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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校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5日
西安市高陵區校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區校園安全管理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解決我區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園周邊存在的隱患問題,現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校園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重教育、防事故、保平安”為己任,以創建“平安校園”為主線,始終把校園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完善各類安全工作機制,時時抓安全,處處講安全,促進全區教育教學各項工作持續、安全、健康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標
以保障校園安全穩定為目標,以開展師生安全教育、治理各類安全隱患為切入點,抓好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實,重點加強校園安全風險防范和排查整治中小學、幼兒園(培訓機構)在消防、交通、校舍、食品、防溺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健全防控體系,堵塞安全漏洞,落實工作責任,不斷提升校園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創建平安校園。
三、組織領導
成立高陵區校園安全工作專班,組長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區教育局內部抽調。
成員單位由區委政法委、區委宣傳部、區關工委、團區委、區委網信辦、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公安高陵分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建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水務局、區司法局、各街辦等部門組成。
四、工作內容
(一)安全法治教育
結合2022年校園安全工作要點,以國家安全、防災減災、防溺水、安全生產月、校園欺凌、“11.9”安全宣傳月、12.2全國交通安全日、“12.4”憲法宣傳日等為主題,組織動員廣大師生積極參與,聯合相關部門單位,以現場宣講、經典案例分析、發放手冊、班隊會活動、國旗下講話、征文活動等多種形式開展消防、交通安全、防災減災、防溺水、法律進課堂等主題教育和演練活動,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單位:消防大隊、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務局、區檢察院、公安高陵分局、區衛健局、區司法局
(二)校舍建筑安全
對于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C、D級危房,且未能得到改造的校舍建筑,一律停止使用;對新出現的存在安全隱患校舍全面排查,及時修復,暫時無力修復的危房,要及時封存,嚴禁教職工和學生進入危險區域,防止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發生。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
配合單位: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各街辦
(三)在建項目施工安全
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精神,加強教育項目建設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區域要按照規定設置防護網、隔離帶、警戒線,施工人員要配備安全防護設備,施工現場必須封閉,確保與學生活動區域隔離,保障師生安全。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單位:區住建局、區應急管理局
(四)消防安全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和規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對學生宿舍、圖書館、實驗室、教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保證消防設施、器材標志完好有效,定期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
配合單位:消防大隊、區應急管理局
(五)交通安全
一是加強校車安全管理。校車司機、車輛必須證照規范、齊全,開展校車司機和陪護人員安全培訓,規范校車線路勘查和??奎c變更程序審批,定期審核校車及接送幼兒車輛,落實每季度聯合檢查和假期校車封存制度,制定冬季雨雪等極端天氣應急預案。二是規范學生外出管理。組織學生外出考試、比賽、匯演、實習、參觀、研學旅行等應選擇有經營資質的客運企業承擔運輸任務,配備合格的駕駛員和合法的客車執行運輸任務。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前對師生要進行組織紀律教育和交通、食品衛生、防拐騙等安全教育,并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辦理相關保險手續,保證外出活動安全順利。三是完善校園周邊交通設施。排查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和標志標識。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單位:公安高陵分局(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
(六)食品安全
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工作,保證食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嚴格落實食堂從業人員資格審查和衛生體檢、崗前培訓工作。從食品的采購、運輸、存儲、留樣,到學校食堂是否符合衛生標準等各個環節實行監控和檢查。做好預防流感和各類傳染病工作。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衛健局
(七)防汛防溺水
提前安排部署,及時關注降雨大風天氣變化,加強防汛應急值班力量,儲備防汛物資,開展防汛安全排查。落實積坑、地勢低洼學校防護措施,疏通水道,消除防汛安全隱患。通過發放宣傳手冊、發布公告,聯合發文等形式全面開展防溺水“六不”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發放預防學生溺水致中小學生家長的信,并回收回執,確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沿河(渠)學校各年級各班級建立學生防溺水聯防小組,形成學生之間相互監督機制,發現同學(同伴)進入河道、水渠戲水,及時報告學校教師、家長,防止發生溺水事故。建立河道巡查機制,各街辦、社區、水務部門聯合開展轄區河道、人工湖等危險水域排查和治理工作,完善溫馨提示、警示標語和防護設施。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區水務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單位:區水務局、區住建局、各街辦
(八)燃氣安全和危險化學品
