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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西安市高陵區應對極端天氣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20日
西安市高陵區應對極端天氣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6
1.1 編制目的…………………………………………………………6
1.2 編制依據…………………………………………………………6
1.3 適用范圍…………………………………………………………6
1.4 工作原則…………………………………………………………6
2 組織指揮體系…………………………………………………………7
2.1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7
2.2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主要職責…………8
2.3 應急工作組………………………………………………………9
2.4 現場應急指揮部…………………………………………………9
3 預防和監測預警………………………………………………………10
3.1 預防………………………………………………………………10
3.2 監測………………………………………………………………11
3.3 預警………………………………………………………………11
4 應急響應………………………………………………………………13
4.1 總體要求………………………………………………………13
4.2 信息報告………………………………………………………13
4.3 分災種響應……………………………………………………14
4.4 信息發布………………………………………………………29
4.5 社會動員………………………………………………………29
4.6 響應升級………………………………………………………30
4.7 響應降級和終止……………………………………………30
5 后期處置………………………………………………………………30
5.1 善后處置………………………………………………………30
5.2 調查評估………………………………………………………30
5.3 制定規劃………………………………………………………31
5.4 征用補償………………………………………………………31
6 保障措施………………………………………………………………31
6.1 人力資源保障………………………………………………31
6.2 經費保障………………………………………………………32
6.3 物資保障………………………………………………………32
6.4 其他保障………………………………………………………32
7 預案管理………………………………………………………………34
7.1 宣傳培訓和演練……………………………………………34
7.2 預案修訂………………………………………………………34
8 獎勵與責任追究……………………………………………………35
8.1 獎勵………………………………………………………………35
8.2 責任追究………………………………………………………35
9 附則……………………………………………………………………35
9.1 預案解釋………………………………………………………35
9.2 預案實施………………………………………………………35
10 附件
1. 氣象災害相關名詞解釋………………………………………36
2. 高陵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39
3. 高陵區應對極端天氣災害應急工作組組成及職責……46
4. 高陵區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4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健全應對極端天氣災害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預警、應對能力,保證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極端天氣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西安市氣象災害防御條例》《西安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西安市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西安市高陵區突發事件總體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陵區內暴雨(雪)、寒潮、大風、沙塵暴、連陰雨、高溫、低溫、雷電、冰雹、霜凍、大霧、冰凍(凍雨)、道路結冰和霾等極端天氣災害的防范和協調指揮工作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見附件1)。
因極端天氣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重污染天氣等其他災害,及其他安全生產事件、重大環境事件、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的處置,適用其他有關應急預案規定。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氣象災害應急體系建設,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對氣象災害按照行政區域實施分級處置,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是本行政區域氣象防御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我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3)預警先導、部門聯動。根據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按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種類,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和預案,啟動應急響應機制。
(4)預防為主、科學高效。綜合實施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地區、部門間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確保氣象災害應對工作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1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
成立高陵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在區政府領導下,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極端天氣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政府辦副主任、區氣象局局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應急工作組。
成員單位包括:區政府辦、區委宣傳部、區人武部、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水務局、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住建局、區氣象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高陵分局、武警高陵中隊、區消防救援大隊、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涇河工業園管委會、區電信局、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各街道辦事處。
成員單位主要職責見附件2。
2.1.2 主要職責
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發展態勢和影響程度,召集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會議,通報災害性天氣監測實況,已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分析匯總極端天氣災害監測信息,交換有關災情和險情信息,綜合研判極端天氣災害的影響程度及未來發展態勢,決定啟動或解除極端天氣災害應急預案響應措施。
2.2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氣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區氣象局、區應急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
主要職責:負責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極端天氣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工作;統一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極端天氣災害的防范和協調指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組織各成員單位會商極端天氣災害發展趨勢,分析研判極端天氣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組織召開年度聯席會議,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人員培訓,參加、籌劃、組織和評估有關極端天氣災害事件應急演練;組織開展極端天氣災害風險調查和重點隱患排查,檢查指導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和相關部門各項應急準備措施落實情況。
2.3 應急工作組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應急工作組由極端天氣監測組、疏散撤離組、應急搶險組、醫療救護組、巡視查險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衛組、災民安置組、輿情宣傳組、專家組等組成,可根據情況成立其他應急工作組。應急工作組由一個或多個應急成員單位組成,組長由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承擔具體的應急處置任務。
應急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4 現場應急指揮部
根據極端天氣災害救援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視情況成立極端天氣災害救援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極端天氣救援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極端天氣災害救援現場應急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由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各應急工作小組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階段結束后,現場指揮部自動撤銷。
3 預防和監測預警
3.1 預防
(1)建立健全極端天氣災害風險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極端天氣災害普查、極端天氣災害風險評估區劃和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并根據極端天氣災害分布情況和極端天氣災害風險評估結果,劃定極端天氣災害風險區域,為有效開展極端天氣災害防范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2)各成員單位當針對不同種類、不同級別的預警信號制定本部門的防御措施,建立基于極端天氣高級別預警信號為先導的停工、停課、停運等應急聯動工作機制。
(3)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深入開展極端天氣災害風險隱患分析研判,做好行業內極端天氣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的督查,對排查出來的極端天氣風險隱患做好風險管控和隱患整治。
(4)各成員單位在國家重大建設程、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建設以及城市規劃編制中,應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減輕氣象災害的影響。加強氣象防災減災緊急避難場所等建設,并根據氣象災害情況做好人員轉移等準備工作。協助做好氣象災害防御知識的宣傳和氣象災害應急演練工作。
(5)易受端天氣災害影響的重點單位應當根據端天氣災害種類,建立災害風險防控機制,做好端天氣災害防御職責履行、預案編制、預報預警信息接收等工作。
3.2 監測
區氣象局負責轄區內極端天氣災害監測站網的建設和維護,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協助做好極端天氣監測設施的選址,為極端天氣設施安裝、維護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關極端天氣設施及環境的保護。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優化加密觀測站網,完善極端天氣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綜合監測體系。
