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次數:次
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西安市高陵區市場監管局政府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工作機構
名稱:西安市高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簡稱區市場監管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區鹿歌路101號
郵政編碼:710200
辦公時間:北京時間9: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聯系電話:029-86925591;傳真:029-86925595
二、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本機關職能、機構設置、領導分工、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
2.部門文件。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3.工作動態。主要包括本機關有關新聞及工作動態。
4.財政預決算。包括本機關年度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5.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信息公開指南。
6.許可信息。
7.行政處罰信息。
8.監督抽檢信息。
9.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二)公開方式
1.主要通過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http://www.46840.cn/)
2.通過微博微信等形式公開。
3.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區檔案館、區圖書館設置的政府信息查詢點獲取政府信息。
(三)公開時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三、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申請的提出
申請方式: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詳細、準確,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2種方式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西安市高陵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填寫《依申請公開表單》申請公開。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或電子郵件提出申請的,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二)申請的處理
受理機關收到申請后,當場登記,并根據下列情況在規定期限內給予書面答復:
1.屬于已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途徑;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5.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信息屬于工商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本單位收到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四、監督與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