落實燃氣安全排查,培訓操作人員規范使用燃氣。購買前留存銷售和運輸企業相關資質,醇基燃料儲存要有防雨防曬棚、滅火設施,做到定期檢修維護,更換燃氣、醇基燃料敷設。教學用危險品要有專用儲存間或櫥柜儲存,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并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完備出入庫手續。學校不得將房屋、場地出租給他人從事影響教學秩序及師生安全的經營活動,尤其不得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儲存及經營。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公安高陵分局、區住建局
(九)特種設備和用電安全
規范特種設備和用電安全管理,做到專人負責特種設備運行,持證上崗,學校要落實特種設備和用電安全日常排查,行程排查記錄。配請專業公司和專職電工,定期檢修維護特種設備和學校配電室、大功率用電設備、電路線網,保障特種設備運行和用電安全。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幼兒園(培訓機構)
配合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十)四個百分百
校園封閉式管理率達到100%,校園專職保安配備率達到100%,校園一鍵報警系統和校園視頻監控接與公安聯網率達到100%,城市城鎮“護學崗”設置率達到100%。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公安高陵分局、各中小學、幼兒園
配合單位:公安高陵分局、區財政局
(十一)未成年人保護和預防欺凌
重點開展單親離異、留守兒童、困難家庭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幫扶工作,消除學生負面情緒和心理負擔,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加強學生普法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讓學生了解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要完善校規校紀,健全教育懲戒工作機制,對實施欺凌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給予紀律處分。同時,嚴肅查處學生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學校,杜絕校園欺凌、意外傷害事件的發生。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幼兒園
配合單位:區委政法委、區檢察院、公安高陵分局、關工委、團區委
(十二)重大集體活動安全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責任意識,提前制定應急預案、認真做好重大活動每一環節的安全防范工作,嚴防踩踏、交通意外等事故的發生。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內外集體活動,須報備教育行政部門經同意后實施。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單位:公安高陵分局、區衛健局等部門
(十三)校園周邊安全
聯合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的治安、道路安全設施、交通秩序、非法網吧、書攤、歌舞廳、游戲廳、錄像廳、流動飲食攤點等綜合治理行動。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落實易肇事肇禍人群管控措施。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單位:區委政法委、公安高陵分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衛健局、區應急管理局、各街辦
(十四)突發事件應對和應急值班
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加強應急值班,堅持領導帶班制度,確保值班人員在崗在勤,24小時信息暢通,如遇突發事件確保反應迅速,上報及時、處置得當。
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配合部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高陵分局、區委網信辦、各街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安全教育。進一步加強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師生安全教育工作,通過舉辦安全教育主題報告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方式,開展安全教育,增強師生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意識。
(二)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發揮教育主陣地作用,通過校園廣播、校報、宣傳欄、黑板報、主題班會、演講活動、知識競賽活動等多種方式向學生、家長、社會全方位宣傳校園安全,爭取家長和社會的支持,形成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排查力度。進一步加大部門聯合執法和專項檢查力度,建立完善以學校日常自查為主,定期和不定期檢查、重點和一般檢查、專項和綜合檢查相結合的工作制度,齊抓共管,力求實效。
(四)完善聯防機制。加強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運輸、衛健、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和街辦的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安全整治工作合力,開展綜合治理,凈化校園周邊環境,防患于未然。
(五)加強應急演練。持續開展中小學生應急避險演練活動,建立“指揮統一、反應靈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體系。
(六)做好排查整改。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完善學校安全隱患臺賬管理,規范檢查內容程序,注重檢查實效,消除安全隱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園校及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對檢查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或上報,確保師生安全。
(二)加強安全培訓。各園校及相關部門結合實際,通過組織參加各類培訓班、交流學習、崗位練兵、網絡培訓等多種方式,開展校園安全培訓。同時,要加大對新進教職員工、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的安全培訓力度,提高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防范、應急事故處置能力,要加強對學校各類從業人員的安全、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
(三)強化督查追責。采取聯合督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對各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培訓、安全知識宣傳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職責落實不到位的園?;騿挝贿M行通報批評和問責,并在全區范圍內通報。
附件:各成員單位職責
附件