區氣象局應及時發布極端天氣災害監測預報信息,并與區教育局、公安高陵分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水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電分公司、區電信局、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等部門建立相應極端天氣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聯動機制,實現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3.3 預警
3.3.1 預警級別
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一般將極端天氣災害預警分為四個級別,由低至高分別用藍、黃、橙、紅標示。一級預警即紅色預警為最高級別。不同災種的具體預警分級防御措施見附件4。
3.3.2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制度:遵循“歸口管理、統一制作、多方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號由區氣象局負責制作,并通過多渠道、多平臺進行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制作并向社會發布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號。
(2)發布內容:主要包括極端天氣災害的種類、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發布方式:包括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短信、區政府門戶網站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
(4)傳播要求:區氣象局及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應通過現有的信息發布渠道,準確、及時傳播預警信號,實現預警信息全覆蓋。
3.3.3 預警信號調整和解除
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號發布后,區氣象局應當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預警信號的升級、降級、解除技術指標和預警信號發布、更新、解除流程按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范》(DB610/T3022-2018)執行。
3.3.4 預警準備
區氣象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務局、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依法依規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開展必要的處置工作。預警級別達到規定標準后,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各相關街道辦事處、部門和單位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采取預控措施,落實搶險隊伍和物資等各項準備工作。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應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群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到應急避難場所或其他安全地帶。
4 應急響應
4.1 總體要求
極端天氣災害應急處置按照“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籌協調、統分結合的“全災種、大應急”工作格局。
按分級管理原則,極端天氣災害應急處置應當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的類別、預警等級、影響程度、范圍,分災種由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2 信息報告
區氣象局及時發布并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極端天氣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與相關極端天氣災害應對聯動部門實現災情、險情信息實時共享。
極端天氣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發生后,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極端天氣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和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并及時續報災害處置等有關情況。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災害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報告要簡明扼要、迅速準確。
4.3 分災種響應
極端天氣來臨或發生時,區氣象局應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及時發布各類極端天氣災害預警及相關防御指南,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天氣監測,組織專題會商,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情況隨時更新預報預警信息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同時提供氣象應急保障服務。
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的發生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各成員單位按職責組織做好災害風險研判、防范準備和應對工作,適時啟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1)暴雨引發河流洪水、山洪災害、城市內澇,以及長期少雨導致的干旱災害等,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根據相關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2)暴雪、大霧、霾、冰凍(凍雨)、道路結冰等嚴重影響交通運輸安全等災害,由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根據交通運輸類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3)極端天氣因素引發的突發地質災害,由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根據相關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極端天氣因素引發的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由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根據相關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5)極端天氣因素引發的重污染天氣的應急處置,由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根據相關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6)極端天氣災害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由區減災委負責組織領導,根據相關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4.3.1 暴雨、連陰雨
根據部門職責和暴雨預警,區應急管理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水務局等有關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防汛、防洪排澇、突發地質災害、自然災害救助等其他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及時發布暴雨預警,加強與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務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等部門和單位的會商研判,適時啟動氣象觀測,做好遞進式跟蹤預報服務。
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部門組織、指導做好暴雨、連陰雨引發洪澇災害的應急準備工作。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暴雨、連陰雨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的傳播以及暴雨、連陰雨災害防災減災避險知識的宣傳。
區水務局開展洪水監測預警預報和水利工程調度、水利工程巡護查險和搶險工作,提出洪水避險轉移建議。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密切關注降雨預報及降雨實況,及時開展地質災害風險會商研判,動態發布預警信息,指導預警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風險隱患巡查和監測,做好受威脅群眾轉移避讓和安置管控工作。
區住建局檢查并清理排水系統,做好內澇防御準備。
區教育局根據預警信息,指導督促所屬學校做好停課等應急準備。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部門加強戶外文化體育活動和旅游活動管理,必要時停止受影響區域的一切戶外活動。
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故障;必要時可采取停電避險方式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險情消除后及時恢復供電。
公安高陵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對受災地區和救援通道實行交通引導或管制,必要時對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貨運輸、交通在建項目等采取停運、停班、停工撤離等緊急避險措施。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部門針對農業生產制定防御措施,指導開展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暴雨、連陰雨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2 干旱
根據部門職責和干旱預警,區應急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水務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等有關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抗旱、自然災害救助等其他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及時發布干旱預警,適時加密監測預報;加強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會商,評估干旱影響;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組織、指導做好干旱引發森林草原火災、干旱災害的應急準備工作。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干旱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的傳播,提醒公眾節約用水。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指導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落實防御措施,組織開展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區水務局加強旱情、水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利工程,減輕干旱影響;組織實施水資源調度,提供抗旱技術支撐。
區衛生健康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因旱災導致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組織指導受災街道辦事處做好環境污染的監測工作,參與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干旱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3 暴雪、冰凍
根據部門職責和暴雪、道路結冰預警,區應急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水務局、公安高陵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建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交通、自然災害救助等其他專項應急預案,供暖、供電、供水等部門和單位啟動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降雪、降溫監測實況和道路結冰預報、預警信息,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
