西安市高陵區推行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街辦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5日
西安市高陵區推行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街辦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中共陜西省委辦公廳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陜辦字〔2021〕32號)中優化簡化服務流程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服務機制,提高社會救助服務效能,根據《西安市推行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工作實施方案》(市民發〔2021〕5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1年11月底前,將社會救助業務范疇中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以下簡稱特困人員供養)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到轄區所有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辦),由街辦負責直接受理申請、審核和審批工作。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后,做到審核審批權限和監督管理職能的合理有效分離,增強街辦審批權限,規范社會救助動態管理和監督運行程序,為困難群眾提供高效、優質、便捷服務。
二、基本原則
(一)權責一致。堅持有力推進“放管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委托下放到街辦的社會救助審批工作,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責任機制,做到權責統一。
(二)便民利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圍繞便民、利民、惠民基本點,創新工作方式方法,轉變工作作風,從群眾最現實、最迫切、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切實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救助工作環境。
(三)提高效能。堅持將街辦管理權限與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機結合,加快建立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社會救助審批運作機制。
(四)堅持“兩變三不變”的原則。“兩變”即區民政局由審批變備案,街辦由受理、審核變受理、審核和審批;“三不變”即對象不變、政策不變、原則不變。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部署,并試點運行。(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召開專題會議,部署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工作,區民政局對街辦社會救助經辦人員進行專題培訓,熟練掌握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的有關政策要求、目標任務、方法步驟等。選取鹿苑街辦、崇皇街辦作為試點,同步指導救助系統維護,逐步理順工作流程。
(二)交接運行,并總結經驗。(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各相關單位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圍繞目標任務,進一步細化職責分工,落實工作措施,做好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工作交接。各街辦按照新的申報審核程序、審批機制開展工作。區民政局對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工作進行科學總結,對權限下放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群眾反饋意見進行梳理,研究解決方法,不斷優化和完善程序,對成功的經驗做法進行推廣。
(三)完善提高,并全面實施。(2021年11月1日—12月31日)。形成規范有序的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操作模式,做好相關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取得成效。
四、工作職責
區民政局是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管責任主體,事前管標準,事中管達標,事后管成效,負責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比對、反饋工作;街辦是社會救助受理、審核、審批及動態管理的責任主體,街辦主要負責人是審批社會救助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統籌負責社會救助的受理、審核、審批工作;村(居)委會是社會救助工作的協助主體,協助開展家庭經濟狀況入戶調查、公示、材料收集上報和社會救助對象動態管理等工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切實提高社會救助對象認定的精準度。
(一)區民政局職責
1.研究制定社會救助相關政策,優化社會救助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并指導和監督街辦實施。
2.建立信息核對工作機制,落實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
3.做好全區社會救助資金年度預算,協調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社會救助資金并按時發放。
4.按照街辦上報備案的社會救助審批對象,定期檢查街辦的委托審批行為,按照社會救助審批對象不低于30%的比例進行入戶抽查,對單獨登記、有疑問、有舉報等重點對象100%入戶調查。
5.會同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開展監督檢查。
6.適時開展街辦社會救助經辦人員的業務培訓、社會救助相關政策宣傳和購買社會救助服務。
7.負責本級社會救助工作政務公開,社會救助數據的統計匯總及上報。
8.負責對街辦社會救助工作的考核、評估。
9.負責全區社會救助系統數據審查、信息糾錯工作。
10.研究解決社會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好社會救助相關的政策咨詢、信訪案件的轉辦和督辦及調查處理工作。
11.按照省市民政部門要求完成社會救助工作相關事務。
(二)街辦職責
1.成立街辦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審核審批工作機制。
