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區應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和干部隊伍建設、宣傳思想、精神文明、意識形態、網信、黨風廉政、文化、統戰、保密、人大、政協、群團組織、考核考評(區考)、機構編制、勞資人事及機關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
負責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應急物資儲備管理使用、地震信息監測、預警和科普教育等工作。分管風險管控和綜合減災科、區地震監測中心。
負責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督導幫扶、督查巡查、專項整治、政策法規(執法除外)、防汛抗旱、應急指揮調度等工作。分管綜合科、政策法規科、應急指揮中心和區防汛抗旱應急中心。
主持區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全面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領域執法檢查、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分管監督一、二、三科和政策法規科(執法業務)。