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校園安全工作專班:牽頭負責全區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組織協調成員單位,定期研判校園安全工作形勢,提出工作建議和具體要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開展校園安全宣傳工作,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對發生涉及校園安全的重大事(案)件,協調指導相關責任部門做好輿情應對處置工作。
區委政法委:負責組織協調,推動有關部門落實工作責任;深化“平安校園”創建工作,把校園及周邊安全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積極發動群眾,整合社會資源,推動形成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共同維護校園安全的工作局面。
區關工委:負責對廣大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和理想信念、革命傳統、思想道德、科學文化、民主法治等教育,幫助青少年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同時,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作,回歸社會。
團區委:配合教育部門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加強對廣大青少年學生網絡媒體素養教育,增強學生對社會不良現象的免疫力。
區委網信辦:配合區教育局做好學校重大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分析、研判及輿情管控工作;推動校園網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處理校園網絡安全突發事件。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校園安全工作專項資金,對學校配備專職保安和技防設備經費給予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高陵分局:負責校園及周邊環境污染的檢查與整治,杜絕“聲光電”、電磁輻射、化學物品等對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影響。
公安高陵分局:負責校園及周邊治安領域工作。指導學校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在上放學時段安排警力保障學生安全,協調交警維護交通秩序,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對校園安全工作定期進行調度和部署。
區教育局:負責校園內部安全領域工作。明確專門機構和專職人員對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制定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將其納入教育督導評估體系;認真履行自身職責,積極排查學校及周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維護好學校、幼兒園及周邊的治安秩序;督導中小學幼兒園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健全內部保衛組織,落實專人管理和物防、技防措施,加強學生安全教育,落實校園安全管理各項措施,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區住建局:加強對校園及周邊建設工程的執法檢查,協同教育部門對校舍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管;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定期進行排查、鑒定,對危險校舍制定維修改造方案,嚴把施工質量關,確保不發生校舍建筑安全事故。
區衛健局:負責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定期檢查、指導學校衛生防疫和衛生保健工作,指導學校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及時監測和防范各種突發性、流行性、傳染性疫情;監督、檢查學校飲用水和教學環境衛生狀況;做好其他事故救援救治工作。
消防大隊: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和防火緊急疏散演練,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加強對校園及周邊出租房、各種經營性場所的消防管理。
區市場監管局:加大對校園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規范食堂的食品采購、貯存、制作加工等環節,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落實校園周邊市場食品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做好“小飯桌”等場所的規范和清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定期檢查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的安全狀況。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配合宣傳部對校園及周邊文化娛樂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治理校園周邊音像、出版市場,堅決查繳各類非法出版物,依法取締校園周邊出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
區交通運輸局:定期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教育活動。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營運證件和安全運營情況監督檢查,對“三無”車輛及超載現象進行查處,嚴厲打擊無證運營接送學生的“黑車輛”,整頓治理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問題。
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教育等有關部門落實校園安全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指導配合教育部門完善各類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校園應急疏散演練。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區水務局:負責巡查轄區河道,制止學生進入河道游泳戲水,維護加固河道隔離防護設施;督導相關部門和各街道在人工湖、坑塘、河流等危險水域設置警示標志,加裝防護設施。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校園周邊流動攤點、占道經營、私搭亂建建筑的清理整治。
區司法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為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服務。
各街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面做好轄區內校園安全監管工作,加大對校園安全工作支持力度;結合重要敏感時期和重要時間節點,以網格化管理為依托,加強轄區內校園群防群治工作,確保校園及周邊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