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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1號)、陜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陜西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教基一辦〔2024〕10號)和《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陜教基一辦〔2024〕11號)以及《西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市教發〔2024〕67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高陵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測試面試;嚴禁將各類文化課考試結果、培訓證書以及學科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參考或依據。公辦學校按照學區劃分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特長生招生。
(二)堅持計劃管理。按照教育部規定的班額標準和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科學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應由區教育局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三)堅持陽光招生。落實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關聯的“捐資助學款”“共建費”等;嚴禁以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民辦學校按照招生范圍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得違規跨區域招生,不得以借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
(四)堅持控輟保學。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嚴禁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加強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招收中國籍學生,不得通過借讀、掛靠、轉學等變通方式接收中國籍學生就讀。
二、小學入學
(一)招生對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陵區戶籍適齡兒童、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在招生入學信息審核期間,向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街道辦事處批準,報區教育局備案。(見附件4)
(二)學區劃分
公辦小學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實施單校劃片。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為公辦小學劃定學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
(三)信息發布
高陵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經區政府批準,報市教育局備案后,統一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及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日程安排見附件2)。各公辦小學制定本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招生對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時間安排等。
(四)信息采集
各校要規范入學證明材料,按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對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要列出清單,并提前告知家長。落實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要求提供學前教育經歷、超過正常入學年齡證明、隨遷子女在戶籍地無人監護等證明材料。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
(五)信息審核
小學入學登記前須接受信息審核。審核順序與招生入學無關,請家長錯時前往,避免聚集。
1.審核時間
各小學秋季新生入學信息審核時間為:7月12日9:00—7月25日17:00。(具體時間以各校安排為準)
2.表格下載及填寫
登錄高陵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眾號或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網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簡稱“招生平臺”)及其微信公眾號(xaywjy)自行下載并填寫《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見附件3)。
3.審核要求及分類登記
信息審核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各校對學區學位、統籌學位分類登記,凡統籌類學位需發放《高陵區義務教育新生入學統籌類學位安排意見征詢書》(見附件6),指導家長合理填報意愿學校。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后,取得《西安市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登記報名告知書及報名條》(以下簡稱《報名條》)。確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不再進行網上報名。
(1)學區學位
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家長持戶口簿、身份證、《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小區居民還應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到學區學校審驗資料,取得《報名條》。
(2)統籌學位
①因我區重點項目建設、重大改革產生的,在回遷安置前的高陵區戶籍拆遷過渡戶子女,無法在原居住地入學的,家長持戶口簿、拆遷過渡證明(見附件5)、租房合同到租住地對應的公辦學校審驗資料;已回遷安置的,到安置地對應的公辦學校審驗資料,取得《報名條》。計劃拆遷,還未拆遷的不享受拆遷過渡戶子女入學相關政策。
②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見附件8),家長持《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屬的公辦學校審驗資料,取得《報名條》。
③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持“居住、就業、戶籍”等材料(見附件7)及《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到實際居住地所屬的公辦學校資審點審驗資料,取得《報名條》。
4.相關事項
(1)掛戶、空戶、集體戶不作為按學區入學的依據,應到實際居住地所屬公辦學校審驗資料。
(2)我區戶籍在城區、園區購房未落戶的,購房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審驗資料。
(3)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入學信息審核前準備好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用于存檔。
(4)凡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審核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由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承擔責任。
(5)新建小區已售未交付的暫不劃分學區。
(六)公辦小學入學
新生入學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愿、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適齡兒童入學。
(七)民辦小學入學
1.招生對象。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后取得《報名條》,愿意選擇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
2.招生范圍。高陵區四所民辦小學(高陵嘉園小學、高陵國定小學、高陵興國小學、西安高新涇河小學)原則上在高陵區內招生。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由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核準。
3.公布計劃。區教育局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及“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我區各民辦小學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
4.網上報名。選擇民辦小學的,須進行網上報名。學生及家長根據《報名條》信息登錄招生平臺或其微信公眾號,修改初始密碼,按照流程填報信息,并對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每名學生選報一所民辦小學,報名信息確認后不能更改,招生平臺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反饋學生家長報名結果。報名結束后,區教育局公布我區各民辦小學報名人數。
5.電腦隨機錄取。我區使用全市統一的電腦隨機錄取系統,組織實施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工作。電腦隨機錄取工作全程錄像,邀請紀檢監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督并委托公證機構現場公證。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的,直接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現場上傳至招生平臺。錄取結束后,招生平臺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區教育局公布我區各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人數和剩余計劃數。
6.民辦小學補錄。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可申請補錄。民辦小學補錄仍為全區范圍。民辦小學補錄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報市教育局核準后,區教育局公布我區民辦小學補錄計劃和補錄范圍。
補錄對象為已報名民辦小學且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補錄報名時,學生憑報名號和密碼登錄招生平臺或其微信公眾號進行補錄報名,每名學生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小學報名。
補錄報名工作截止后,區教育局公布補錄報名學生人數,在規定時間組織實施電腦隨機錄取,錄取結束后現場將錄取結果上傳至招生平臺,招生平臺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或手機短信告知學生家長錄取結果。
通過補錄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由學校在招生計劃內按照政策規定免試招生。招生結果由民辦小學進行公示并報區教育局備案。
通過電腦隨機錄取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不得因學生放棄民辦小學學位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錄。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學生,安排到對應學區公辦小學,對應學區公辦小學若無空余學位,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小學。
