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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根據《中共西安市委辦公廳、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西安市高陵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辦字〔2019〕29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西安市高陵區民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第三條 區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深化機構改革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對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責任;指導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制度建設、人才隊伍建設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措施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教育資助和特困人員、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指導全區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負責全區社會福利事業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指導全區社會慈善、社會捐贈、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促進慈善事業發展。
(六)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七)負責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等相關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和職業規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負責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統籌規劃、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九)負責全區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及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和調整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措施、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全區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劃轉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按照區民政局提供的審批標準實施行政審批,區民政局不再對劃轉事項行使審批權,主要負責制定完善審批標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民政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第四條 民政局設下列內設機構和婚姻登記處: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深化改革、行政效能、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法制教育、宣傳和培訓;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和所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基本建設管理工作;檢查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情況,做好資金分析、賬目匯總、報表歸檔工作;承擔民政統計工作。
(二)社會救助科。
擬訂全區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規劃;擬訂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和臨時救助方案、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社會救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區城鄉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工作;參與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工作;指導全區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三)綜合科。
指導推進全區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群眾自治組織的意見;擬訂全區社區服務管理與發展的措施及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全區村(居)委員會換屆選舉和村(居)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推進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協調區級相關部門在城鄉社區開展工作;負責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表彰;培育和管理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擬訂全區行政區域和地名規劃;負責鄉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區內地名命名的考察、報批工作;推廣并監督標準化地名使用,組織管理地名標志的設置和更新;負責管理和統計行政區劃和地名資料,編制行政區劃圖;組織、指導相鄰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聯檢和邊界爭議的調處;擬訂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按照管轄權限負責全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負責全區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制度建設、人才隊伍建設。
(四)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科
擬訂全區養老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及配套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負責養老體系建設,促進養老服務產業發展;擬訂全區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政策、標準;負責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社會慈善、社會捐助、群眾互助等社會扶助活動;指導養老福利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殯葬管理、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措施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并指導落實;指導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等相關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擔全區兒童收養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全區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西安市高陵區婚姻登記處
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工作,負責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負責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第五條 區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
第六條 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第七條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