區應急管理局統籌指導暴雪、冰凍天氣引發的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防御應對工作,組織協調因暴雪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按預警信號等級有序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依法發布災情。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暴雪、冰凍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的傳播以及暴雪、冰凍災害防災減災避險知識的宣傳,提醒公眾安全用電、安全用氣。
公安高陵分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和道路管控,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積雪、結冰路段。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根據積雪情況,及時組織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沿街流浪者的護送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及時發布路況信息提醒,指導交通運輸企業做好車輛防滑、防凍措施,提醒公路、橋梁行駛車輛減速。對所管轄國、省道采取融雪措施,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區住建局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地采取有效防雪、除雪措施,加強檢查力度,防范安全事故,配合有關部門及時動員、撤離可能因積雪壓塌工地內的建筑或臨時建筑設施中的人員。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部門組織對農業設施進行加固,組織種植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區教育局負責組織、督促、指導所屬學校開展暴雪天氣應對,做好學生安全保障工作。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負責冰雪消融誘發的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因災致貧生活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和社區專業社工、志愿者參與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采取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正常開展,并組織做好傷員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病工作。
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水務局等負責供水、供暖、供氣等主管部門督促相關單位加強管線巡查,確保水、暖、氣管線安全運行。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暴雪、冰凍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4 寒潮
根據部門職責和寒潮預警,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水務局、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等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自然災害救助等其他應急預案,供暖、供電、供水等部門(單位)啟動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寒潮監測預報預警信息,開展寒潮影響評估分析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物資并監督使用;組織協調重要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寒潮預報預警信息傳播,提醒社會公眾做好防寒保暖,注意用電、用氣安全。
區民政局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指導設施農業、果業、蔬菜等種植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設施農業、農作物以及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區教育局組織指導所屬學校采取防寒保暖措施,做好學生安全保障工作。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指導燃氣、供熱企業加強調度和管線巡查,確保供氣、供熱穩定。做好城市綠化樹木、花卉等防寒保暖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加強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加強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保障電力供應正常。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寒潮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5 大風
根據部門職責和大風預警信息,區住建局、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及時啟動建設工程、旅游等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風監測預報預警信息,適時加大預報警報發布頻率。
區應急管理局督促、指導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龍門吊、生產廠房、職工宿舍、臨建設施、倉庫等建筑和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防范大風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會同區氣象局做好森林草原火險預報預警,指導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大風預警信息傳播和防御紙質宣傳,提醒社會公眾注意防范。
區住建局督導施工單位和建設工地采取防風措施,必要時采取停止作業措施,保障安全。督促物業公司及時通知住宅小區居民妥善放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指導所管理行業企業采取防風措施,防范大風災害影響。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加大對戶外廣告牌、綠化樹木的巡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廣告牌必要時可強行拆除;及時清理死樹枯枝。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指導農業生產單位、農戶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防風措施,減輕災害損失。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督促指導景區采取有效防風措施,停止水上、高空娛樂項目,保障游客安全。
公安高陵分局、區交通運輸局提醒駕駛人員減速慢行,在高架橋、隧道等區域設立橫風警示標志,防范大風對交通安全產生的影響。
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風險隱患。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大風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6 高溫
根據部門職責和高溫預警信息,區應急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住建局等有關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救助等專項應急預案,區教育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等部門及時啟動防暑降溫、城市運行保障等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高溫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了解高溫影響,開展綜合分析評估。
區應急管理局指導生產經營單位預防高溫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核定和報告災情;加強會商和綜合研判,統籌協調森林火災撲救力量。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高溫預警信息傳播,提醒社會公眾注意高溫防御,防止中暑事件發生。
區教育局指導、督促所屬學校做好高溫防御工作,避免午后高溫時段戶外教學活動。
公安高陵分局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提醒駕駛員做好車輛性能自檢,減少車輛因高溫發生自燃、爆胎等事故;同時,加強道路巡檢,及時處置各類路面交通事故。
區民政局指導各社區做好高溫預防工作,對特殊群體采取必要的防暑應對措施。
區人社局加強勞動安全監察,提醒企業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在高溫時段根據情況發出停工建議。
區住建局督促建筑、施工等企業對露天作業場所采取有效防暑措施。必要時停止戶外和高空作業。
區交通運輸局指導交通運輸企業、單位,采取防暑降溫保護措施。提示公路作業單位合理安排戶外作業。
區衛生健康局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防暑降溫措施建議,宣傳中暑防治常識,督促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各項救治防范措施。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指導種植、養殖戶采取預防高溫措施,減少高溫對種植、畜牧、水產養殖業帶來的不利影響,指導種植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防止中暑。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指導城管系統、園林行業戶外工作人員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必要時停止午后高溫時段戶外作業。
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加強高溫期間電力調配,落實保障措施,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注意防范因用電量過高,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設備負載大而發生故障。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定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高溫防御和應對工作
4.3.7 雷電
根據部門職責和雷電預警信息,區應急管理局、區發改委等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自然災害救助等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及時發布雷電監測預報預警信息,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災害發生后,有關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災情調查、分析評估工作。做好易燃易爆場所雷電災害防御監管。
區應急管理局督促、指導行業主管部門加強電力、通信以及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龍門吊、生產廠房、職工宿舍、臨建設施、倉庫等建筑和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防范雷電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加強森林草原火情監控,指導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雷電預警信息傳播和雷電防御知識宣傳,提醒社會公眾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
區教育局根據天氣情況暫停戶外教學活動,指導所屬學校開展雷電災害防御和學生避險逃生安全教育。
區住建局提醒、督促施工單位和建筑工地落實雷電防御措施,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做好所管轄范圍內雷電災害防御監管。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指導、督導旅游景區、度假區等場所及時發布警示信息,適時關閉相關區域,停止營業,組織游客避險。
區衛生健康局督導醫療機構及時開展醫療救治等工作。
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故障和險情,及時做好電力故障搶修工作。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雷電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8 冰雹
