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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14時許,在我區涇河高劉段一工地上班的賀創超、王維發現涇河內有5名年齡十幾歲的男孩正在戲水,正在他們去提醒孩子們趕緊回到岸邊的途中,聽到孩子們喊:“救命!救命!”,看到暗流涌動的河水中,兩名男孩被水沖走,情況十分危急。
不會游泳的王維顧不上脫鞋子就跳入水中試圖救人,結果陷入深達膝蓋的淤泥中。賀創超立即找了一個木棍,將王維拉了上來。由于兩人都不會游泳,正在他們想辦法救水中的孩子時,黨飛和呂鑫來到岸邊,會水的黨飛二話不說趕緊跳入水中救人,呂鑫等人先后撥打110、120等電話求救。黨飛奮力游向其中一個孩子,將其拉向岸邊,在王維、賀創超的協助下,將第一個孩子救上岸。這時,另一名孩子已被河水沖出近100米遠,為確保成功施救,黨飛一邊讓賀創超到工地取防曬網等輔助工具,一邊沿著河岸往孩子被沖走的方向跑去。隨后,黨飛拽著防曬網向落水孩子游去,但防曬網遇水后過于沉重,岸邊的賀創超無力拖拽,導致第一次營救失敗,落水兒童繼續被河水向下沖,一會兒沉下去,一會兒又浮起來,情況非常危急。黨飛雖已累得沒有了力氣,但他還是努力爬上岸,繼續往孩子被沖走的方向跑了約100米,再次下水施救,并用盡全力一把拉住孩子胳膊,把孩子往岸邊推。向岸邊游了約3米后,黨飛踩到河底一塊石頭,成功將孩子推向岸邊的王維,王維、賀創超、呂鑫3人共同把孩子拉上了岸。因體力嚴重透支,黨飛在水中石頭上休息5分鐘后,自己才慢慢爬上了岸。待小孩身體狀態平穩后,黨飛等4人與獲救孩子交談并與其父母取得了聯系。隨后,公安、120及獲救孩子父母相繼趕到現場。在公安機關簡單了解情況后,黨飛等4人便離開了現場。
為了弘揚社會正氣,鼓勵公民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群體和人員,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平穩,根據《陜西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七條、第十二條規定,授予黨飛、賀創超、王維、呂鑫4人“見義勇為先進群體”稱號,獎勵黨飛人民幣10000元,獎勵賀創超、王維、呂鑫人民幣各5000元。
區政府希望,受表彰獎勵的群體和個人珍惜榮譽,戒驕戒躁,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為我區社會大局持續平穩做出新的更大貢獻。區政府號召,全區廣大干部職工和人民群眾以見義勇為先進群體為榜樣,進一步增強見義勇為為意識,積極參與“平安高陵”建設,為加快大西安及新高陵建設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