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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通遠街道辦事處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扎實落實中央關于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區工作要求,以高質量法治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以高標準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高效能法治助力基層社會治理,積極為通遠街道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現將2024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強化理論武裝。嚴格執行“第一議題”制度,切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工委理論學習“必學”科目,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引學、帶學、促學作用,深刻把握新時代法治建設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點任務,先后組織集體學習及交流研討7次,切實找準基層法治建設的著力點和發力點。
(二)強化責任落實。帶頭尊崇憲法、敬畏法律、厲行法治,切實履行好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第一責任人責任,抓實黨委主體責任,把法治建設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積極發揮領導干部的表率作用,班子成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推動形成依法履職、主動作為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組織保障。制定印發《通遠街道2024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及時調整完善街道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健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相關機制,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同頻共振的法治工作新格局,確保法治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2024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堅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主體工程。始終把法治作為政府履職的生命線,嚴格落實街道《行政應訴與復議辦理辦法》規定,提升行政應訴與行政復議規范化、法治化水平,共辦理行政應訴案件44件,勝訴率同比提升8%。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制定街道辦事處《權責清單》梳理基層權責事項183項,并逐一列出實施依據、明確責任事項,提升依法行政的嚴肅性、規范性和權威性。制定全區首個街道《合同審查辦法》,將街、村兩級訂立的合同全部納入法治審查范圍,有效保障國有資產、財政資金安全和自然資源、公共資源有效利用,共審查合同75件。
(二)堅持把公共法律服務作為民生保障。依托司法所打造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整合法律援助初審、行政復議接待、公證業務咨詢、立法意見收集、多元解紛服務、執法監督受理等6類業務,探索建立“一所一站六點”的116基層法律服務模式,打造“15分鐘法律服務圈”,全年提供法律服務1100余人次。堅持面向農村、因地制宜,制定印發《通遠街道普法責任清單》,推動“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努力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活動43場。圍繞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面向轄區企業積極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陣地、窗口、服務“三個前移”,積極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三)堅持把法治方式作為推動發展動能。緊緊圍繞中心大局,聚焦鄉村振興、產業升級、綠色發展、深化改革、民生改善等重點領域,注重聽取政府法律顧問意見建議,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好深層次問題。探索建立街道“法務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每月由司法所牽頭征集法務工作研判議題,組織分管領導、業務科室和村組負責人以及街、村法律顧問參加聯席會議,研究破解遺留問題、發展難題等,時刻保障高質量發展“在軌運行”。工作開展以來,共組織處理化解涉法涉訴問題8個,幫助村集體經濟組織盤活資源2處。
(四)堅持把循法而為作為維護穩定根本。堅持法定途徑優先原則,在“訪訴分離”“訪調分離”上做減法,在“訪訴對接”“訪調對接”上做加法,積極引導群眾通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及訴訟、復議等法定途徑和程序,依法理性反映訴求,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維權思維,變“信訪優先,全部兜底”為“法治優先、拾遺補闕”,轉變群眾“信訪不信法”觀念,成功將9起信訪案件導入至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渠道依法審理,有效提升群眾崇尚法治、依法信訪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堅持把培育法治資源作為治理基礎。圍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總目標,以創新人民調解工作為基礎,以“通通調解、通通懂法、通通兜底”等一批主要做法為支撐,探索形成了“通通在辦”社會治理工作體系,做法入選《全市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經驗材料匯編》。積極發揮鄉賢作用,推選全國勞模打造“安民調解工作室”,并統籌鄉村法律顧問、駐村民警、網格指導員等各類資源力量,建成何村試點建設“鄉村融合治理之家”,打造面向訴訟、信訪、行政復議的“調解+”模式,推動矛盾聯調、問題聯治,全年排查矛盾糾紛82件,調解化解80件,化解成功率97.5%,同比提升0.5%。
二、存在問題和不足
一是街道、村組干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能力還有不足,法治素養還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專業人才欠缺,行政執法人員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普法質效不高,法治文化陣地建設不全面,“誰執法 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還有不足。
三、2025年工作計劃
2025年,通遠街辦將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進一步提高站位、強化舉措,切實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位置,聚焦任務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靶向施治,努力解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中建設存在的難點和堵點問題,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更好地發揮出法治政法建設引領作用,使崇法向善、循法而為成為社會風尚,為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西安貢獻力量。
(一)進一步加強法治審查(審核)。全面加強對街村兩級法律顧問統籌協調,認真落實《合同審查辦法》,進一步擴大法律審查的深度,除法律風險外,對合同條款的合理性提出意見建議,真正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
(二)進一步強化依法治理導向。始終把法治作為戰勝各類風險挑戰的重要保障,研究制定街道《法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集法務議題,組織街、村法律顧問和相關科室單位參加會議,研究法務問題處理方案和意見,發揮出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三)進一步提升行政調解質效。針對行政應訴與行政復議工作,建立“一案一策一專班”,全面分析案件起因、焦點、走向、后果等,嚴格落實“訴調對接”“復調對接”機制,推動訴前、訴中行政爭議實質化解。
(四)進一步夯實基層法治根基。認真落實我區“八五”普法規劃,嚴格執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和“誰服務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的工作機制,推動形成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人民群眾為主體的大普法格局,努力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