根據部門職責和冰雹預警信息,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自然災害救助等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及時發布冰雹監測預報預警信息,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適時組織開展人工防雹作業。
區應急管理局督促、指導行業主管部門加強電力、通信以及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龍門吊、生產廠房、職工宿舍、臨建設施、倉庫等建筑和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防范冰雹引起的生產安全事故。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冰雹預警信息傳播和冰雹防御知識宣傳,提醒社會公眾注意防范。
區教育局指導所屬學校開展冰雹災害防御和學生避險逃生安全教育,根據天氣情況暫停戶外教學活動。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指導農戶落實防御措施,預防冰雹對種植業、畜牧業、漁業、果業的影響,組織抗災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及時發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預警信息,指導旅游企業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導協調旅游景點疏散游客,做好防災避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督促關閉旅游景點或設施。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冰雹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9 霜凍
根據部門職責和霜凍預警信息,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自然災害救助等專項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霜凍監測預報預警,及時發布霜凍預警信號,適時加大預報預警頻次。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霜凍預報預警信息傳播和霜凍災害防御知識宣傳,提醒社會公眾注意防范。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指導糧食作物種植戶、果農、菜農和畜牧水產養殖戶采取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農林作物、牲畜、家禽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對城市綠化樹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區衛生健康局加強低溫可能造成的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并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組織實施應急防寒救助,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應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霜凍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10 沙塵暴、霾
根據部門職責和沙塵暴、霾預警信息,區交通運輸局、公安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突發環境事件、交通、自然災害救助等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增加預報發布頻次。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沙塵暴、霾預報預警信息傳播和沙塵暴、霾防御知識宣傳,提醒社會公眾注意防范。
區教育局要指導督促所屬學校做好防沙塵、防霾工作;沙塵暴、霾影響時段停止室外教學活動,必要時采取停課措施。
公安高陵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采取應急措施,確保沙塵暴、霾天氣狀況下的運輸安全。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加強對沙塵暴、霾發生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監測,為災害應急提供服務。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及時發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預警信息,指導旅游企業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導協調旅游景點疏散游客,做好防災避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督促關閉旅游景點或設施。
高空作業、室外作業、危險區域作業施工管理部門、施工單位等,應根據沙塵暴、霾預警信息,加強風險研判,必要時應果斷停工,及時避險。
區衛生健康局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呼吸道疾病等救治需求。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沙塵暴、霾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3.11 大霧
根據部門職責和大霧預警信息,區交通運輸局、公安高陵分局等部門綜合研判風險,按照應急預案有關標準,適時啟動交通等專項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
區氣象局加強大霧監測預報預警,及時發布大霧預警信號,適時加大預報預警頻次。
區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大霧預報預警信息傳播和大霧防御知識宣傳,提醒社會公眾注意防范。
公安高陵分局加強車輛指揮和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據應急保障實際需要,采取相應交通管制措施。
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加強電力設施巡視檢查和運行維護,落實防污閃措施,及時排除故障。
其他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大霧災害防御和應對工作。
4.4 信息發布
(1)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負責相關極端天氣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
(2)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應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極端天氣災害相關信息。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信息。應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3)氣象災害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發布的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4.5 社會動員
(1)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極端天氣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極端天氣災害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2)極端天氣災害發生后,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3)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紀檢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4.6 響應升級
(1)因極端天氣災害影響加重,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號升級,或者極端天氣災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災害,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態發展,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等自然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根據相關應急預案,提升應急響應級別。
(2)當極端天氣造成的影響程度超出我區控制能力,需要上級政府和部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區委、區政府報請市委、市政府協調相關資源和力量參與處置。
(3)當上級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到達現場時,應急處置指揮權相應上移,各成員單位應全力配合。
4.7 響應降級和終止
極端天氣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區氣象局發布極端天氣災害預警降級或解除信息,各自然災害專項應急指揮部根據綜合情況,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我區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和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5.2 調查評估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相關氣象衍生次生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負責對極端天氣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極端天氣災害的起因、性質、影響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和總結,分析極端天氣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由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災情核定工作。
5.3 制定規劃
極端天氣災害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結合調查評估情況,立即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受損的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4 征用補償
建立極端天氣災害應急征用補償制度。極端天氣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設備、設施、場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資。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補償制度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6 保障措施
6.1 人力資源保障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加強人力資源保障,加強各項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并通過開展培訓、演練等方式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必要時,按照相關程序請求駐區武警部隊參與救災相關工作;采取多種方式配置氣象服務專業技術人員,鼓勵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志愿者參與極端天氣災害的應急救援、善后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
6.2 經費保障
區財政局將極端天氣災害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建立極端天氣災害應急經費保障長效機制。
6.3 物資保障
區發改委、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應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的種類、頻率和特點,按照實物儲備與商業儲備相結合、生產能力與技術儲備相結合、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做好救災儲備整合,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分區域、分部門合理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鼓勵和引導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居民家庭儲備基本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需品。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應對極端天氣災害提供物資捐贈和支持。
6.4 其他保障
6.4.1 設備設施保障
