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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情況
2019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嚴格遵循合法、準確、及時、便民工作原則,立足工作實際,深化政務公開,優化政務服務,強化交流互動,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019年承接了9個部門的89項審批事項,其中行政許可50項,備案類25項,審核轉報14項。自2019年9月17日正式運行,2019年共辦結審批事項186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一)項 |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
| 規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條(五)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50 | 102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39 | 84 |
第二十條(六)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八)項 |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第二十條(九)項 |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 政府集中采購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束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2.重復申請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六)其他處理 |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政務公開的內容和形式有待進一步豐富,政務公開的內容仍需進一步充實、細化。
(二)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2020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將從三個方面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提高認識,充分認識到政務公開作為誠信政府建設的有力抓手,進一步做好政務公開工作。二是加強學習培訓,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促進全體干部進一步領會和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不斷提高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三是突出重點工作,深化公開內容。按照政務公開的相關要求,及時主動公開,努力提高公開實效。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西安市高陵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