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第一條 總則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政府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行政機關提出申請,行政機關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條 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是各行政機關內部所設置的相應辦事機構,受理機構的詳細聯系方式見各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是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權利人(以下簡稱權利人)。接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是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義務人(以下簡稱義務人)。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區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咨詢電話:029-86914112;傳真號碼:029-86910424;通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縣門街29號;郵政編碼:710200。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三條 申請方式
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直接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46840.cn),在“依申請公開”欄目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高陵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向受理機構送交。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聯系電話:029-86914112;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辦公地址:西安市高陵區縣門街29號政府大院1號樓。
3.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郵寄或傳真方式向本機關提交申請。采用EMS、掛號信等郵寄方式的以本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的以本機關與申請人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通過傳真提交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來信請寄: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收),同時須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政編碼710200。電話:029-86913024,傳真:029-86910424。
第四條 申請的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可根據申請人要求向申請人出具回執。本機關收到申請后,應按照登記、審查、辦理、答復、歸檔流程辦理,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書面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其他答復形式。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本欄目只受理依申請信息公開,其他事項請通過相關渠道反映,本欄目不予受理;
2.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可公開文件和規范性文件已在網站“政府文件”和“規范性文件”欄目公布,人事任免,重點項目,財政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請在“信息公開”相關欄目中查閱或通過站內的搜索引擎查找。
3.申請依申請公開前請先到網站搜索信息,如果信息未公開再申請。
西安市高陵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