各相關部門,應根據相應職責加強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資儲備,加強現場救援和搶險裝備建設,建立其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的信息數據庫以及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確保應急處置調用及時、搶險到位。區氣象局要根據極端天氣災害應急保障需求,建立極端天氣災害監測預警裝備儲備庫。
6.4.2 防護保障
在處置極端天氣災害過程中,相關單位應充分考慮各類極端天氣災害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確保救援人員安全。
6.4.3 交通保障
區交通運輸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受災街道群眾安全轉移所需運輸工具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暢通。公安高陵分局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做好受災街道辦事處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務群眾等工作。
6.4.4 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規劃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應充分與區內公園、廣場、道路、人防工程等公共設施相結合,區應急管理局做好應急避難場所的日常巡查檢查,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避難場所的正常運轉。
6.4.5 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治安維護,制定相關維護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動方案,加強對重點地區、場所、人群、物資設備的安全防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惡化,維護社會秩序。
6.4.6 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健康局統一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醫療衛生保障方案,健全動態數據庫,明確醫療衛生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按照就近處置的原則,劃分醫療救治區域;明確相應的應急措施、醫療衛生隊伍和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等措施。
7 預案管理
7.1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本預案的宣傳和培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多層次全方位地向全區人民宣傳普及極端天氣災害防治、避險、自救、互救常識。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有計劃地組織突發極端天氣應急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日常培訓,加強對重點單位、重點部位、重點基礎設施等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極端天氣災害應急處置、監測人才。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按照突發極端天氣災害類別組織應急演練,提高應急人員極端天氣災害應急處置技能及實戰能力。應急演練活動應至少每3年開展一次。
7.2 預案修訂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制定和管理,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預案實施后,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區氣象局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訂。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參照本預案修訂、完善本級極端天氣災害應急預案。
8 獎勵與責任追究
8.1 獎勵
對在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8.2 責任追究
由于玩忽職守、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阻礙、干擾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9 附則
9.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區氣象局負責解釋。
9.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
氣象災害相關名詞解釋
(1)暴雨:一般指降水量很大的雨。氣象學常用定義:1小時內降水量大于16毫米或以上的雨;12小時內降水量大于30毫米或以上的雨;24小時內降水量大于50毫米或以上的雨。
(2)暴雪:一般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10毫米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6毫米以上的固態降水,會對農牧業、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3)干旱: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空氣干燥,土壤缺水和地表水減少等現象,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人畜飲水、生態環境等造成危害。
(4)寒潮:指高緯度的冷空氣大規模地向中低緯度侵襲,造成沿途地區出現劇烈降溫、大風和雨雪天氣,對農牧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5)大風:指平均風力大于6級、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會對農業、交通、水上作業、建筑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6)沙塵暴:指強風將地面沙塵吹起,使空氣很渾濁,水平能見度小于1公里的天氣現象。對農牧業、交通、生態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7)連陰雨:指連續4天以上(含4天)有降水(不包括霧、露、霜)的陰雨天氣過程。
(8)高溫: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牧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9)低溫:指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會對農牧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10)雷電:指發生在雷雨云內、云與云、云與地或云與空氣之間的擊穿放電現象,常伴有強烈的陣風和暴雨,有時還伴有冰雹,對農業、電力、通信等造成影響,嚴重時造成人員傷亡、建筑物損毀或引發火災等。
(11)霜凍:指空氣溫度突然下降,使植物體溫降低到0℃以下而受到損害甚至死亡的農業氣象災害,對農業、林業、牧業等造成危害。
(12)大霧:指近地面空氣冷卻到露點以下時,空氣中水汽凝結成水滴或凝華成冰晶,使水平能見度小于1千米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13)冰凍:指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現象,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14)凍雨:指由冰水混合物組成,與溫度低于0℃的物體碰撞立即凍結的降水,會對農牧業、林業、交通和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15)道路結冰:指降水,如雨、雪、凍雨,或霧滴,碰到溫度低于0℃的地面而出現的結冰現象,對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影響。
(16)霾:指大量極細微的干塵粒等氣溶膠均勻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見度小于10千米的空氣混濁現象,會對農牧業、交通、生態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附件2
高陵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主要職責
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制訂極端天氣災害應急預案,在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組織實施。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對其所分管領域、行業造成的影響實施監測,及時上報相關信息,并與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其他成員單位及時溝通,信息共享。
具體職責如下:
區政府辦: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報告極端天氣災害緊急事件情況,傳達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批示。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防災宣傳教育,做好極端天氣災害事件新聞發布,及時通報極端天氣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引導社會輿論客觀正面報道,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息發布。
區人武部:根據極端天氣災害具體情況,組織指揮民兵、預備役參與救援行動;根據地方黨委政府申請,提出動用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的兵力動用方案;根據上級授權,指揮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行動。
區發改委:負責極端天氣受災街道辦事處米面糧油等上平供給的基本穩定;負責搶險救災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及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和調撥工作;負責極端天氣基礎設施預防和災后重建項目立項審核。
區教育局:主要負責部署教育系統避險救災工作。根據災情調整教學時間,確保師生安全;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極端天氣安全教育,普及避險知識;負責組織師生逃生演練和自救互救訓練;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受災學校組織轉移和安置師生。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協調組織受災街道辦事處應急無線通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搶險救災生活必需品的供應,及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和調撥工作。
公安高陵分局:負責組織對極端天氣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社會治安和穩定問題進行預判,并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防范處置工作;依法指導公安機關開展極端天氣警戒、治安維護,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宣傳、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處罰等防范處置工作;管理、指導交通安全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維護受災街道辦事處社會秩序,保衛重要設施;協調極端天氣期間有關突發的社會公共安全事件處置;參與區應急救援,為搶險提供有力保障。
區民政局:組織指導全區各慈善機構接受和安排社會各界提供的捐贈款物;督促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人員納入臨時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協助做好災害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相關事宜;引導社會力量組織應急救援。
區財政局:負責安排區極端天氣災害經費預算,以及有關極端天氣災害預防的財政補助專款,按程序及時撥付并監督使用。