2.履行社會救助業務受理、信息核對、調查評估、審核審批、公開公示、數據匯總上報等工作職責,落實審核審批終身負責制。同步更新完善社會救助系統。
3.負責社會救助檔案管理和社會救助近親屬備案登記工作。
4.建立和完善收入評估標準。
5.指導村(居)委會開展社會救助工作。
6.負責社會救助動態管理工作。
7.負責社會救助政策法規的宣傳、咨詢;承辦社會救助投訴、信訪的查實、回復。
8.按需購買社會救助服務,保障社會救助專門工作力量。
9.按照區民政局要求完成社會救助工作相關事務。
10.負責村(居)委會民政信息員的管理與考核工作,充分發揮民政信息員知民情、解民意的主動發現優勢。
(三)村(居)委會職責
1.協助街辦受理社會救助申請、收集、整理相關資料。
2.協助并會同街辦調查人員開展入戶核查和核算家庭收入等家庭經濟狀況評估工作。
3.協助街辦開展民主評議工作。
4.落實主動發現機制,積極為社會救助申請對象提供代辦和幫辦服務。
5.對發現的社會救助家庭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動情況及時上報街辦。
6.協助街辦做好社會救助公開公示工作。
7.協助街辦做好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和處理群眾信訪維穩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申請方式。一是自助申請。困難群眾可通過手機微信關注“e救助”官方微信公眾號,根據自身困難實際選擇自助申請,實時查詢受理狀況,實現足不出戶申請救助。二是書面申請。申請社會救助的家庭向戶籍地或符合條件的實際居住地街辦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委會代為提出申請。申請時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并書面聲明家庭經濟狀況,授權并自愿接受社會救助經辦機構和核對機構對其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進行核查。社會救助申請人與民政干部及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村(居)兩委成員有近親屬關系的,應當如實申明,填寫備案登記表。
(二)受理審核。申請城鄉社會救助的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街辦民政窗口提出申請,提供材料符合要求的,街辦應當場受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受理。街辦根據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第三方評估)、民主評議結果等情況,對申請家庭是否給予社會救助提出審核意見。審核通過的在村(居)委會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擬保障人口、擬保障金額、監督電話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提交審批。
(三)社會救助審批。由各街辦社會救助審批領導小組負責對前期的審核材料、辦理過程進行全面審查,提出審批意見。審批通過的,及時將花名冊和增減表報送區民政局備案;審批不通過的,街辦要及時書面告知申請人。享受社會救助待遇的對象名單要在街辦、村(居)委會兩級進行長期公示。
(四)備案管理。區民政局結合救助信息系統數據,對街辦報送的花名冊和月報表進行備案并審查。對辦理程序不合規、對象認定不準確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社會救助政策精準落實。
六、動態管理和檔案管理
(一)動態管理
1.街辦根據社會救助復核時限要求,按時組織開展復核。對社會救助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年度集中復核。
2.對享受社會救助待遇的家庭,街辦根據其經濟狀況的變化情況及時辦理認定、變更、停發等業務。
(二)檔案管理
1.審批類檔案:按照一戶一檔要求,規范審批表、申請人書面申請、收入和財產狀況聲明表、身份證明材料、誠信承諾書和授權委托書、入戶調查表等相關材料,由街辦統一歸檔,報區民政局備案一份。
2.日常管理類檔案:包括政策文件、會議記錄、工作請示、報告、總結、批準文件、社會救助花名冊、日常走訪調查資料等,由區民政局和街辦分別歸檔管理。
3.電子類檔案:以“社會救助信息系統”為基礎,按要求準確完整地錄入社會救助家庭信息、救助情況及審核審批意見。區民政局和街辦要留存每月電子檔案,實現與系統數據、紙質檔案一致,留存備查。各街辦每月10日前將系統內導出數據與當月發放清冊數據核對,保證系統數據與發放清冊數據、實際保障情況完全一致,由街辦主要負責同志簽署備案表報區民政局。同時報送上月新增及退出人員名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全區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審批工作的統籌協調,成立西安市高陵區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和各街辦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各部門業務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二)加強基層民政社會救助經辦服務力量建設。各街辦要將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點工作,從事社會救助工作人員不少于3人。通過內部調劑或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民政社會救助經辦服務力量建設,滿足工作需要,為推進“放管服”改革和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提供保障。
(三)規范履行職責。各街辦要嚴格執行社會救助標準和政策程序,依法行使審核審批權力,按時精準上報社會救助發放名單,依法承擔行政和法律責任。區民政局在社會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后要加強事中事后指導監管,全力支持配合街辦工作,確保社會救助工作規范有序運行。
(四)靈活運用政策。各街辦要提高政治站位,緊密結合兜底保障工作和中央、省市關于提高社會救助覆蓋率的重要指示精神,靈活運用“單人保”“剛性支出扣減”等政策,提高主動救助能力,以對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對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安排,強化措施,把工作做細做實,確保工作持續扎實開展。
(五)嚴明工作紀律。各街辦要健全監督檢查長效機制,深化社會救助專項治理,防范“脫保”“漏保”問題,加大社會救助政策落實的監管力度,嚴格查處社會救助中的“關系保”“人情保”問題,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救助資金等干擾社會救助工作管理秩序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確保各類救助資金申領過程公正透明。
(聯系人:白 林 聯系電話:86917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