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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zhèn)街政府(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高陵縣征地地面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見附件,以下 簡稱“補償標準”),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一、充分認識實施補償標準的重要意義
實施補償標準是進一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及區(qū)片綜合地價平均標準的通知》(陜政辦發(fā)〔2010〕36 號)精神,加強征地補償安置工作,解決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補償標準不統一、不平衡等突出問題,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一項重大舉措,對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保障經濟社會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補償標準的重要意義,通過多種形式向 社會廣泛宣傳制定和執(zhí)行補償標準的原則、依據和有關內容,切實安排部署好補償標準實施的各項工作。
二、明確補償標準實施責任主體
各鎮(zhèn)街(管委會)是實施征地地面附著物和青苗清點工作主體,具體負責相關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發(fā)布擬征收土地公告,做好征地勘測定界工作,積極配合地面附著物和青苗清點等工作。各種補償清冊(一式三份)須經被征地村委會、村民小組組長、附著物所有權人、鎮(zhèn)政府(街辦、管委會)負責人、國土資源局經辦人簽字確認后備案至國土資源局。
三、認真組織實施補償標準
該補償標準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執(zhí)行。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同地同價、協調平衡、公開透明的原則實施補償,不允許采取任何方式壓低、提高補償標準,或者以簽訂附加協議等形式變更補償標準。在具體工作中,要充分尊重被征地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周密組織,統籌安排,切實做好補償標準實施前后 的銜接工作,針對補償標準實施后可能發(fā)生的問題,要建立糾紛處理與協調機制,防止因實施補償標準引發(f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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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單 位 |
標 準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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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混果林房、井房 |
平方米 |
3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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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木果林房、井房 |
平方米 |
200-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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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地 |
座 |
1500元 |
火葬5000元(鎮(zhèn)街、管委會負責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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窯洞 |
平方米 |
100-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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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 |
米 |
20-50米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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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0米 1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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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米以上 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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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地 |
畝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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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路 |
平方米 |
路面厚度15㎝以下 40-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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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厚度15-25㎝ 50-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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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型渠 |
米 |
30# 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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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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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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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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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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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渠 |
米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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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 |
平方米 |
日光大棚 25-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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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大棚 15-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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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大棚 5-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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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地 |
畝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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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路 |
平方米 |
10-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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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園 |
畝 |
2000-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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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埋線 |
米 |
10-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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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桿 |
根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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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樹 |
棵 |
50-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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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池 |
平方米 |
10-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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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墻 |
米 |
12# 120元 |
墻高2.2-3.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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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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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管彩鋼棚 |
平方米 |
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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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作物 |
根據當地時置價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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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圃、藥材、特種作物 |
資質單位評估定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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