區人社局:完善災害性天氣條件下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通過宣傳和引導,提高用人單位在極端或災害天氣下保護員工安全的意識。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根據極端天氣災害需要,協助和配合守在街道辦事處制定災后恢復重建相關規劃工作;會同區氣象局開展極端天氣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核實、上報險情或災情;組織險情或災情監測和評估,預測災害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劃定極端天氣災害危險區的意見。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負責組織、指導各街道辦事處、村莊做好動物重大疫病和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負責農業、林業防災減災及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根據極端天氣災害預測預報,督促、指導有關地區保護和搶收農作物,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后恢復;負責區內林業極端天氣災害防御工作,組織林業災情的調查核實;組織、指導受災街道辦事處林帶資源和林帶生態修復。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主要負責對受災街道辦事處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處置方案,及時發布環境質量信息;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災害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環境污染的消除,防止環境污染;指導做好受災街道辦事處的重大環境事件的處理及善后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運營車輛和乘客進行極端天氣災害宣傳教育;負責極端天氣災害救援人員、物資及轉移災民所需道路運輸運力的協調和保障;組織協調所轄受災損毀的公路搶修工作,確保救災交通通暢;負責配合做好極端天氣災害搶險救援車輛公路通行保障工作。
區水務局:主要負責洪水的監測、預報和旱情的監測工作;組織旱澇災情核查和綜合上報,發布汛情旱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動態;組織實施江河湖庫和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調度;組織編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區河流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依法進行區河道清障工作,確保河道行洪暢通,及時準確測報水情、汛情,及時發布提供水文信息,及時修復損毀水利工程。
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對因極端天氣災害滯留在景區的游客和工作人員的救援工作,及時向本行業傳播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息;督導已納入旅游行業管理的旅游景區(點)做好極端天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已納入旅游行業管理的旅游景區(點)極端天氣災害防控措施。
區衛生健康局:主要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組建救災防病應急隊伍,根據需要開展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對受災街道辦事處衛生應急工作進行指導,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傳播;負責應對極端天氣災害可能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負責災后恢復的醫療保障工作,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氣象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指導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和相關單位緊急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協調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救災行動,協調有關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各街道辦事處(涇河工業園管委會)有序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區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重大氣象災害影響前后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組織開展災后復工復產的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依法發布災情。
區住建局:負責所轄城區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城區房屋和建筑工地的防極端天氣災害前安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危房、臨時建筑物、工地塔吊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查和治理安全隱患;負責城區內澇防治工作,搞好防治內澇工程規劃、排澇除險以及排澇工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汛前疏通城區排水涵洞、管網及溝渠暢通,檢修城區道路照明設施;負責組建防內澇搶險技術力量隊伍組建并在汛前、汛期開展工作;做好本部門物資儲備,提高區城市防內澇搶險水平。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主要負責城市公園、廣場、商鋪等戶外大風、暴雪等極端天氣災害引發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極端天氣災害期間,食品、藥品的安全問題,協助開展災害、疫情的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保障災后市場經濟秩序平穩有序;負責區工商經營經濟防極端天氣災害知識的宣講,組織工商個體戶參加搶險工作;負責災害前工商個體經濟的防災安全檢查,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搶、撤”方案,保障災后市場經濟秩序平穩有序。
區氣象局:主要負責極端天氣的監測、預警預報的制作和發布,及時發布氣象服務信息,提供全區長、中、短期天氣趨勢分析;為區政府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根據氣象條件,協調上級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涇河工業園管委會: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極端天氣災害救援各項工作。
區電信局:負責電信通信設施保障,確保電信通信通暢;協調電信通信資源調度,做好災后的應急通信保障。
區供電分公司、涇渭供電分公司:主要負責組織電力調配,保障電力供應;做好防災救災電力供應保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指揮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極端天氣搶險救援;參與遇險人員搜救和轉移工作;完成指揮部交付的其他防重要工作。
武警高陵中隊:根據地方黨委政府申請,經上級授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參與極端天氣災害搶險救援;搜救遇險遇難人員;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氣象設施的管理,負責接收區氣象局發布的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息,并及時向本轄區群眾傳遞,指導群眾采取措施,積極防御;發生極端天氣災害時,及時進行實際調查,收集災害信息并向區氣象局等有關單位報告;負責本轄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實施;負責本轄區內搶險救災工作以及搶險機動任務人員征集,做好預案的宣傳,發放疏散撤離卡,建立防、搶、撤組織責任體系,把撤離責任細化到村(社區)、到組、到戶、到人、到地點。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極端天氣期間均應根據各部門的職責和應急指揮部的搶險指令,無條件地參與搶險工作,并提供服務,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共同完成搶險任務。
附件3
高陵區應對極端天氣災害應急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一、極端天氣監測組:區氣象局分管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區氣象局、區水務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組成。主要負責暴雨、連陰雨、暴雪、低溫、冰凍、寒潮、大風、沙塵暴、高溫、干旱、雷電、冰雹、大霧、霾等天氣監測,根據收集到的各類信息,分析變化趨勢,及時為指揮部正確決策提供意見。
二、疏散撤離組:一共7個小組,各組由一名常務副區長、副區長掛帥(或指派),各街道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各街道辦事處、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組織指導居民群眾的疏散撤離工作,各單位職工及家屬的疏散撤離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
三、應急搶險組: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任組長,成員由區消防救援大隊全體人員、民兵、預備役、警察、各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必要時協調武警官兵參與。主要負責搶排險,為撤離群眾爭取時間,負責搶險物資的運送。
四、醫療救護組:區衛生健康局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區醫院、區中醫院及區疾控中心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搶險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及環境衛生治理工作。
五、巡視查險組:區水務局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區水務局、區住建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干部及所在街道辦事處、社區(村委會)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河堤、河道、內澇、地質災害點巡查工作,加強重點部位的監測,發現險情及時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六、后勤保障組:區財政局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區財政局和區應急管理局、區發改委、區交通運輸局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搶險資金、物資籌備、發放及運送車輛調度等。
七、治安保衛組:公安高陵分局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公安系統干警組成,主要負責救災過程中的社會治安及交通秩序,執行指揮部的警戒、戒嚴及強制疏散撤離命令,實行交通管制。
八、災民安置組: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任組長,成員由區應急管理局、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干部組成,負責撤離群眾的生活、安置好管理工作。
九、輿情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部長任組長,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局、區融媒體中心人員組成。負責災情及搶險救災的紀實,各種新聞影像、文字資料的收集、制作及報道;負責防洪搶險輿情管控工作。
十、專家組:區極端天氣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組織極端天氣、交通、治安、衛生、安全生產等領域的專家建立專家咨詢機構,根據極端天氣災害種類及影響抽調相應人員組成專家組,為極端天氣災害防災減災重大決策和重要規劃提供技術支持。
附件4
高陵區極端天氣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
一、暴雨預警信號
暴雨預警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暴雨藍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準備工作;
2.學校、幼兒園采取適當措施,保證學生和幼兒安全;
3.駕駛人員應當注意道路積水和交通阻塞,確保安全;
4.檢查城市、農田、魚塘排水系統,做好排澇準備。
(二)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工作;
2.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路況在強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積水路段實行交通引導;
3.切斷低洼地帶有危險的室外電源,暫停在空曠地方的戶外作業,轉移危險地帶人員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雨;
4.檢查城市、農田、魚塘排水系統,采取必要的排澇措施。
(三)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應急工作;
2.切斷有危險的室外電源,暫停戶外作業;
3.處于危險地帶的單位應當停課、停業,采取專門措施保護已到校學生、幼兒和其他上班人員的安全;
