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區委關于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落實國民健康政策,協調推進健康高陵建設;實施部門規章和標準;統籌規劃區域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和實施區域衛生健康規劃;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中、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協調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開展預警監測和風險評估。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區域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推動老齡事業和產業發展。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六)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防治監督;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建立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負責實行衛生行政監督、行政執法工作、行政處罰工作。
(七)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標準;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政策、規范、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范。
(八)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和民族醫藥事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擬訂區域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綜合管理中醫(含中西醫結合)的醫療、科研等工作。
(九)貫徹落實計劃生育政策,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落實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
(十)組織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基層衛生健康機構運行新機制,加大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管理鄉村醫生。
(十一)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和聘任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干部保健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醫療保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完善全區生育政策,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全區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咨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規劃,擬訂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推進全區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全區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并向市衛生健康委申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5.與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劃轉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后,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按照區衛生健康局提供的審批標準實施行政審批,區衛生健康局不再對劃轉事項行使審批權,主要負責制定完善審批標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