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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充分發揮政策扶持效應,提升政策的精準性、適用性和協同性,推動全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對《西安市高陵區加快先進制造業發展全面推進產業鏈提升扶持政策》(高政辦發〔2022〕44號)進行了重新修訂,制定了《西安市高陵區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請認真貫徹落實。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西安市高陵區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為持續激發企業活力,強化創新驅動,全力壯大支柱產業集群,做大新興產業集群,推動高陵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快培育發展制造業優質企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政法〔2021〕70號)《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先進制造業強市的實施意見》(市字〔2020〕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
一、目標任務
為推進我區工業高質量發展,發揮每年5000萬元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作用,從企業培育、產業招引、高質量發展等方面進行扶持,進一步推動我區支柱產業壯大和產業鏈水平提升。
二、支持內容
(一)區政府“一事一議、一企一策”
對新引進的汽車類、裝備制造類和新材料新能源類項目以及新興產業類項目,實行區政府“一事一議、一企一策”的扶持政策。
(二)支持招引汽車類、裝備制造類、新材料新能源類項目和新興產業類項目
對新引進總投資在3億元以上的汽車類、裝備制造類、新材料新能源類項目以及新興產業類項目,自正式簽訂招商引資合同之日起兩年內完成全部投資的,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持。
(三)支持企業“小升規”
鼓勵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積極申報“小升規”。對“小升規”企業,區級給予扶持資金40萬元(需企業自入規之日起連續兩年主營業務收入達2000萬元(含)以上且仍在規上工業企業統計庫的)。對中途退庫、退庫后再次入庫的,不再支持。
(四)支持企業增產增效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500萬元—1億元(含2500萬元)之間,年度增長超過20%的工業企業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年度增長超過30%的給予80萬元資金支持;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1—5億元(含1億元)之間,年度增長超過20%的工業企業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持,年度增長超過30%的給予150萬元資金支持;對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億元(含5億元)以上,年度增長超過20%的工業企業給予150萬元資金支持,年度增長超過30%的給予200萬元資金支持。
(五)支持企業技術改造
自然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1000—3000萬元(含30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當年度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資金支持;自然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3000—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當年度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6%給予資金支持;自然年度新增固定資產投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當年度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7%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六)支持企業成長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大力扶持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成長
支持企業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業單項冠軍,對于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和30萬元資金支持。同一企業獲得多項國家級認定的,按獎勵額最高的一項執行。對于認定的瞪羚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對于首次入選科技部發布的瞪羚企業榜單的瞪羚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支持。經認定入庫的獨角獸種子企業、獨角獸成長企業和獨角獸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資金支持。
(七)支持重點產業鏈協同發展
對重卡、乘用車(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輸變電裝備制造、航空等重點產業鏈企業使用或供應產品年度總額在2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的,按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2%給予支持;在1—5億元(含5億元)的,按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2.5%給予支持;在5億元以上的,按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3%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八)支持汽車、裝備制造業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對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汽車、裝備制造業企業的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給予企業利息補貼,最高不超過80萬元。
對市級部門認定的科技金融貸款貼息裝備制造業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
(九)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鼓勵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對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5000萬元(含5000萬元)、研發投入占比達到5%以上的企業,按照投入研發經費的2%給予資金支持;對主營業務收入在5000萬元—2億元(含2億元)、研發投入占比達到4%以上的企業,按照投入研發經費的2.5%給予資金支持;對主營業務收入在2億元以上、研發投入占比達到3%以上的企業,按照投入研發經費的3%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首次認定為國家級、市級重點實驗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等級分別一次性給予500萬元、200萬元補助。
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按等級分別一次性給予8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資金支持。首次認定為市級中小企業技術研發中心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補助。
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產業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按等級分別一次性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補助。
三、其他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是工商注冊、納稅、統計關系均在高陵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正常、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信譽良好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本政策所涉及的數據以實際核實為準。
(三)按照不重復享受原則,本政策與我區其他扶持政策出現重復的,按照就高原則執行。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資金,一年兌現一次,以5000萬元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為限,超過的按比例核減。
(四)申報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在本申報范圍之列;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等違反財經法規的,收繳相應扶持資金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查處,同時取消今后3年內項目申報資格。
(五)本扶持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西安市高陵區加快先進制造業發展全面推進產業鏈提升扶持政策》(高政辦發〔2022〕44號)相應作廢。2022年、2023年項目仍舊按照文件政策(高政辦發〔2022〕44號)進行申報、兌現。
(六)本扶持政策由西安市高陵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負責解釋。
(七)如遇與國家政策相違背,以國家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