4.做好城市、農田的排澇,注意防范可能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四)暴雨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暴雨應急和搶險工作;
2.停止集會、停課、停業(除特殊行業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災害的防御和搶險工作。
二、暴雪預警信號
暴雪預警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暴雪藍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4毫米以上,或者已達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雪災和防凍害準備工作;
2.交通、鐵路、電力、通信等部門應當進行道路、鐵路、線路巡查維護,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駕駛人員小心駕駛,車輛應當采取防滑措施;
4.農牧區和種養殖業要儲備飼料,做好防雪災和防凍害準備;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壓的臨時搭建物。
(二)暴雪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降雪量將達6毫米以上,或者已達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影響。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落實防雪災和防凍害措施;
2.交通、鐵路、電力、通信等部門應當加強道路、鐵路、線路巡查維護,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駕駛人員小心駕駛,車輛應當采取防滑措施;
4.農牧區和種養殖業要備足飼料,做好防雪災和防凍害準備;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壓的臨時搭建物。
(三)暴雪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雪災和防凍害的應急工作;
2.交通、鐵路、電力、通信等部門應當加強道路、鐵路、線路巡查維護,做好道路清掃和積雪融化工作;
3.減少不必要的戶外活動;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壓的臨時搭建物,將戶外牲畜趕入棚圈喂養。
(四)暴雪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降雪量將達15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續,可能或者已經對交通或者農牧業有較大影響。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雪災和防凍害的應急和搶險工作;
2.必要時停課、停業(除特殊行業外);
3.必要時飛機暫停起降,火車暫停運行,高速公路暫時封閉;
4.做好牧區等救災救濟工作。
三、寒潮預警信號
寒潮預警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寒潮藍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48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8℃以上,最低氣溫小于
等于4℃,陸地平均風力可達5級以上;或者已經下降8℃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平均風力達5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寒潮準備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
3.對熱帶作物、水產品采取一定的防護措施;
4.做好防風準備工作。
(二)寒潮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4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陸地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已經下降10℃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4℃,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寒潮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照顧好老、弱、病人;
3.對牲畜、家禽和熱帶、亞熱帶水果及有關水產品、農作物等采取防寒措施;
4.做好防風工作。
(三)寒潮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4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陸地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已經下降12℃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寒潮應急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農業、水產業、畜牧業等要積極采取防霜凍、冰凍等防寒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4.做好防風工作。
(四)寒潮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4小時內最低氣溫將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陸地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已經下降16℃以上,最低氣溫小于等于0℃,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寒潮的應急和搶險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農業、水產業、畜牧業等要積極采取防霜凍、冰凍等防寒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4.做好防風工作。
四、大風預警信號
大風(除臺風外)預警信號分四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大風藍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4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者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大風工作;
2.關好門窗,加固圍板、棚架、廣告牌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遮蓋建筑物資;
3.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如回港避風或者繞道航行等;
4.行人注意盡量少騎自行車,刮風時不要在廣告牌、臨時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5.有關部門(單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二)大風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者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大風工作;
2.停止露天活動和高空等戶外危險作業,危險地帶人員和危房居民盡量轉到避風場所避風;
3.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加固港口設施,防止船舶走錨、擱淺和碰撞;
4.切斷戶外危險電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遮蓋建筑物資;
5.機場、高速公路等單位應當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關部門(單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三)大風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者陣風11~12級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大風應急工作;
2.房屋抗風能力較弱的中小學校和單位應當停課、停業,人員減少外出;
3.相關水域水上作業和過往船舶應當回港避風,加固港口設施,防止船舶走錨、擱淺和碰撞;
4.切斷危險電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遮蓋建筑物資;
5.機場、鐵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單位應當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關部門(單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四)大風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13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2級以上,或者陣風13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大風應急和搶險工作;
2.人員應當盡可能停留在防風安全的地方,不要隨意外出;
3.回港避風的船舶要視情況采取積極措施,妥善安排人員留守或者轉移到安全地帶;
4.切斷危險電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遮蓋建筑物資;
5.機場、鐵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單位應當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關部門(單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五、沙塵暴預警信號
沙塵暴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沙塵暴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可能出現沙塵暴天氣(能見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經出現沙塵暴天氣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沙塵暴工作;
2.關好門窗,加固圍板、棚架、廣告牌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風影響的室外物品,遮蓋建筑物資,做好精密儀器的密封工作;
3.注意佩戴口罩、紗巾等防塵用品,以免沙塵對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損傷;
4.呼吸道疾病患者、對風沙較敏感人員不要到室外活動。
(二)沙塵暴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出現強沙塵暴天氣(能見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經出現強沙塵暴天氣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沙塵暴應急工作;
2.停止露天活動和高空、水上等戶外危險作業;
3.機場、鐵路、高速公路等單位做好交通安全的防護措施,駕駛人員注意沙塵暴變化,小心駕駛;
4.行人注意盡量少騎自行車,戶外人員應當戴好口罩、紗巾等防塵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三)沙塵暴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出現特強沙塵暴天氣(能見度小于50米),或者已經出現特強沙塵暴天氣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沙塵暴應急搶險工作;
2.人員應當留在防風、防塵的地方,不要在戶外活動;
3.學校、幼兒園推遲上學或者放學,直至特強沙塵暴結束;
4.飛機暫停起降,火車暫停運行,高速公路暫時封閉。
六、高溫預警信號
高溫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高溫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連續三天日最高氣溫將在35℃以上。
防御指南:
1.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暑降溫準備工作;
2.午后盡量減少戶外活動;
3.對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溫指導;
4.高溫條件下作業和白天需要長時間進行戶外露天作業的人員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二)高溫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1.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落實防暑降溫保障措施;
2.盡量避免在高溫時段進行戶外活動,高溫條件下作業的人員應當縮短連續工作時間;
3.對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溫指導,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注意防范因用電量過高,以及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負載過大而引發的火災。