三、初中入學
(一)招生對象
具有高陵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
(二)學區劃分
公辦初中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實施單校劃片。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合理為公辦初中劃定學區范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
(三)信息發布
高陵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和學區劃分方案經區政府批準,報市教育局備案后,統一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及區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日程安排見附件2)。各公辦初中制定本學校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招生對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時間安排等。
(四)信息采集
各校要規范入學證明材料,按照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對提供的入學證明材料要列出清單,并提前告知家長。落實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隨遷子女在戶籍地無人監護等證明材料。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五)信息審核
初中入學登記前須接受信息審核。審核順序與招生入學無關,請家長錯時前往,避免聚集。
1.審核時間
各初中秋季新生入學信息審核時間為:7月12日9:00—7月25日17:00。(具體時間以各校安排為準)
2.表格下載及填寫
登錄高陵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眾號或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網址:http://www.xaywjy.com)及其微信公眾號(xaywjy)自行下載并填寫《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見附件3)。
3.審核要求及分類登記
信息審核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各校對學區學位、統籌學位分類登記,凡統籌類學位需發放《高陵區義務教育新生入學統籌類學位安排意見征詢書》(見附件6),指導家長合理填報意愿學校。入學信息審核通過后,取得《報名條》。確定在公辦學校就讀的,不再進行網上報名。
(1)學區學位
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學生,監護人持戶口簿、身份證、《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小區居民還應持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到學區學校審驗資料,取得《報名條》。
(2)統籌學位
①因我區重點項目建設、重大改革產生的,在回遷安置前的高陵區戶籍拆遷過渡戶子女,無法在原居住地入學的,家長持戶口簿、拆遷過渡證明(見附件5)、租房合同到租住地對應的公辦學校審驗資料;已回遷安置的,到安置地對應的公辦學校審驗資料,取得《報名條》。計劃拆遷,還未拆遷的不享受拆遷過渡戶子女入學相關政策。
②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見附件8),家長持《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屬的公辦學校審驗資料,取得《報名條》。
③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家長持“居住、就業、戶籍”等材料(見附件7)及《西安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審核登記表》,到實際居住地所屬的公辦學校資審點審驗資料,取得《報名條》。
4.相關事項
(1)掛戶、空戶、集體戶不作為按學區入學的依據,應到實際居住地所屬公辦學校審驗資料。
(2)我區戶籍在城區園區購房未落戶的,購房不作為就近入學的依據,原則上在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審驗資料。
(3)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在入學信息審核前準備好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用于存檔。
(4)凡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審核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責任。
(5)新建小區已售未交付的暫不劃分學區。
(六)公辦初中入學
我區采取學區入學。先安排轄區內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學生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學位供給等情況,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學位、公開規則、參考意愿、相對就近、統籌兜底”的原則安排轄區其他學生入學。
(七)民辦初中入學
我區無民辦初中,有選擇民辦初中的,請關注西安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及其微信公眾號。
四、特殊群體入學
(一)隨遷子女入學。隨遷子女入學按照“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實施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入學政策。非西安市戶籍,父母在我區居住、就業,申請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隨遷子女,由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居住、就業、戶籍”等材料(具體內容見附件7),到實際居住地所屬的公辦學校資審點審驗資料,統籌安排入學。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要求,西安市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戶籍隨遷子女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籍證明及能表明在我區有合法穩定居住、就業等材料,到實際居住地所屬的公辦學校審驗資料,統籌安排入學。西安市其他區縣(開發區)戶籍的交叉就業人員,其子女在戶籍所在地登記入學。
(二)符合政策規定準入類學生入學(見附件8)。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落實義務教育優待政策。
對長期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員委托本區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留學歸國創業人員適齡子女,長期患重病人員和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本區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華僑適齡子女,香港、澳門和臺灣籍適齡兒童少年,外籍人員適齡子女等,保障接受義務教育。
(三)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納入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根據區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評估意見,對具備學習能力能夠到普通學校就讀的,優先安排到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殘疾程度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區特殊教育學校要保障其入學;對殘疾程度嚴重,不能到校就讀的,區特殊教育學校落實送教上門或通過遠程教育的方式,切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四)多孩子女入學。今年秋季新入學“幼升小”或“小升初”的多孩子女,在學位供給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統籌協調安排入學,幫助解決家長接送不便問題。
(五)其他群體入學。陜西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居住在我區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其他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切實保障孤兒、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學校要在區委、區政府和區教育局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和我省、我市招生入學相關工作要求,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主體責任、組織責任和管理責任。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對不實招生信息主動發聲、及時辟謠、釋疑解惑。區教育局在區教師進修學校院內(南新街349號)設立招生入學接待協調中心,咨詢電話029-86092603,認真解答政策、協調問題和回應群眾訴求。
(二)建立預警制度。學校要主動與戶籍管理等部門溝通協調,加強對學齡人口、隨遷子女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建立完善學位預警機制。出現學齡兒童入學需求持續增長、學位供給緊張的情況,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科學制定學位分配辦法及學生分流安排方案,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提示。
(三)嚴肅招生紀律。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十項嚴禁”紀律及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暢通舉報及申訴渠道,加大違規招生行為的曝光力度,積極接受社會監督。實行全區教育系統教職工不打招呼、不說情、不干預招生入學工作承諾制。市教育局將對規范招生行為納入對區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內容。
(四)規范學籍管理。各校要落實“人籍一致、籍隨人走”的學籍管理要求,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及違規借讀等現象。不得為違規招收的學生建立學籍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區教育局將建立學籍檢查制度,采用定期檢查、隨機抽查、交叉檢查等方式開展督導檢查,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
(五)嚴格執紀問責。完善違規招生查處及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負面清單(附件9)的行為嚴肅處理,對存在違規招生的學校及責任人從嚴查處。對于風險摸排不徹底,應急處置不及時,影響正常招生秩序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對頂風違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附件6.高陵區義務教育新生入學統籌類學位安排意見征詢書.doc
附件10.高陵區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一覽表.doc
附件11.高陵區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咨詢電話.doc
西安市高陵區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