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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西安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暫行辦法》要求,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規范政務公開,推進依法行政,區金融辦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豐富公開內容,暢通公開渠道,完善公開制度,細化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良好進展。
一、主要工作舉措
1.加強領導。成立區金融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機構,明確工作分工及職責,辦公室為具體負責部門,負責落實具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有專人負責。
2.健全制度。不斷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制定涉及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同時,建立信息主動公開等具體工作流程,明確分工、細化步驟、優化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3. 開展學習培訓。為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普及政府信息公開知識,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我辦多次組織工作人員參加區上舉辦的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培訓,加強了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及時主動發布政府信息。2016年,區金融辦及時編制、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時更新和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據初步統計,全年共主動公開組織機構、部門文件、行政執法、辦事指南、工作動態55條,包括部門規范性文件1項、公示公告3條、財政預決算信息2條。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零宗。
(二)豐富發布內容和形式,加大宣傳力度。2016年,區金融辦按照要求,及時、準確發布各類信息,包括部門工作動態、各金融機構經營數據等,加強輿論引導,傳播信息公開“正能量”。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力求以更加充裕的信息、更加廣泛的渠道,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信息公開日益增長的需求。
(三)圍繞中心工作主動發布信息。2016年,區金融辦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動發布相關信息。包括工作動態、開展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等。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
將我辦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在高陵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開,方便群眾查詢。此外,還利用法制宣傳等活動,免費派發有關宣傳單和公開資料,提高金融知識知曉率。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0〕5號)文件精神,本辦進一步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范圍。對申請人申請公開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信息,以及對公開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提供;日常工作中制作或獲取的內部管理信息,以及處于討論、研究或審查中的過程信息,不予提供。同時嚴格申請程序,要求申請人按照“一事一申請”的原則提出申請。明確工作責任,對涉及內部多部門的申請,建立溝通協調機制。2016年,我辦沒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我辦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費用情況
2016年,區金融辦未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詢收取任何費用。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6年,我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對照上級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還需進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們將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進一步規范辦文流程,切實落實公文類信息在產生過程中的屬性核定工作;二是結合績效考評機制,采取措施督促辦屬各科室及時報送及發布本單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持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