(三)高溫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采取防暑降溫應急措施;
2.停止戶外露天作業(除特殊行業外);
3.對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護措施;
4.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特別注意防火。
七、干旱預警信號
干旱預警信號分二級,分別以橙色、紅色表示。干旱指標等級劃分,以國家標準《氣象干旱等級》(GB/T20481-2006)中的綜合氣象干旱指數為標準。
(一)干旱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預計未來一周綜合氣象干旱指數達到重旱(氣象干旱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縣(區)有40%以上的農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御干旱的應急工作;
2.有關部門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調度轄區內一切可用水源,優先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飲水;
3.壓減城鎮供水指標,優先經濟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農業灌溉用水;
4.限制非生產性高耗水及服務業用水,限制排放工業污水;
5.氣象部門適時進行人工增雨作業。
(二)干旱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預計未來一周綜合氣象干旱指數達到特旱(氣象干旱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縣(區)有60%以上的農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1.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御干旱的應急和救災工作;
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啟動遠距離調水等應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車載送水等多種手段,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牲畜飲水;
3.限時或者限量供應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縮小或者階段性停止農業灌溉供水;
4.嚴禁非生產性高耗水及服務業用水,暫停排放工業污水;
5.氣象部門適時加大人工增雨作業力度。
八、雷電預警信號
雷電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雷電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發生雷電活動,可能會造成雷電災害事故。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關注天氣,盡量避免戶外活動。
(二)雷電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經受雷電活動影響,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較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落實防雷應急措施;
2.人員應當留在室內,并關好門窗;
3.戶外人員應當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車內;
4.切斷危險電源,不要在樹下、電桿下、塔吊下避雨;
5.在空曠場地不要打傘,不要把農具、羽毛球拍、高爾夫球桿等扛在肩上。
(三)雷電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小時內發生雷電活動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經有強烈的雷電活動發生,且可能持續,出現雷電災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雷應急搶險工作;
2.人員應當盡量躲入有防雷設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車內,并關好門窗;
3.切勿接觸天線、水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和其他類似金屬裝置;
4.盡量不要使用無防雷裝置或者防雷裝置不完備的電視、電話等電器;
5.密切注意雷電預警信息的發布。
九、冰雹預警信號
冰雹預警信號分二級,分別以橙色、紅色表示。
(一)冰雹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天氣,并可能造成雹災。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冰雹的應急工作;
2.氣象部門做好人工防雹作業準備并擇機進行作業;
3.戶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暫避;
4.驅趕家禽、牲畜進入有屋頂的場所,妥善保護易受冰雹襲擊的汽車等室外物品或者設備;
5.注意防御冰雹天氣伴隨的雷電災害。
(二)冰雹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小時內出現冰雹可能性極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災。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冰雹的應急和搶險工作;
2.氣象部門適時開展人工防雹作業;
3.戶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暫避;
4.驅趕家禽、牲畜進入有屋頂的場所,妥善保護易受冰雹襲擊的汽車等室外物品或者設備;
5.注意防御冰雹天氣伴隨的雷電災害。
十、霜凍預警信號
霜凍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表示。
(一)霜凍藍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48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0℃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影響,或者已經降到0℃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影響,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農林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霜凍準備工作;
2.對農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業育種要采取一定的防護措施;
3.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戶要關注當地霜凍預警信息,以便采取措施加強防護。
(二)霜凍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4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已經降到零下3℃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嚴重影響,并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農林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霜凍應急工作;
2.農村基層組織要廣泛發動群眾,防災抗災;
3.對農作物、林業育種要積極采取田間灌溉等防霜凍、冰凍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4.對蔬菜、花卉、瓜果要采取覆蓋、噴灑防凍液等措施,減輕凍害。
(三)霜凍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4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已經降到零下5℃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嚴重影響,并將持續。
防御指南:
1.政府及農林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霜凍應急工作;
2.農村基層組織要廣泛發動群眾,防災抗災;
3.對農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業育種要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盡量減少損失。
十一、大霧預警信號
大霧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大霧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霧并將持續。
防御指南:
1.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準備工作;
2.機場、高速公路、輪渡碼頭等單位加強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駕駛人員注意霧的變化,小心駕駛;
4.戶外活動注意安全。
(二)大霧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20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霧并將持續。
防御指南:
1.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工作;
2.機場、高速公路、輪渡碼頭等單位加強調度指揮;
3.駕駛人員必須嚴格控制車、船的行進速度;
4.減少戶外活動。
(三)大霧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50米的霧,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50米的霧并將持續。
防御指南:
1.有關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霧應急工作;
2.有關單位按照行業規定適時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機場暫停飛機起降,高速公路暫時封閉,輪渡暫時停航等;
3.駕駛人員根據霧天行駛規定,采取霧天預防措施,根據環境條件采取合理行駛方式,并盡快尋找安全停放區域停靠;
4.不要進行戶外活動。
十二、霾預警信號
霾預警信號分二級,分別以黃色、橙色表示。
(一)霾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12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駕駛人員小心駕駛;
2.因空氣質量明顯降低,人員需適當防護;
3.呼吸道疾病患者盡量減少外出。
(二)霾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6小時內可能出現能見度小于2000米的霾,或者已經出現能見度小于2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續。
防御指南:
1.機場、高速公路、輪渡碼頭等單位加強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2.駕駛人員謹慎駕駛;
3.空氣質量差,人員需適當防護;
4.人員減少戶外活動,呼吸道疾病患者盡量避免外出。
十三、道路結冰預警信號
道路結冰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道路結冰黃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當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1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影響的道路結冰。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道路結冰應對準備工作;
2.駕駛人員應當注意路況,安全行駛;
3.行人外出盡量少騎自行車,注意防滑。
(二)道路結冰橙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當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6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道路結冰。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道路結冰應急工作;
2.駕駛人員必須采取防滑措施,聽從指揮,低速行駛;
3.行人出門注意防滑。
(三)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

圖標:
標準:當路表溫度低于0℃,出現降水,2小時內可能出現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道路結冰。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門做好道路結冰應急和搶險工作;
2.交通、公安等部門注意指揮和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結冰道路交通;
3.人員盡量減少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