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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全縣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按照《西安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西安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實施方案的函》(市環函〔2014〕13號)要求,結合我縣2014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和重點減排項目預期實施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全縣201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2013年全縣四項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及氨氮排放量分別為1437噸、1205噸、4419噸和494噸。
二、全縣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
(一)總量控制目標。
市政府給我縣下達的2014年主要污染物削減任務,全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別在2013年的基礎上削減0.5%、3.0%、1.0%、0.5%,即存量分別削減7.18噸、36.15噸、44.19噸、2.47噸。
(二)新增量預測。
1.二氧化硫:2014年我縣新增燃煤0.3萬噸,含硫率按0.6%計算,預計2014年我縣新增二氧化硫30.60噸。
2.氮氧化物:2014年我縣新增燃煤0.3萬噸,預計2014年我縣新增氮氧化物排放8.82噸。
3.化學需氧量:采用2014年全縣GDP13%的增長率、新增城鎮人口0.2361萬人,預計2014年我縣新增化學需氧量62.54噸。其中:工業新增6.53噸,生活新增56.01噸。
4.氨氮:采用2014年全縣GDP 13%的增長率、新增城鎮人口0.2361萬人,預計2014年全縣新增氨氮7.44噸。其中:工業新增0.63噸,生活新增6.81噸。
(三)減排目標。
綜合2014年全縣存量削減量及新增量,預測2014年我縣四項主要污染物應完成的目標減排量分別為:二氧化硫37.78噸、氮氧化物44.95噸、化學需氧量106.73噸、氨氮 9.91噸。
三、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分解
根據《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的通知》(市政發〔2011〕102號)要求,現將我縣各職能部門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進行分解(詳見附表1)。
四、2014年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
(一)二氧化硫。
高陵縣鹿城供熱公司65蒸噸燃煤鍋爐脫硫項目減排二氧化硫42噸;燃煤鍋爐拆改項目24個,減排二氧化硫61.26噸。通過實施以上減排項目,預計2014年可實現二氧化硫減排103.26噸(詳見附表2)。
(二)氮氧化物。
西安西京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脫硝項目減排氮氧化物211噸;高陵縣鹿城供熱公司65蒸噸燃煤鍋爐脫硝項目減排氮氧化物19噸;燃煤鍋爐拆改項目24個,減排氮氧化物16.08噸。通過實施以上減排項目,預計2014年可實現氮氧化物減排246.08噸(詳見附表2)。
(三)化學需氧量。
高陵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通遠鎮通遠村污水處理站提標改造工程和耿鎮耿鎮村污水處理站提標改造工程共減排化學需氧量47噸;高陵縣肉食品聯合加工廠污染物治理項目減排化學需氧量50噸;六家畜禽養殖場通過實施污染治理設施減排化學需氧量45.08噸。通過實施以上減排項目,預計2014年可實現化學需氧量減排142.08噸(詳見附表3)。
(四)氨氮。
高陵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通遠鎮通遠村污水處理站提標改造工程和耿鎮耿鎮村污水處理站提標改造工程共減排氨氮5.6噸;高陵縣肉食品聯合加工廠污染物治理項目減排氨氮2.5噸;六家畜禽養殖場通過實施污染治理設施減排氨氮5.26噸。通過實施以上減排項目,預計2014年可實現氨氮減排13.36噸(詳見附表3)。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減排措施,進一步壓縮存量。
新建項目要把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格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門檻;繼續將加大減排工程實施力度,擴大城區集中供熱范圍,拆除轄區分散供暖鍋爐作為本年度減排的重要抓手,完成減排任務。
(二)強化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減排效益。
一是大力推進農村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確保全縣所有農村污水處理站改為動力處理系統。二是監管西安西京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及高陵縣鹿城供熱公司脫硫、脫硝設施穩定運行。三是繼續提升車用燃油品質。2014年1月1日起,全縣全面供應國Ⅳ標準車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面供應國Ⅳ標準車用柴油。四是加大對減排項目的檢查力度,對未按要求運行減排設施的企業,公開曝光或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未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的企業,暫停享受有關稅收、財政補助等優惠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業整頓或關閉。
(三)強化減排考核,進一步夯實減排責任。
一是按照國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考核辦法,不斷完善我縣污染減排考核體系建設。二是把污染減排作為治污減霾工作的硬性考核指標,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三是嚴格實行問責制,縣政府對各有關部門污染減排年度目標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